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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立委提案:強暴累犯 強制化學去勢

~早就該去勢了!!!


女立委提案:強暴累犯 強制化學去勢

  薛孟杰、蕭白雪╱台北報導 曾經引發廣泛討論的「強暴累犯化學去勢」,極有可能在短期內實施。跨黨派女性立委今天提案,在性侵害防制法中增訂化學去勢條款,凡不知悔改的強暴累犯都要被強制處以化學去勢治療。此外,這項修法也引進美國的「梅根法案」,要求中央機關必須將強暴犯累犯的姓名照片在網路上公布,並且通報地方學校、警局、衛生單位和鄰里長,以掌控強暴累犯的行蹤。


  親民黨立委沈智慧、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國民黨立委王昱婷以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吳庭玫今天聯合舉行記者會,宣布將推動修法,在性侵害防治條例中增加「化學去勢」及比照「梅根法案」內容所設計的條款。

  沈智慧表示,法務部從民國八十三年起對妨礙風化罪的受刑人實施強制治療,到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底止,共收容六千一百九十七人進行治療。但警政署的統計卻顯示,民國八十三年到九十年間犯強制性交罪者共有一萬兩千三百零二人,顯見法務部並沒有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對所有犯妨礙性自主與妨害風化罪者實施強制治療,接受治療者僅有百分之五十。此外,她也質疑接受治療的六千多人中,僅有一千四百八十五人結案,顯示百分之七十六的犯罪人治療不成功。

  由於這項統計同時顯示經過治療的強暴犯有四十四人再犯同一罪,累犯比率高達百分之三,因此沈智慧也認為,對這部分犯罪人而言,唯有比照澳洲、丹麥、德國及美國數州的作法,實施化學去勢治療,才能有效嚇阻性犯罪不斷的發生。

  針對性侵害犯罪者是否要採化學去勢作法,法務部長陳定南表示,過去立法院是因部分婦女團體反對,法務部並無特定立場,只要立法院內有共識,法務部樂觀其成。

  法務部表示,過去即有立委擬提案修法,要對性侵害犯罪者採化學去勢,但後來遭到反對,部分原因即在於性侵害者即使本身遭化學去勢後,還可能使用其他器物對婦女進行性侵害,因此婦女團體有不同意見。

  不過,如果社會上多數聲音認同採對性侵害犯罪者採化學去勢,法務部樂觀其成。
  • 我也認為強暴犯去勢是最適當的...

    強暴犯的再犯率實在是很高...
    就拿最近的新聞來說吧...
    強暴犯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假釋...
    期間居然就忍不住再犯案...
    強暴犯在獄中當然能夠表現良好...
    因為獄中並沒有女人...
    也沒有能夠引起他們強烈性欲的東西...
    當然不會有脫軌的表現...

    我覺得除了去勢之外...
    終身監禁也是必要的...

  • 嗯...最好是關著不要放出來啦....
    乾脆一點,直接死刑算了...
    只是去勢,讓他的小弟弟沒有,還不夠!那種心理變態的,有時不用小弟弟,也會傷害人呀....
    以前不是有發生過,用別的東西,例如棒子什麼的插入被害人的下體的事發生嗎?
    死刑最好啦!!!
  • 若是去勢..導致那種人更變態..
    那不是..*&^^%

    我認為乾脆終身監禁就好囉..

