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啟事 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strong>   道歉啟事 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strong><br /> 本人陳瑞清,因不諳著作權法而於出售正版書籍函授之際,因買家的另外詢問而不慎附贈他人贈與之光碟,造成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經濟學老師的損失,在此表達本人最深的歉意與悔意。<br />  <br /> 去年7月高普考考完時,朋友送了我一些正版志光超級函授包含民法及財政學,而自己當時正在研讀別的老師的書籍,便將這些教材放置於書櫃中,8月時將這些教材整理後於台大PTT網站刊登出售,其中「民法」600元「財政學」500元,當時有位買家想跟我買民法及財政學函授,隔天他又詢問我有沒有賣「經濟學」,當時本人網路上的文章並沒有賣經濟學。<br />  <br /> 但本人想起曾在101年9月時有購買「正版中級會計學函授」,當時對方有送我「101年正版經濟學課本」及「97年經濟學DVD函授(備份的) 」,由於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我只記得當時對方回覆說經濟學DVD31堂有缺1堂。由於這位買家買的科目已有專業科目三科(高考專業科目有六科)我想應該是位考生,於是便告訴那位買家,可將經濟學課本以500元價格出售並附贈上述備份光碟,最後將「民法及財政學函授外加經濟學課本」以1500元價格含50元運費一併出售給此買家。<br />  <br /> 當時真的不知此附贈行為已嚴重違反著作權法。如果當時知道此舉會違反著作權法當下便不會有這種無知且錯誤的行為,以為自己一片好心可以成全考生獲得更完整的資訊,但實已侵犯了貴公司寶貴的著作權心血結晶。<br />  <br /> 今年7月從父母口中得知家中接獲警察局刑事大隊的通知書,因違反著作權法必須到警察局做筆錄才驚覺事情的嚴重,因為自己的錯讓家人也跟著擔心受怕實在很不應該,做完筆錄後承辦員警說這案子會送地檢署,當下聽了很錯愕,也很納悶自責為何事情會如此嚴重。這件事情除了侵害貴公司的著作權外也傷害了父母對我的期望。父母親年紀都六十多歲了,父親因為身體領有重大傷病卡很早就停止工作在家休養,深怕因這件事情讓父母擔心身體出現毛病。<br />  <br /> 造成這次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本人感到萬分抱歉也很懊悔自責心情非常沉重,自從接獲警察局通知後每天都在深刻反省,常常會吃不下飯也睡不安穩,父母也都跟著一起擔憂,本人懇請貴公司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此事情讓貴公司蒙受的損失本人願意彌補,也懇請貴公司讓我在負擔的起的範圍內補償,本人會記取這次教訓並遵守著作權法的規定之後絕不再犯,同時也會提醒身邊的人不要違反著作權法,要懂得尊重著作權人的作品。<br />  <br /> 此致<br /> 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黃檢察官<br />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全體主管、陳法務專員、許老師<br /> 立書人:陳瑞清<br />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18日
  • 阿德
    阿德

          我的無知讓志光受到損害感到萬分歉意,同意學員錄音的盜版音檔,是不能私自販售的這讓我上了一堂寶貴的課,我說明一下我為何會販賣音檔,我目前工作是洗樓梯,原本我有個不錯的工作,在前公司不管是總經理(老闆)還是廠長課長們搶著要的人才,最後我選擇跟廠長到大陸發展,主管做了一年多,但是當時還沒離婚長年患有憂鬱症的前妻常常因病需回台探視,只好放棄大陸回台照顧,然後過兩三年我們離婚了,離婚時前妻家裡剛好發生變故使前妻病情更嚴重,離婚後健保給付的藥前妻不夠吃,需要再花自費的藥,吃的人恍惚偷東西上了法院賠了錢,不僅憂鬱症還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最後醫生開了思覺失調症(精神分裂症)中度身心障礙給她,我看她吃藥後流著口水到處走也沒錢付房租,前妻家人就覺得她是麻煩,我看前妻遭遇如此只好接到我家,從跑法院、 申請身障到二年緩刑的保護管束平日的照顧都是我獨自處理,榮譽觀護人稱我是大愛、 醫生讚我有情有義.

