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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工作 資遣

想請教有經驗或了解資遣的人

我服務於精品專櫃
待在該家公司至今已有2.7年
近5.6個月因租約問題
公司遲遲無法確定去留
繼續租但租賃部租金要提高
或者找尋其他櫃點店面

就在昨天6/14得知消息
原本合約是簽到今年11月
因租賃部以洽談另一家願意提高租金的廠商
所以和公司商談提早解約的事宜
Boss因考量現在的櫃點租金過高
而在外也暫時找不到適合的地點設分店
將在6月底提早結束租約

而我們櫃上的店長決定留職停薪她已和boss談妥
至於我的部分boss有意將我調至另一櫃點
由於我是昨天才得知所以尚未答覆

其實早在找尋其他工作
所以當我聽到提早解約的消息時
倒還鎮定
只是我並不想一boss安排到另一櫃點
我要找全新的工作
但不曉得該如何和boss談
能夠得到員工因有的福利
是否在這中情況下
能夠拿到遣散費呢

請大家幫幫我

^^


  • 除非公司幫您安排的新職務或工作地點, 與您原來的工作內容差異太大, 或者造成您極大不便 (譬如南北兩地奔波或通勤時間大幅加長), 否則很難認為公司故意刁難, 足以讓勞工局關切.

    公司如果沒有主動將您辭退, 無法得到遣散費, 這是確定的, 但是如果有上面故意刁難的情況發生, 可以先和公司溝通, 如溝通不良, 再去勞工局請教尋求介入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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