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的事..可以請大家幫幫我嗎?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
原本我是責任制的工作...
現在老闆突然說要從薪水抽兩千元當全勤...
一個月只有三次遲到機會...一分鐘都不能少...
可以有一次緩衝時間...遲到兩次扣500...三次扣1000...四次就2000都沒了...
但是變的有加班費..以勞基法倍數算...
加上我這個月有加薪一千...
結果我這個月的薪水比之前領的還少...
我跟老闆說應該不能從薪水撥錢當全勤吧...
她竟然說之前他當做我們都有全勤...
所以把全勤含在裡面...
而且我們底薪是兩萬...
不管薪水多少底薪都是兩萬...
年終以底薪算...
也沒有餐費.交通費補助...
其他多的都是獎金...
這樣是不合理的吧...
而且上星期老闆還要我簽一年的工作約...
裡面充滿了對公司有利的事...
例如我自己寫的文章不能以我自己的明義刊出...
還有離職要一個月前說...還要老闆同意..
不然要賠兩個月薪水...
還有如果你生病一個月以上老闆可以無條件解你...
還有其他一些只對公司有利的事...
基本上一般公司都不會簽這樣的年約吧...
而且我不想簽..老闆就說其他人都簽了...
我現在簽了還能反悔嗎...
我好生氣喔...
可不可以請懂的人幫幫我呢?
我喜歡現在這份工作...
我做的很有興趣...
但是現在公司根本沒福利...
而且我工作又是公司份量最多的...
我想要跟老闆好好說...
請大家幫助我好嗎...
  • 艾芙妮
    艾芙妮
    我記得好像有什麼法規說公司簽合約是不合法的之類的,以前我也待過一家出版公司也要簽約,甚至要扣保証金$5,000元,更奇怪吧!
  • 請懂法律的人教教我好嗎...
    感激不盡...
  • 之前寫得沒有跑出來。怪怪的,是因為在聽Gould他顯靈嗎?

    1. 用功去讀一下勞基法,勞委會網站找得到。

    2. 給它勇敢的簽下去。不合法的地方,到時候不要管他。老闆也不敢告你,因為與法抵觸的合約無效。他告你,他是白癡人。

  • 那老闆可以對規定反來覆去嗎...
    我的薪水竟然比加薪前還少...
    這樣讓我很想哭...
  • 老闆要改公司規章你應該是沒辦法可以想吧....因為你很喜歡這份工作,所以你只好努力不遲到囉....其實消極的說法就是除非老闆發現或認為你是他(她)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且非你不可,要不然要老板改變是機率不大的,溝通當然是好,但切記婉轉一點,因為你喜歡這份工作還想待下去,溝通不好就會變成黑名單....現實社會常常在上演這種戲碼,只能希望你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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