  • 為了我們女性的安全,這是一定要的啦!
  • 知足
    知足
    贊成!贊成!我覺得我們的法規仁慈了.像這種無惡不作的大壞蛋.直接處死.以洩我們女性同胞之恨.我國有些法令真的要修改了!!!
  • 我覺得用這種激烈的手段
    搞不好會引起更多社會問題
    直接判死刑比較快啦
  • 那那一位十八歲的女生強暴十二歲的鄰居弟弟要怎麼處理~~
  • 我非常贊成公佈照片,以及去勢。
    請不要說人權...不人道之類的屁話,這些人加害於女性,這些女生等於是判了無期徒刑般的可憐,無辜的人卻一輩子活在身心受創的陰影當中,有沒有人權團體去可憐這些被害者呢??~~~沒有....
    而這些人只是關個三、五年,加上假釋,一年半載就又出來危害大眾了,但是可憐的我們,經毫無警覺性。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他是誰??
    請不要說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請問這些人又何嘗給了被害女性機會了!!如果能公佈招片及去勢的話,產生警惕作用,讓那些在蠢蠢欲動的人,也有一些警示作用吧...
    但是去勢也有可能使他人行為更為偏激,向先前不是有人用利器去刺女童的下體嗎??所以還是直接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好了!!
  • 唉!男人永遠都不懂女人這方面的恐懼...
    強暴犯直接死刑比較乾脆!
  • 總之....亂世就要用重刑....
  • 贊成...

    所謂亂世就是要用重刑哪...
  • K.S
    K.S
    終身監禁把他們關在一起
    看他們會不會互相強暴
    嚐嚐這種痛苦~到死!
    (搞不好到一半受不了就自殺了)
  • js,他並沒有強暴...是"引誘"小弟弟和他做愛罷了....
    你身為男人也該知道,若是被強暴,是何等恐懼,一個男人在害怕的要死或是不肯做時,還能翹得起來嗎?
    別騙人啦!
  • joe111
    joe111
    "亂世用重刑"這話是沒錯,但是若是去勢之後,這個犯人還是有性犯罪的傾向的話,那要怎麼去管制呢?
    這個話題我覺得在現今的台灣社會若是要用去勢來解決可能會造成反效果,也就是性犯罪的現象也話在表面會消失,但在精神面上,搞不好會更嚴重的.
    最主要還是要從性教育做起,從小就教導,讓性教育從小就教育,這樣長大後才有正確的性教育觀念.
  • 贊成唯一死刑。
    有多強暴犯是心理變態,跟本有病
    之前有個強暴犯那根不行還用竹竿用小朋友的私處,另人髮指,受的傷更深,死十次都太少
  • 贊成化學去勢...
    不過死刑太誇張了吧...
  • J.S.

    問ㄉ好....^^
    值得大家深思...
  • to 神秘女郎:
    很不幸的
    男生在怕的要死時或是不肯做時
    心裡雖然極度不願意
    但是若受刺激還是會勃起
    這是一種反射動作
    詳情請參閱醫學書籍
    所以說不是只有女生會被強暴

    "引誘做愛"?
    這種名詞也哈拉的出來?
    你會不會挺女生挺的太過分了?
    簡單說
    我用花言巧語或是迷藥或是其他手段(非暴力)
    使一名女子在非自願的狀況下與我發生性關係
    你覺得如何?
    我是引誘做愛嘛,那女生自己賤或笨才會被我引誘的嘛~是不是呢?
    強暴犯固然人人譴責
    但是做人不要有雙重標準
    去~
  • 那也有不少女生看過瞿美鳳滴光碟ㄚ~~~~~
    除了曾先生版,還有關燈版,傳說中滴蔡先生版等等~~
    難到瞿不是"引誘做愛"?
  • 我只針對那個什麼"支持神秘女郎"
    UID2617152那一個
    妳的行為才是女性之恥
    為什麼會有女生被批評沒大腦or潑婦or瘋婆
    就是你這樣的人害的
    請睜開你的眼睛
    好好的看我寫的
    在好好的用你的大腦
    給我解釋清楚
    1.我譴責強暴犯
    2.我不是強暴犯
    3.我並沒有說謊話
    4.我並沒有罵神秘女郎小姐(但是口氣不佳,在此慎重跟神秘女郎小姐道歉)
    我哪裡為自己說話?
    你在厭惡個大頭啊?
    最好你就給我交代清楚
    不可理喻的瘋婆子
    你講的出個理來
    我罵你的話全部吞下去
    今天怎麼淨遇到一些不可理喻的傢伙~
    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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