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大家幫我想想吧
這是我們期中報告的問題之一,請大家盡量提供自己的意見,純屬個人的意見,沒有對錯的,謝謝啦!
某人有了足夠的資金後,想購買房屋,於是就去參觀預售屋,在該廣告上載明有游泳池、網球場等相關休閒設施,不料後來卻發現廣告上所述的設施根本不存在,請問他可否向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張任何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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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文字遊戲~~~~~~~(2)
廣告:日付88元成家
事實:只還息不含本
看到這類房屋廣告,很少人能夠不心動。不過仔細一問,原來建商所喊出來的絕低月付或日付金額,指的竟然只是房貸還款利息,並不包含本金。
房地產業者私下表示,小從屋內格局、大到房屋總價,業者都有辦法設計出吸引人的
「誘導性廣告」。以房屋格局規劃設計為例,建商常以「二加一房」、「可用三房」、「創意空間」、「機能三房」等字眼,充其量只是兩大一小的小坪數住宅,或挑高產品進行包裝,過去甚至還出現過因為車位稍大,可以勉強擠下兩部小車,就大言不慚標榜雙車位的建商。
還有建商以誇大手法宣傳低總價和高成數銀行貸款,例如「9成純銀貸」,只是建商 針對購屋者房貸不足額部分,改向銀行申請利率較高、還款年限又短的消費性貸款。
有的建商會在數字上玩障眼法。以房價400萬元(建地面積20坪,每坪20萬元),加上100萬元平面車位,總價500萬元的產品為例,如果建商將10坪左右的車位混入房價
計算,就會出現「30坪總價500萬元,包含車位」的迷思。
廣告:3分鐘到捷運
事實:開車3分鐘啦
也有建商喜歡「把遠拉近」。諸如「5分鐘到敦化南路」,計算基準是建立在車速最快,和深夜車少等理想狀況上,所估距離也只算兩點間最重要的快速公路或高速公路而已。至於「3分鐘到捷運站」的計算方式,其實是指「開車3分鐘」。
其他建商常用的宣傳障眼法還包括:社區游泳池只不過是戲水池大小、萬坪公園原來是指方圓數公里內的綠地總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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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不幸受騙,該怎麼辦呀,可要求要回訂金或已付掉的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