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基法的水水教教我】朋友被公司資遺卻拿不到錢?

我的好朋友在公司待了四年∼
有天主管告訴她說:公司不需要那麼多人,叫她後天走路?
之後,主管還叫別的同事幫她寫辭呈(但同事沒有寫)
後來朋友去勞工局請求協助,
勞工局也通知了公司及我朋友要協調,

公司卻反過來要警告我朋友,
說:如果她再用勞基法去控告公司,公司會採取行動告我朋友

但我們不懂,我們只是想拿到我們該拿的薪水,
況且臨時通知,也沒有預告期,人家還要去找工作也要生活吧∼
還逼我朋友寫辭呈...但我朋友沒有寫
是公司叫人家走,為何要逼人家寫辭呈?

各位水水,可不可以告訴我,應該怎麼幫助我朋友...?
  • 千萬不要寫辭呈~~寫了什麼都沒了~~
    要告就給他告~~反正你又不是做錯事才被請走路~~
    如果你寫了辭呈~~就是表示你是自願走的~~那就沒有遣散費可以拿了~
  • 千萬不要寫辭呈....
    同意...........

    遣散費才多少~~
    告一次找律師要三到五萬.....
    要保護自己的權利
    大不了上法院
    看他能用哪一條告...
  • 告訴你朋友千萬不要寫辭呈,可以向法院直接提出訴訟
    如果沒有預算請律師,可以先用諮詢的方式向律師請教(先問清楚有沒有收諮詢費喔)
    法院的服務處都會有撰寫書狀的範例可供參考(金額不大可用支付命令的方式聲請)
    一般是年資滿一年發一ㄍ月ㄉ資遣費,而且公司必須在一ㄍ月前先告知,如果沒有就必須加發一ㄍ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方面願意跟你和解,你也要請公司方面發一份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你,拿到證明書還可以向勞保局聲請失業給付(以月投保薪資的六成計算,連續領六ㄍ月),這些都是你的權益,別忘ㄌ替自己爭取
    至於公司說要告你,那根本是嚇你的,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如果公司真ㄉ告ㄌ,只要你能提出證明,證明當出是公司單方面要資遣你,並非你故意曠職,那就沒問題ㄌ
  • 基本上要公司要告泥
    就要告泥像侵占或者是洩露商業機密等等的....
    告曠職.....
    (叫它告看看
    就算打契約因為曠職而有的沒的
    到法院依然有可能按消保法
    這份契約不一定為法院所接受........
  • 好像可以先向勞工科要求協調吧
    之前我們公司也是發生過這種情形
    老闆也是因為SARS的關係不得已要遣散二名員工
    結果其中一名在得知將被遣散的當天下午就沒來上班了
    過了幾天公司就接到一封公文
    原來那個同事要跟公司要求遣散費
    我也不記得是那個單位發出的公文了
    總之會約定一個時間請雙方出席協調會
    然後會有調解委員、專人記錄調解經過
    如果在調解會上真的沒辦法取得共識的話
    就得上法院了
    我們公司那一次是我去開的會
    本來公司是願意給她遺散費
    但是那個同事的態度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而且要求的金額又不合理
    所以我才跟調解委員說明她當天下午就無故曠職的事實
    當然最後公司也沒付她遣散費囉
    提供給你參考吧
    喔!對了!記得叫你朋友跟公司要一張離職證明喔
    可以去就業輔導中心申請失業給付
    我下禮拜就要去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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