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地買的LV都可以回台灣再換貨
但不能退貨
必需攜帶原購買的收據(就是大家最愛講的購買證明)
及身分証(等一下解釋為何要帶)
在您購買的3個月內都可以更換
LV是以台灣的售價將您買回
您再以台灣的售價換您要的商品
例如那個包包台灣賣35000元
您就依35000元的額度換別的東西
只能高過35000元,不能低於,低於不退現金
至於您當初在購買地買多少錢,台灣的LV不會管您的
所以在法國價格低還退稅都跟換貨無關(不會有人把退稅追回來)
但是LV將您的包包買回再換包
LV會開一張35000元的扣繳憑單給您報稅
因為您等於有35000元的營業收入
這就是要帶身分證的原因了
重點就是3個月內,帶收據去LV換貨
以台灣的價格換,還要開扣繳憑單
夠簡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