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他不是你的MR.RIGHT
最近版上看到好多人感情不是很順利,包括我自已也是..朋友寄給了我一封..我覺得寫的很好的文章..轉貼出來...
【若權心情】
•他不是妳的Mr. Right!
正因為他不是你的 Mr. Right;
所以一切相愛的原則都不適用。
你對他再好、付出再多,
都無助於你們相愛到天長地久。
感情走到盡頭,驀然回首,三年已過。在這段不能算是短暫的日子裡,有
歡笑、有淚水。但她心底著實明白:失去的比得到的,多了太多。尤其,
對於正值花樣年華的女人來說,有什麼東西比青春更加可貴?誰能彌補這
三年來她付給他的真心呢?
她不是聖人,瀟灑離開,勉強做到。無怨無悔,她辦不到。
向好友傾訴,一遍又一遍,仍然無法治療她的創痕。即將失去耐性的好友
,冷漠地對她說:「有什麼好難過的?他不是你的 Mr. Right!」
因為,他不是你的 Mr. Right;所以,一切相愛的原則都不適用。你對他
再好、付出再多,都無助於相愛到天長地久。曾經,他也對你無盡溫柔,
體貼到沒人比得過,卻也沒辦法阻擋愛情的列車駛向沒有月台的盡頭。
◎看走眼了。對自己當初的眼光打折扣,可能從此失去自信心
一句「他不是你的 Mr. Right!」,多麼簡單。卻可以敲醒許多癡迷的夢
;粉碎所有愛過的心。
在相愛時認真付出的人,分手後聽到「他不是你的 Mr. Right!」這種說
法,大多非常難過。不甘心、也不願接受。
「難道,我當初真的愚蠢到看不出他是這樣無情無義、說走就走的人?」
她哭得更傷心了。
誰願意在失去愛情以後,還要承認自己向來就是個盲目的人?
看走眼了。像是出國旅行時,歷經千山萬水,花費許多心思挑選,咬著牙
付了一大筆錢,買了十分昂貴的物品。後來,被專家識破:它不過是個既
廉價又庸俗的膺品。退貨無門,爭論無益。不但必須接受這個荒謬的事實
,還要對自己的眼光打折扣,從此失去自信心。
其實,愛情走到最後,若發現「他不是你的 Mr. Right!」,回想當初,
「啊,我真的是看走眼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可能而已。還有別的原因
,改變了雙方這一場愛戀的結局。除了「看走眼了!」之外,以下三個理
由,十分常見:
●當初並不真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有可能是一時的寂寞使然,也可能是湊巧被對方愛情的箭射中,來不及多
看一眼、多想一下,就墜入愛河。等到在愛情的路上來回摸索,才發現彼
此並不適合。
更無情的是,根據我的統計:「雙方不適合」這個分手的理由,多半都是
由當初採取主動追求攻勢的那個人提出的。聽得「被分手的那一方」一頭
霧水,甚至忿恨地回想起:「咦,當初不是你追我的嗎?你不是說我很完
美、我是天使嗎?」但一切都無濟於事了。
【若權心情】
•他不是妳的Mr. Right!
正因為他不是你的 Mr. Right;
所以一切相愛的原則都不適用。
你對他再好、付出再多,
都無助於你們相愛到天長地久。
感情走到盡頭,驀然回首,三年已過。在這段不能算是短暫的日子裡,有
歡笑、有淚水。但她心底著實明白:失去的比得到的,多了太多。尤其,
對於正值花樣年華的女人來說,有什麼東西比青春更加可貴?誰能彌補這
三年來她付給他的真心呢?
她不是聖人,瀟灑離開,勉強做到。無怨無悔,她辦不到。
向好友傾訴,一遍又一遍,仍然無法治療她的創痕。即將失去耐性的好友
,冷漠地對她說:「有什麼好難過的?他不是你的 Mr. Right!」
因為,他不是你的 Mr. Right;所以,一切相愛的原則都不適用。你對他
再好、付出再多,都無助於相愛到天長地久。曾經,他也對你無盡溫柔,
體貼到沒人比得過,卻也沒辦法阻擋愛情的列車駛向沒有月台的盡頭。
◎看走眼了。對自己當初的眼光打折扣,可能從此失去自信心
一句「他不是你的 Mr. Right!」,多麼簡單。卻可以敲醒許多癡迷的夢
;粉碎所有愛過的心。
在相愛時認真付出的人,分手後聽到「他不是你的 Mr. Right!」這種說
法,大多非常難過。不甘心、也不願接受。
「難道,我當初真的愚蠢到看不出他是這樣無情無義、說走就走的人?」
她哭得更傷心了。
誰願意在失去愛情以後,還要承認自己向來就是個盲目的人?
看走眼了。像是出國旅行時,歷經千山萬水,花費許多心思挑選,咬著牙
付了一大筆錢,買了十分昂貴的物品。後來,被專家識破:它不過是個既
廉價又庸俗的膺品。退貨無門,爭論無益。不但必須接受這個荒謬的事實
,還要對自己的眼光打折扣,從此失去自信心。
其實,愛情走到最後,若發現「他不是你的 Mr. Right!」,回想當初,
「啊,我真的是看走眼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可能而已。還有別的原因
,改變了雙方這一場愛戀的結局。除了「看走眼了!」之外,以下三個理
由,十分常見:
●當初並不真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有可能是一時的寂寞使然,也可能是湊巧被對方愛情的箭射中,來不及多
看一眼、多想一下,就墜入愛河。等到在愛情的路上來回摸索,才發現彼
此並不適合。
更無情的是,根據我的統計:「雙方不適合」這個分手的理由,多半都是
由當初採取主動追求攻勢的那個人提出的。聽得「被分手的那一方」一頭
霧水,甚至忿恨地回想起:「咦,當初不是你追我的嗎?你不是說我很完
美、我是天使嗎?」但一切都無濟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