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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痣還是除斑—淺談痣斑處理原則
由於媒體的廣為宣導,民眾愈來愈注重臉部皮膚的完美與細緻。一些小小的,深淺不一的色斑,往往成了愛美民眾的心腹大患。
自從醫學界開始提供雷射除斑服務之後,民眾逐漸產生「雷射除斑是最好的選擇」這樣的觀念。許多醫學美容相關醫師當民眾出現在美容醫學門診時,往往一開口就說:「醫師,我想用雷射把這些痣除掉」。
這樣的觀念究竟對不對?雷射是不是除痣的最佳選擇?
要討論這樣的問題,就要先從雷射治療的理論說起。
雷射治療的原理,是利用高能光線將皮膚中的色素顆粒「燒毀」;換句話說,它是利用對特定組織的破壞能力達到去斑的效果。對位於皮膚深部的色斑或痣塊而言,當然是首選的治療方式。
問題是,民眾臉上的痣或是斑,真的都「位於皮膚的深層部位」嗎?
一般民眾對於臉上的痣或是斑,想要處理它的理由大概可以略分為「醫療性理由」與「非醫療性理由」。
所謂的「醫療性理由」,通常是擔心皮膚痣斑可能有癌病變化。當痣斑產生了顏色變化、形狀增大、發癢、脹痛等現象時,或是痣斑的位置不恰當,衣物的相對摩擦傷,皮膚科醫師都會建議民眾將之移除。「非醫療性理由」則可能包括了命相理由或美觀問題。
目前皮膚科醫師常用來除去痣斑的手續或手術方式包括了:
A. 藥物燒灼術:也就是俗稱的「點痣」。利用三氯醋酸的腐蝕能力溶解局部的皮膚,達到痣斑破壞的目的。優點是簡單、方便,而且健保有給付。缺點是,比較大或是比較深的痣斑,可能無法一次除去,需要反覆施行數次相同治療。對於實在太大的痣斑塊,可能無法完全去除。適用於一般較淺薄的痣塊或是斑塊。如果民眾是因為癌病變的顧慮而想要除痣,就不適合採取此一手術(因為無法保證組織完全移除,所以不能真正地預防皮膚癌產生)。
另外,坊間一般點痣所使用的藥液多為腐蝕性強鹼,與皮膚科醫師所使用的腐蝕性酸是不同的。皮膚科醫師選擇使用酸液,最主要的理由是,酸液對皮膚的腐蝕作用是經過「凝結、溶解」程序;隨著組織的逐漸溶解,酸液的強度會漸漸減弱,作用的強度是可以預期,不會造成過度腐蝕現象。鹼液的作用基礎是「液化溶解」,當組織逐漸溶解時,鹼液的強度不太會減弱,結果可能造成過度腐蝕情形。這也就是為什麼民眾到坊間的相命點痣攤位點痣之後,常常會留下疤痕的緣故。
B. 電燒除痣術:利用電流產生熱量燒灼皮膚的原理,對痣斑組織產生破壞。優點是簡單、方便且健保給付。缺點是疼痛感較大,需要局部麻醉。而且破壞較強,常常會留下疤痕。不能保證完全去除痣斑的所有組織,因此也不能保證避免皮膚癌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