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sanori,
指定領隊可能要特殊團體如立委,獅子會,老師團等等,我上次就是附屬在老師團下,旅行社不敢怠慢,才派了資深領隊帶團!
至於向旅行社爭取權益的部份就以我父母那次不愉快的經驗來說好了,因為他們索取的團費為全台最貴,所以參加的團員以高收入,高教育者為多,其中包括了電子新貴,法官,大學教授等等,回國後,我父母與這些深感不滿的團員聯繫,一起向旅行社表達強烈的不滿與抗議,起初旅行社只敷衍的想付5-10元美金了事,結果導致我父母等團員更強烈的不滿,因為他們在乎的不是錢,而是一個誠懇的道歉,而旅行社只說當時是不得已的處理方式,不承認處理有疏失,談判期間某些團員則與他們妥協,拿了5-10元美金了事,我父母等堅持尊嚴的團員們則持續與他們交涉,對方也出動了旅行社公會之類的機構斡旋,但仍得不到我父母等人滿意的答覆,後來幸好我父母出面找熟識的律師寫存證信函,打算對簿公堂,以法律解決,對方才讓步道歉及賠償,其實賠償的金額付了律師訴狀費後,我父母得的並不多,一兩千元而已(律師聘任費真的很貴,且還是打過折扣的),但我父母心理卻得到很大的平復,畢竟,我父母等人要的是公理得到伸張而不是錢~
所以要跟旅行社爭取權利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很多人中途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