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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 / 知識工作者的績效評量=>極緻皮膚專科診所二年有感

佩服
  • 彼得杜拉克發明了一個名詞,就是「知識工作者」。他對這個名詞的定義大約是相對於勞力工作者而言,知識工作者是利用知識產生價值的人。新的知識經濟時代,大部分的人都是知識工作者,藉由知識產出價值,換取報酬。因為知識工作比起傳統勞力工作相對難以衡量,所以知識工作者的績效管理成唯一門新的課題。
    產出螺絲釘的勞工,傳統的度量方法大約是每小時產出幾顆,良率如何,品管如何;設計新螺絲釘的工程師大約是多久以內設計出幾種,有什麼新的材質應用;但是發明新卯合方式的發明家,他所設計發明的新方法,很難去度量出它的價值--這位發明家如果沒有發明這個方法,會不會發明其它更好用的方法?或是更短的時間內,發明出同樣的東西?沒有人知道。
    即便是我們前面說的「設計新螺絲釘的工程師」似乎可以衡量,我們還是不能確定,他真的沒有摸魚嗎?設計一個新的螺絲釘結構,真的需要十八個小時嗎?
    所以知識工作者的價值大多只有自己最清楚(有時候連自己都不清楚),知識工作者的自律成為很重要的專業道德。
    聽不懂嗎?很簡單啊,以前我們大家都不懂醫師在做些什麼,因為他們實在太專業了;他們給的每一個治療步驟我們都不知道是對是錯,對多少,錯多少;如果加上上帝與命運的說法,就更加難以捉摸衡量了。於是「自允許我進入醫業,我自當秉持我的專業良知,病人的利益為我唯一的顧念」就是醫師誓辭。我們無法管理醫療專業,所以給予專業倫理規範。
    專業的倫理規範,往往是社會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是嗎?所以即便「胡志強市長的健康,可能影響台中市民的利益」這樣看來正確的冠冕說詞,最後仍舊在「醫師不得洩漏病患隱私」的專業倫理下敗潰。
    實話說,這些醫師說的話或者是對的,如果胡志強市長的健康真的會影響到台中市民的權益,醫界確實有義務將之揭穿。但是前提是,揭穿的人很清楚自己已經違反醫界的基本倫理良知,所以必須同時宣佈退出醫界。用自己的專業生命去維護專業倫理。這樣在道德上才是兩全,不成吊詭。
    為什麼會談到知識工作者的自律,談到知識工作者的績效管理?

  • 自從市立醫院主任位子退下之後,我一直想要擁有一個工作環境,一個真心說真話,將病人利益放在首位的工作環境。很幸運地我找到一群志同道合的同仁,我們都同意,極緻皮膚專科診所只有三個教條,就是「約法三章」。
    第一是誠信,不論對患者或是對同仁,一定要完全誠信。誠信是不能打折的。只要你說一次謊,別人就很難相信你了。
    第二是尊重客戶,絕對不跟病患或客戶當面起衝突。這點我需要好好解釋一下。
    商業上我們講究的是「以客為尊」,醫療上不應該完全如是。醫療是一種服務行業,服務業當然也應當以客為尊。但是醫療有一個更高的守則,就是醫療知識與之相伴的醫療倫理。所以在醫療服務業(醫學美容當然也算是醫療服務業),我們相信最高的指導守則是醫療知識,其次是客戶,再來才是醫療人員。比方說,如果病患來到醫院,堅持要打針,我們根據醫療知識判斷打針不符合他的最佳利益(可能會對他產生某些傷害),這時候我們應該堅持不打針,而不是順從客戶想法。從醫學美容來比喻,如果我們判斷客戶今天不應該煥膚,不應該雷射,即使客戶十分樂意,已經把錢掏出來放在桌上,我們還是應該拒絕他,等待他的肌膚回復到應有的水準。這是我們的誠信,也是我們有權「不尊重客戶」的地方。這一點,請各位相信我,或是隨時到診所來考核所有工作同仁,這是我們的核心信念,也就是我們的專業生命,我們每天都這麼做。
    第三點是紀律。所有的想法都是空的,只有確實的執行力,夢想才會實現。
    紀律是我們開業一年多後才提出的第三項,也是最後一項戒律。我們沒有打算再增加。
    愛迪生發明電燈泡的動機是什麼?我相信有一部份是專利權可以獲利致富,可是你我都必須承認,如果要我放棄其它的可能收入,專注著發明電燈泡,更重要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永遠都有人記得,愛迪生發明了電燈泡!」
    自尊,是知識工作者之所以願意遵守專業倫理的一個很重要動因。
    極緻診所二歲了,週年慶的前夕回顧,同仁跟我都有明顯成長--我們真的實現了一個有自尊的工作環境,每天上班還是很累。可是想到今天的工作,對人類與自己都有貢獻,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專業方面還能有所進步,這果然是一個還不錯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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