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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 LV中夾之健身房被偷記

昨天我去健身房,其實之前從來不帶我LV皮夾去健身房的,因為運動完就想回家啦。
昨天不知道哪根筋不對,想說去完健身房還早,可以去逛一下,我就帶出門了,沒想到悲劇就此發生。

我把整個大運動包包放進我們女性更衣室的上鎖置物櫃,每個號碼都有一把鑰匙
我踩了40分鐘的腳踏車想離開了,就回到更衣室打開置物櫃(這當中都有上鎖)
一開我包包,發現內側袋怎麼一堆卡片掉在裡面,開始察覺不對:我的皮夾呢?
我很緊張趕快找了找,心想不會吧?被偷走了?瞬間我呆掉了,怎麼可能?
這是有上鎖的製物櫃耶!我才運動40分鐘耶
當中我還有另一個LV零錢包,她沒拿走,是要我感謝她嗎?這只會讓我更生氣!
後來我立刻通知健身房,他們先請我去報案,我去報案,警察說轄區不對,請我先回健身房,會派警察過來。
而櫃檯工作人員立刻告知經理,經理當機立斷說:封鎖更衣室,清場,讓我親自檢查每位女性會員包包(昨天有在現場的會員們,真的很抱歉,造成你們不便。)
於是警察在旁邊拿攝影機錄影,每個會員包包我一個一個找,竟然找不到?本以為她偷完就離開現場了,
但是健身房調了紀錄,清查我那段時間當中有離開的會員,才發現,離開的幾乎都是男性會員,只有一位中年婦女。
但我們都猜想,會懂得拿LV皮夾的人,也許是年輕人(不要誤會阿,這只是猜想)
所以小偷還在現場?那東西藏哪了?我連馬通水箱都打開來檢查了
其實本來還要檢查長期租置物櫃的會員,但健身房工作人員一打開:
我一看,天阿,每個長期租用的置物櫃都塞的滿滿的,我就放棄了!
加上健身房說,會租長期置物櫃的都是很久的會員,他們覺得小偷是新會員。
更好笑是我還打給朋友說,那個我可以打去LV旗艦店說:我皮夾不見了,因為有個小地方有點脫皮掉色了
我想說小偷會拿回去維修(很天真的想法),我朋友說你別傻了,維修多貴阿,她一定是拿去二手店變現阿
問題是:盒子和購買證明都在我這阿

最後我想跟這位小偷說:你真的很可憐又很可悲!
我朋友安慰我說這個賊好可憐,生活這麼不好過,只能偷東西維生!比你生活更困難的大有人在,
你卻用這種方式來偷錢過生活,想滿足你的虛榮心也沒能力!可憐阿可憐!
賊就是賊,我不會因為你不拿旁邊那個LV零錢包和你沒把我證件和信用卡丟掉這兩件事,就認為你有良心。
你很可悲,這麼需要錢又愛錢,怎麼不用女人最原始的方法去賺錢?因為你沒有條件也沒有資格!

還有,夜路走多會碰到鬼,不要認為昨天那麼大陣仗還沒抓到你,你就很有成就感!
你已經是整個健身房的"全民公敵"了!我等著你被抓到的那天!還有被你偷過錢的人,都會在心裡詛咒你
那麼你能過的好嗎?你就拿那些錢,吃好穿好,你會有報應的!
  • 我必須說男生也很有可能是犯罪者,
    一般來講竊賊得手後多會因為心虛而離去,
    那段時間離開的人嫌疑其實不能排除。
  • 是因為男生比較不可能進女性更衣室吧?
    被偷走東西感受超差
    那些人憑什麼就這樣拿走
    我也遇過
    只能相信惡有惡報
  • 我就事論事 不是針對版主 先請版主別介意.....
    如果我當時在場 我可以拒絕被檢查嗎?
    個人認為除非有搜索令
    我會認為那是配合警方調查
    是國民應盡之義務
    否則
    我真覺得沒有人有權利要我打開我的包包
    做任何形式的檢查
    當然皮夾掉了固然令人同情
    但是受害者權利的伸張
    到底底限在哪兒?
    可能會有人說
    不做虧心事
    不怕鬼敲門
    但我認為那是兩件事
    大家怎麼看呢?

