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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傷又保養 可能造成接觸性皮膚炎!

這是摘自於奇摩的報導,水水若和我有相同錯誤的想法,要改過來!

【吳慧芬╱台北報導】

久旱不雨,毒辣的陽光,讓皮膚科曬傷患者增加約二、三成,不少患者誤以為曬傷,就要多敷化妝水、保養品,卻造成如灼傷般的接觸性皮膚炎,形成二度傷害。 實和診所皮膚科醫師卓玉麗指出,曬傷後的膚質,多會出現紅腫、熱痛,若還塗抹保養品,就常出現問題。
卓玉麗說,曬傷患者因臉部灼熱,常拍打化�水以期解熱,或是誤認皮膚已經曬傷了,基礎保養更要加強,東塗西抹的,反易使已曬傷的膚質,承受「二度傷害」,甚至造成兩頰鮮紅,疼痛不已。
卓玉麗說,皮膚曬傷後,完整性已受到破壞,此時再溫和的保養品,都可能對皮膚造成刺激。
卓玉麗說,單純的第一級曬傷,若及時接受治療,約三天可痊癒,但是曬傷後又引發接觸性皮膚炎者,因有更嚴重的發炎問題,至少需要兩至三週才能逐漸改善,萬一形成色素沉澱,則需要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膚色才能恢復。
若有水水知道,日曬後該使用何種好東西,也可提出討論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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