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懂法律的人

剛剛帶兒子去公園玩
在溜滑梯上幫他拍照
突然跳出一個胖女人很不客氣的指責我
拍照有沒有拍到她?
我說應該沒有(我是拍兒子臉部特寫)
她就開始唸個不停
說拍到她的話要銷毀照片
我說好(心想只是家人在看的照片 沒那麼嚴重吧?)
她可能看出我敷衍的態度
就又重複一直唸
"小姐 我不是跟你開玩笑喔 如果讓我在外面看到我的照片 你要坐牢的 沒經過我允許拍照 這樣犯法你知不知道?"
吼...真是氣人ㄝ!
如果她是客氣的說 不要拍到她 我跟他道歉都無所謂(雖然沒拍到)不過她的口氣真的滿惡劣的
是嚇唬別人不懂法律嗎?
在公共場所 不小心拍到別人也算犯法嗎?
那在動物園或遊樂場怎麼辦?人那麼多 難道都不會拍到別人嗎?
還有 那些攝影作品有時也會拍路邊的老人甚麼的 這樣也犯法嗎?
真是覺得很莫名其妙ㄝ 居然被她說得那麼不堪
想請教懂法律的人 這到底算甚麼?真是我的不對嗎?
  • 如果是以刑法來說,原則上要有故意的要件...才會成立犯罪行為...
    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要有損害的結果....很遺憾台灣沒有所謂的肖像權保障的條文,頂多用人格權來類推,法官是不會因為你誤將她拍進相片來要你賠償的...

    結論是不要理她...
  • 反回他一句話.......
    照片如果被人家看到......
    會被人家反告謀殺...........
    所以請他不要擔心.........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