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考試不理想 怒告教部、十院校
轉貼新聞...因為覺得很有趣..怎麼會有人自己考不好怪別人ㄋㄟ ^^"
女學生考試不理想 怒告教部、十院校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張姓女學生參加九十一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考試,認為考試範圍超過教育部公布的教科書範圍,致她未能考上理想學校。張女於是控告教育部及十所技專院校,應連帶賠償她八十萬元損失,但台北地院核對考題並未超過教科書範圍,駁回張女之訴。
張姓女學生雖未考上四技二專,但已考上一般大學,且已註冊就讀。她以父親為訴訟代理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她的父親出庭表示,張女從高工補校的精密機械科畢業,前年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考試,依照教育部函令,考試範圍應以七十五年版教科書為準,但入學測驗中心命題時,竟包括八十七年版教科書範圍,導致她女兒考試成績不理想。
張姓女學生認為包括補習費、交通費、報名費、照片費、文具費、延後一年就業損失、勞動薪資降低差額損失、生命停頓損失及身體機能老化損失等,至少害她損失四百七十萬多元,她要求教育部及四技二專測驗中心的十所學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僅先就八十萬元向法院起訴主張。
教育部及十所學校表示,基於教改政策之「一綱多本」制度精神,在命題時,以七十五年度及八十七年度兩版教材之交集作為命題的根據。
法官審理時,就張姓女學生爭執的題目,一一核對出處及教科書,發現考題都出自教育部七十五年二月公布的教科書,判決張女敗訴。
【2004/01/01 聯合報】
女學生考試不理想 怒告教部、十院校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張姓女學生參加九十一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考試,認為考試範圍超過教育部公布的教科書範圍,致她未能考上理想學校。張女於是控告教育部及十所技專院校,應連帶賠償她八十萬元損失,但台北地院核對考題並未超過教科書範圍,駁回張女之訴。
張姓女學生雖未考上四技二專,但已考上一般大學,且已註冊就讀。她以父親為訴訟代理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她的父親出庭表示,張女從高工補校的精密機械科畢業,前年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考試,依照教育部函令,考試範圍應以七十五年版教科書為準,但入學測驗中心命題時,竟包括八十七年版教科書範圍,導致她女兒考試成績不理想。
張姓女學生認為包括補習費、交通費、報名費、照片費、文具費、延後一年就業損失、勞動薪資降低差額損失、生命停頓損失及身體機能老化損失等,至少害她損失四百七十萬多元,她要求教育部及四技二專測驗中心的十所學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僅先就八十萬元向法院起訴主張。
教育部及十所學校表示,基於教改政策之「一綱多本」制度精神,在命題時,以七十五年度及八十七年度兩版教材之交集作為命題的根據。
法官審理時,就張姓女學生爭執的題目,一一核對出處及教科書,發現考題都出自教育部七十五年二月公布的教科書,判決張女敗訴。
【2004/01/0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