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順路的話,或不要差太遠...當然是要送到家門的啦...
可是,若二個人的家差很遠呢???
例如...一個住天母...一個住樹林...這...要怎麼送啊???
反過來想,若你是那個男人,不會很不方便嗎?
我覺得,我會替他想...既然是自己的bf嘛...幹嘛要虐待他呢?
若真的二個人的家...差很遠...一點也不順路的話,我會要求他送我到方便搭車的地方...或是送我上計程車,並記下車號...
住家隔很遠的話,送我到家門口...那倒不必...將心比心嘛...
這麼麻煩的事我都不想做了...何必要求人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