  • 版主的遭遇...我感同身受!你發生的這件事 , 讓我想起約10幾年前, 信用卡正盛行的時候,
    我在LV皮夾裡 裝了一大堆的信用卡,當然都刷常使用的那兩張,
    當時是去美容SPA館護膚,也是安心的把LV夾  鎖在櫥櫃裡,
    一個月後才發現 很少刷的那張信用卡~帳單被刷爆了...我還不知覺~
    信用卡被小偷從櫃裡皮夾抽掉偷走,當時心想到底是在哪裡被偷...摸不著頭緒,
    帳單上有被盜刷鑽石的店及百貨公司專櫃...後來報警 調閱錄影帶 
    才發現是~ SPA館幫我做臉的美容師偷的...
    她非常聰明,我在該店消費時  她知道我常刷那兩張卡...
    所以偷其他卡 我比較不會馬上發現,隔了30幾天到SPA理論的時候,
    店長說 那位小姐已經離職了!不了了之的情況之下...我只好自認倒楣!
    從那時候起  從此記取教訓!如果到休閒空間寄放的場合...都盡量簡單放幾張鈔票在口袋,
    真得自己該小心一點嘍!
  • 我早上才猛然發現,她連我的ipod都偷走了,氣到發抖中
    原本我對皮夾的事已經能漸漸釋懷了,但早上才想到那天好像在包包中沒看到ipod
    果不期然,她偷走了!再度氣到發抖中
    所以你真的很有良心還特地留下了我的LV零錢包嗎?我真是該跟你說聲謝謝阿
    但這只讓我更氣更氣,氣到想殺人
    你這個ㄐ一ㄢˋ 人  我已經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你
    這些東西都是我第一次自己靠自己能力購買的,我不偷不搶,努力存錢買來送給自己
    你就這樣輕易偷走?

    其實我也一直安慰自己,我的損失比起詐騙集團阿、被倒會阿(那天去警察局做筆錄就有一群人是被倒會要報警的)
    已經算很小了,甚至還告訴自己她沒把信用卡、證件帶走,但是今天早上發現連IPOD都不見了
    我真的是怒火瞬間爆發!
    你憑什麼可以這樣拿走別人的東西,憑什麼還做的好像留一手,要我感謝你不成?這本來就是該做不該發生的事
    我雖不再像以前那樣認為世界上沒壞人這種天真想法,也知道防人之心不可無
    但這是我第一次遇上這種竊賊,我一直問自己,我並沒有害人也不偷不搶
    每個月都還幫助別人,為什麼我要遇到種事情?我現在才真的有想哭的感覺
  • montai的話:

    個人認為除非有搜索令
    我會認為那是配合警方調查
    是國民應盡之義務
    否則
    我真覺得沒有人有權利要我打開我的包包
    做任何形式的檢查

    ====================================

    其實站在法律的觀點來講這個看法是對的,
    但站在自私一點的立場想想真的好為難,
    如果我是受害者也會忍不住想馬上揪出犯人,
    搜索票在當下的情況緩不濟急。
  • NILIN的話:

    店長說  那位小姐已經離職了!不了了之的情況之下...我只好自認倒楣!

    =============================================

    就算已經離職應該也有蛛絲馬跡吧,
    而且都已經確定是誰偷了,
    怎麼警察就不繼續追查了呢?真令人疑惑加氣結。
  • 回應馬鈴薯的話:
    其實當時年輕還不懂得如何處理事情..當時就是心太軟了..
    以現在老娘的個性..怎麼可能會放過這麼瞎的事情!
    10幾年前該店知名度..不想把事情鬧大..所以店長求我在短時間內能私下和解..
    那位離職小姐也失聯了!當然該店比我更急著找她..要找到她.. 才能索賠,
    店長很迅速的希望趕快把事情壓下來...所以一再誠意的道歉!
    希望能用長期SPA券及頂級護膚商品來解決..
    心有餘悸的久久去做了2次,之後定居國外...所以就沒再去了!
    後來那家SPA館也關門大吉了!
    真得是自認倒楣!對於之前的經驗..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
        我要說的是..從那時候起..我絕對不會將LV名牌包.名牌夾之類的貴重物品
        帶到那種的公共場合寄放櫃,真得太危險了!喪失金錢事小
        想到心愛的名牌包及證件,卡...它的價值或許比你帶出門的現金多!
        小心為妙!
       

        









  • 一看我就懷疑是那健身房的員工ㄟ
    客人拿完東西鑰匙不會帶走,
    我想...那個櫃子不要再用啦!已經有人有"備分"的鑰匙了吧!
  • 我也被偷過  家裡也被侵入過  也報警  連個影子也沒抓到  這個時候就希望  我有認識些"有力人士"  但很遺憾地...都沒有  所以只能自認倒楣  這就是在台灣身為默默無名  沒有背景的小市民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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