為什麼不知道要公投什麼題目...卻要公投啊??
我納悶很久了...之前我聽爸爸說台灣要公投,但是題目阿扁先生完全沒有個底?我還以為是開玩笑的,結果現在越吵越紅,上次大陸總理誰誰誰的去法國,也沒忘記跟席哈克提了一下;之前也有看報導,美國也知道這件事吧?好像反應也不是很好...
我不懂耶!如果說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需要全民共同解決,不用管外界有多少意見.幫不幫我們台灣,我們人民都一定要一起來公投把問題解決!不過現在既然不是這樣,那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又讓各國覺得好像我們在挑寡...其實台灣這幾十年來,名雖不獨立.事實上也漸漸走向成為一個國家的民主道路了!大陸就算很想攻打我們,把台灣拿下,無奈他也礙於世界輿論不敢對我們怎樣,可是現在陳總統這招,讓他們有了藉口吧...而且好像是我們自己惹起來的,外人也不知道會不會幫我們了!
台灣的兵力,一般人是不知道到底是如何啦!但是,打仗好像不太好吧!尤其對台灣人民來說...經濟衰退.家裡的男生被徵兵.各類的損失.傷亡,如果說為了國家,這些都沒什麼,不過大家覺得我們會贏嗎??要是打輸了呢?連一國兩治的條件都沒得談就統一....
我寧願維持現在這樣,大陸沒藉口就傷不了我們,像台灣這樣發展下去,成為一個名正言順的獨立國家是指日可待的事!
(我現在在外地唸書,出國2年了~我很愛台灣,這件是我是真的想不通,希望大家能給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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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給高鐵內部裝潢需要公投
那我給贊成一票
畢竟花了臺灣民眾太多錢了,而且品質看了令人搖頭~~
理由1:試想鄰家女孩坐高鐵
可能因為整個骨架與骨盆腔(屁股)蠻大的
所以光坐姿就要買兩張票
若是還有橫躺沙發吃零食看電視的習慣
那就要包下一排三張位置了
因為兩張位置會被過往乘客敲到頭或腿太長阻礙到乘客通行^^"
理由2:試想鄰家女孩和香水俗俗女相約坐高鐵
買了兩張票結果只能做一排的三個的座位
若坐了一排兩個的座位則將會有一位要站著
從臺北站到高雄感覺會很辛苦喔^^"
理由3:試想鄰家女孩邀約香水俗俗女外加小鬼頭坐高鐵
買了三張票,但是無論如何排列組合感覺都不能坐在一起耶
原因是三位的骨架與骨盆腔(屁股)都蠻大的再加上短腿(翻成台語)^^
所以三個人就要佔到一排五個座位才行
實在不符合經濟效益!
更何況若真要硬擠到一排三個座位
根據莎宣廣告看來,那莎宣小鬼頭真要把頭伸到高鐵車外去吹吹風了
醬實在是太辛苦了^^"
結論是:高鐵車箱內部設計需要公投,而且至少不能比歐洲子彈列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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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陸並不維持現狀
如果我們不加強防禦
等到大陸準備好了
我們拿什麼保護自己
如果我們一直維持這樣
那就是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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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吧,國防部長說「不管公投結果如何都會增購飛彈的」所以別擔心了,我們會等你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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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實這筆預算幾年前早就通過了,我們已經跟美國買了,美國也已經賣了,現在就等交貨. 所以這題是名符其實的"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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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所說的仍要購買,和國部長湯耀明說的購買,都是指已經形成的採購合約,並非今後仍要持續添購武器設備。之前約定的購買內容均為 前執政黨決定,只要公投反對,未來這四年阿扁將有藉口不添購任何軍事武器的案件審理過關,這樣的意義你了解嗎?這說來不重要,卻在政治上非常重要。支持阿扁不採購武器設備,就是讓阿扁有機會介入處理國防部的軍購案,這樣阿扁會有更多處理軍方事物的機會,目前國家處於軍方體系,仍為非總統府可以管制的層次,或許有不少人仍不知道,台灣的軍政仍是掌握在少數派系手中,而且軍政的處理方式與國家的選舉制度無關,造成不少軍方的管理層面並非政府體系能夠干涉,這點應該有不少人有所感覺。
想想看,公投否決這些軍購案件,可以省下多少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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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公投否決這些軍購案件
丫扁卻要"100"
總統投一號,公投投圈圈
這是怎麼回事
要人家都投圈圈
哪還要人民的公投嗎
連答案都幫人民訂好了
這是丫扁的公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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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來公投吧:
你嘛幫幫忙,你所說的採購合約是在民進黨執政時就已確定,還有幫忙公投的題目請看清楚,這種白痴題目,投了是在嘲笑自己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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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
他又沒命令你..又沒說你不投100就抓你去槍斃..
