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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 / 無意中看到HR商標被冒用的判決內容,好荒謬,大家笑一下

無意中看到這個判決書,太荒謬了,大家笑一下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民國86年,台灣一家皮件公司,以神似HR的商標提出商標申請,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

民國86年,HR赫蓮娜公司提起訴願,要求撤銷該仿冒商標。纏訟到89年,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駁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駁回的理由竟然是:
HR公司提供的資料,無法證明HR  logo是"著名商標"
因為,
HR公司提供的證據中,報章雜誌廣告僅限於發行於國外地區之NON-NO及ELLE雜誌各一份
廣告行銷統計數據,都是國外地區的資料
所指「HR」商品在各大百貨公司之化妝品賣場或專櫃必占一席之地云云,查看之後也只有ELLE雜誌刊載有幾處設立於香港地區之HR美容專櫃.....
因此,
客觀上尚難逕認「HR」系列商標所表彰之商品品質與信譽
故予駁回


天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也太會坳了吧
HR公司在一次世界大戰前就已經是全球性的公司了
稍微查一下就知道這個商標在化妝品界的地位跟有價價值
竟然還用所提供資料是國外資料、只有幾個香港專櫃、台灣消費者不熟悉來駁回

不可思議呀....

p.s.這項上訴最後是在92年,由最高行政法院改判HR勝訴

判決書內容:
http://72.14.207.104/search?q=cache:G31VBLtEDkIJ:www.tipo.gov.tw/trademark/trademark_example/case/%E6%9C%80%E9%AB%98%E8%A1%8C%E6%94%BF%E6%B3%95%E9%99%A292%E5%88%A4%E5%AD%97%E7%AC%AC929%E8%99%9F-%E3%80%8CHELENA%2520R%E5%8F%8A%E5%9C%96%E3%80%8D%E7%95%B0%E8%AD%B0%E6%A1%88.doc+%E5%89%B5%E9%80%A0%E7%BE%8E%E9%BA%97%E6%96%B0%E4%B8%96%E7%95%8C&hl=zh-TW&gl=tw&ct=clnk&c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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