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在新光買的
昨天撥電話過去,總機給我他們櫃上的電話
要我多努力撥撥看,說不定會有人接
新光表示:如果沒憑證,要請顧客直接到他們櫃上詢問小姐退貨事宜
於是我昨天就傻傻的打了一各晚上的電話,都沒人接
(因為我不確定需要帶什麼東西才能退到錢,不想多跑好幾趟,想一次解決)
今早再撥電話過去,得到的答案是:她們已經撤櫃了喔!
要幫我轉接到他們樓面樓管辦公室,很好
樓管的回答是:由於瑪迪芙不是只有新光三越才有販售,如果無法提出當初購買的發票,簽單或是在他們電腦資料上留下紀錄的話,就無法馬上退貨,只能留下資料跟購買商品的明細,等到"跟瑪迪芙公司求償後"才能給顧客交代
~"~ 等到求償後? 是要等新光告瑪迪芙,纏訟多年後,才能證明,新光並不是"沒經過審核過就讓商品上架"的百貨公司嗎?
那我們顧客的權益呢?
我們為什麼肯多比較多的錢到新光消費?
不然外面水貨一堆,難道我們是笨蛋嗎?有錢無處花嗎?
還不就是看在你們那一塊招牌"新光三越"
我們買的不只是商品,還是對新光的一種信賴
今天你們說撤櫃就撤櫃,留下一句:"求償後"
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原來花比較多的錢跟新光買到的是:我們是笨蛋這個教訓嗎?
也許有人會說:不能全怪新光,誰叫我們要買不知名的牌子
問題是出了事,新光的處理態度卻無法降低顧客的憤怒
你們是實體通路,有沒有能那麼不負責任阿?
總機:撤櫃了喔!不好意思~
個人發牢騷,只是敘述小老百姓受氣的實錄
希望其他人都能如願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