況且那是在他造勢會上講的..支持者就是會投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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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今天大家不想軍備競賽
多數人都投X
就真的都不買反飛彈武器了嗎
那中共打飛彈來怎麼辦
國防問題有那麼簡單嗎
一個OX就能代表結果了嗎
明明就是一個專業的問題
會只有兩個答案,不是O就是X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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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只要投圈叉就可以了..
其他的政府會幫我們決解...專業的問題就交給專業的人幫我們解決..我們只要授權給他們就好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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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這麼專業的問題幹嘛要我們投票同意?
還有那些只看得懂OX的阿公阿嬤,
連題目都看不懂,
幹嘛要他們決定這麼重要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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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授權啊..
解釋給他們聽就好了啊..
只要有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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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出總統不就是授權給他去組織內閣決定重大議題嗎?
是這樣沒錯..
但是就是有人不支持他們所決定的"重大議題"啊..^^
乾脆用直接的方式,問人民..不是也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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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田君的話:
選出總統不就是授權給他去組織內閣決定重大議題嗎?
是這樣沒錯..
但是就是有人不支持他們所決定的"重大議題"啊..^^
乾脆用直接的方式,問人民..不是也很好嗎?
比如說丫扁的專業內閣要買反飛彈,因為有人不支持
所以訴諸公投,問人民要不要買飛彈
有可能結果是
民眾有多數人認為不要和中共軍備競賽
於是公投結果是否決了買反飛彈
那跟你原本說的,因為想作某些事,因有人反對
於是要人民來決定
似乎並不合理,結果可能還否決了本來要作的事
專業的問題光要人民用OX來完整表答意向
似乎並不容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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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跟總統職權是差很多的!
總統選錯人頂多影響台灣四年,而且總統除了民選代表的監督,總統本身也必須守法。
而公投卻能立即改變台灣的歷史,所有法律(包括憲法)與公投結果相抵觸的以公投結果為準。如果今天公投題目是「你是否贊成台灣獨立?」而贊成人數超過50%的話,就算連戰當選,連戰推動台灣獨立效果不彰也要因此下台的。反之如果反對人數超過50%,而當選人是陳水扁的話,陳水扁任內都不能在公開場合表示有獨立企圖,不然就違反公投結果必須下台的。
公投是至高無上的,即使總統的政見與公投題目有抵觸,也必須遵照公投結果執行,就算是諮詢公投都有高度政治約束力的。
http://home.kimo.com.tw/chungtingchen/plebi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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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第十七條定位為「防禦性公投條款」,其立意本質主要是針對「總統的緊急處分權」。所以公投結果不是諮詢,而是必須執行,即使諮詢公投都有約束力,更何況是「緊急處份權」,當然是有任何法律抵觸,以公投結果為準。也就是說如果公投結果是兩岸不和談,那就從此不用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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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不是說:不管公投過不過,都要跟大陸協商. 那第二題也是`練習題`了.
另外,請去查一查公投法第24條,明文規定公投法不得語全國性大選一起舉行,否則請參看公投法第52條的罰則.
說了半天,為什麼政府可以帶頭違法? 我們真的要一個又違法又要硬柪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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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條「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得」表示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公投法的緊急處份權優先於所有法律,所有法律與其抵觸則無效,所以不能依24條來規範。
公投是至高無上的,所以請在投票前審慎思考你對台灣有什麼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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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條文如下:
第24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並得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
第52條 行政機關首長或相關人員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者,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就行政機關所支之費用,予以追償。
第13條 除依本法規定外,行政機關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對各項議題辦理或委託辦理公民投票事項,行政機關對此亦不得動用任何經費及調用各級政府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