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了很氣人的文章
我剛剛跑去摩域看了一下,竟然有人在討論這種話題,忍不住的就跟他回了嘴,我把原文貼出來讓大家一齊觀賞
----- Original Message -----
Topic:中華民國成年女性也有服兵役的義務
時 間:2003/09/15 19:33
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二十條(兵役之義務)「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
邏輯推演一:不分男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稱為中華民國人民。
邏輯推演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是人民,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是人民。
邏輯推演三:凡是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皆應有服兵役之義務。
問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與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皆為中華民國人民。為何社會現實只有男性人民受法律約束,需受法律強制力服兵役?為何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既是人民,卻又不必接受法律所強制賦予之兵役義務?
請問:人民可否聲請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女性人民」免服兵役是否違憲?
如果女性不用服兵役沒有違憲,請問男性人民是否也可以不用服兵役?如果男性不可以不服兵役,請問為什麼女性可以不服兵役,男性就要服兵役?那請問男性之平等權是否有受到不法侵害?
義務不平等,請問還談什麼男女平等?
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一條明顯違憲。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中華民國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無論成年與否,皆有免服兵役之特權。因為中華民國女子無論成年與否,皆是弱者。」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這樣,那我王建豐就無話可說。
這是我今天拿去高雄市政府兵役處要打行政訴訟的文,對方也受理了。
不管怎麼說,我總是踏出這第一步了。
在此我想對那些在這個板上的男性說:我關心的是現實世界中的問題,網路只是我宣揚理念的一個工具而已,現實世界中的問題畢竟還是要回到現實世界中去解決,如果你們只敢在網路上po文,而不敢實際參與現實世界中的革命,那我也不想多說什麼,畢竟貪生怕死是人性,這也就是為什麼孫中山名留青史的原因,搞革命的人總是那麼的少,潑冷水的人也總是那麼的多。
如果對我的理念有興趣或者極端反對我的理念,都歡迎來我的網站:
http://nolove.com.tw
----- Original Message -----
Topic:中華民國成年女性也有服兵役的義務
時 間:2003/09/15 19:33
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二十條(兵役之義務)「人民」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
邏輯推演一:不分男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皆稱為中華民國人民。
邏輯推演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是人民,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是人民。
邏輯推演三:凡是中華民國人民,不分男女,皆應有服兵役之義務。
問題:中華民國男性人民與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皆為中華民國人民。為何社會現實只有男性人民受法律約束,需受法律強制力服兵役?為何中華民國女性人民既是人民,卻又不必接受法律所強制賦予之兵役義務?
請問:人民可否聲請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女性人民」免服兵役是否違憲?
如果女性不用服兵役沒有違憲,請問男性人民是否也可以不用服兵役?如果男性不可以不服兵役,請問為什麼女性可以不服兵役,男性就要服兵役?那請問男性之平等權是否有受到不法侵害?
義務不平等,請問還談什麼男女平等?
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一條明顯違憲。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中華民國男子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中華民國女性人民無論成年與否,皆有免服兵役之特權。因為中華民國女子無論成年與否,皆是弱者。」
如果憲法第二十條修改成這樣,那我王建豐就無話可說。
這是我今天拿去高雄市政府兵役處要打行政訴訟的文,對方也受理了。
不管怎麼說,我總是踏出這第一步了。
在此我想對那些在這個板上的男性說:我關心的是現實世界中的問題,網路只是我宣揚理念的一個工具而已,現實世界中的問題畢竟還是要回到現實世界中去解決,如果你們只敢在網路上po文,而不敢實際參與現實世界中的革命,那我也不想多說什麼,畢竟貪生怕死是人性,這也就是為什麼孫中山名留青史的原因,搞革命的人總是那麼的少,潑冷水的人也總是那麼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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