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工人出意外,我家要負民事責任嗎??
我家要維修三F,把工程發包給工頭,工頭再找工人來一起做,工程到最後一天要收尾了,當時是傍晚五點多,工頭沒有把材料綁好,讓材料從三F掉到一F,傷到了另外一名工人,傷者己住進加護病房3天了,有點危急,工頭一直說我家也要負責任什麼之類的(至少1/2),家裡是不會逃避責任啦,道義上該做的都有做,刑事責任應該是那名工頭,但是我想要搞清楚,家裡需負起民事責任嗎??如果要的話,是要賠醫藥費及什麼??
請大家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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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不需要
你們的雇庸關係不是直接的
責任在工程公司,他們要對工人職災理賠責任
(工程公司應對公人投保勞保,工人則可獲理賠)
因為是工程公司支付薪水給工人
而你們佳是給薪水給工程公司,而非給工人
這樣的關係你懂嗎?(我寫的有點亂)
若你們道義上給點紅包之類的是沒問題
但你們無任何法律責任
1.並非你們推工人下樓
2.你們不是工人的老闆
3.工人投保的對象不是你們
所以,這樣清楚嗎?
若仍有糾紛,可以請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協調幫忙
希望對你有幫助唷!
(有問題可以再問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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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吶,潔希米,妳真是個大好人!!
那個工頭一直說我家也有責任,
意思就是要我家分攤至少1/2的費用什麼的.
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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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工頭是在推卸責任的啦~
他不但要負民事可能也要負刑事責任
因為是他的工作疏失造成的意外
妳們家只需要給傷者一點慰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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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HIMAKI
別客氣!我也是盡我所知告訴你而已~
關於你詢問的是需要負擔一半的醫藥費用
事實上是不需要的
如同我上述的原因,責任在於工程公司(工頭)
所以你們僅需負擔工程的費用
(當初工程契約裡是多少就是多少,不須加價)
其餘的職業傷害費用不須你們家負擔
若工頭一直恐嚇
建議先到附近派出所備案
告知警察有這件事
甚至可要求工頭一起到派出所備案
請警察調節亦可
若警察不處理(現在也是有很多懶警察)
就請教警察意見
詢問相關問題應至何處調節處理
相信警察不會拒於門外
但是備案還是需要的
若工頭有出言不遜
還是要保護你們家人為要
所以建議不要與工頭太口語衝突
若工頭並無出言恐嚇
則可先包個紅包給工人
若工頭仍感不滿
請他一起到區公所的調節委員會也可以
(比較軟性的,比較不會有反感,比警察局好一點)
總之
不需要負擔醫藥費用
你們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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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是不用
不過在台灣這個地方生存
建議負道義責任
避免後續麻煩
不然到時候三天五天就有人來恐嚇或是潑油漆的
也是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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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負一點道義上的責任, 起碼要慰問一下家屬, 去醫院探病之類的, 至於其它法律上的責任則由工頭負責.
但台灣人很講一種~~起毛志(感覺),所要妥善處理.去探病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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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直接報警
都住院了~~~
因為已經形成了刑事案件
如果當事者有啥三長兩短的.....
以後的相關法律責任會比較難釐清
倒不如先做做筆錄.......
讓有可能串供的情形早點消失
對於傷者.......
道義上的責任.............
(ps:泥們沒去看過日子嗎??????
去拜一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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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喔~~
有探望傷患
也己報警備案
警察也來家裡做筆錄
工頭似乎知道錯在自己身上
要是他再歸避責任
真是會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