          前丈母娘工作也是洗樓梯,因為她年紀70常洗到沒力,一次真的從公車門跌出,雖然沒大礙,卻也讓人心疼,我照顧前妻所以前丈母娘也感到愧疚,洗樓梯的錢會拿來當我與前妻的生活費,我拿的些錢到志光補習,看能否考上前丈母娘就能少做一些,我照顧前妻已經身心俱疲體重受到僅有40,但是看到前丈母娘也很辛苦,我只好振作去幫忙洗樓梯至今,洗到我椎間盤突出(骨刺),因為前妻是三天兩就有事的人,我也無法找其他工作,一晃眼照顧離婚後的前妻至今約5.

          一年多前我在路上遇見撿垃圾的阿伯,他問我能否幫他拍賣他撿的東西,於是我開始拍賣幫忙阿伯,因此我順便將家裡不需要的也拍賣,包含志光音檔,來貼補前妻因病所需花費,除了精神方面的藥要錢、搭車到嘉義回診有時看藥性得外宿一天、方便隔天能直接換藥要錢、因吃藥後食量約莫變兩人分要錢、全口爛牙需要錢、醫生說要帶前妻出遊要錢、 然而我在不知法律的情況下,賣了志光音檔為前妻籌得500,但我猜我整年網拍約莫萬元的獲利也沒了,我拋棄尊嚴、 前途、時間、健康及金錢僅換來少數讚美,幾乎全奉獻給需要被幫助的人,如果幫助人可以選擇,那麼那些人可能永遠不會被幫助到,如果我只選擇我想幫助的某公益團體,那麼沒在基金會下的窮人該如何是好?那些不懂向基金會尋求援助、 不懂怎麼向政府申請補助的人由誰照顧?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我的家人呢?我是個養子,養父母不是因為愛小孩養來的,僅是養來拜兩個牌位其中一個牌位,我成年後有什麼困難也只能自行解決,養父已過世,住的房子是同戶籍不同住處養母的,擔心前妻被趕出門隱瞞離婚事實辦理同籍分戶,有時很無助形單影隻,我是靠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才有這機緣幫助他人才活下去的,但比許多人過得有意義,所謂最卑賤的地方可能發現最偉大的事物.從小嫉惡如仇的我,高職在養父生前當六合彩樁腳時要我替養父弄一些他六合彩的事,即使要給我很多錢,我也不為所動,因為我知道他犯法,但養父從此沒給過我好臉色,因此從我訂婚後結婚前養父得知我前妻有憂鬱症就把我們趕出家門大約5年時間,直至養父過世才搬回家,我想志光精神的含意:期望每個人都能藉由志光實現自我、獲得幸福...或者從事「成就他人幸福」的行業。掌聲響起,助人幸福...這是我報名時看到的,因此加入志光,幸福兩字從出生至今我不敢奢求,但我沒考上,也許沒考上不配有什麼幸福,甚至連祝福也省略,更遑論奢望誰能給予實質的幫助,想自助助人不小心犯法,法律卻不保障我們這些無意觸法的阿呆,僅有酌情兩字可以商榷吧?

            「飢餓的蘇丹」這是最初啟發我幫助人的一張圖 ,作者也是要警告世人,但是當好人的下場作者孤獨自殺,當旁邊有禿鷹要趕走禿鷹還是拍照,不拍有誰會知道?明明一輩子一心想幫助黑人,卻被酸言酸語霸凌,然而霸凌的人得知他過往所做所為全部禁聲不語,如果認為我應該是明知故犯,前妻只是我的藉口的這樣的人一定有,我只能說這樣的人只會嘴巴說說想引起關注而已.

            尼古拉特斯拉-這位最接近於神的人,你我所享有的現代化科技有50%源於此人,他未公布的手稿多數超越現今科技,這樣的人也被法律婊過,更何況我跟神差了幾光年都還不夠的平凡人.以上兩位是我的偶像,都是很替他人著想善良的人,也是我效仿的對象.


    今天我在金錢與前科中選擇,前科對從沒想過要犯罪的我來說很重要,反觀在他人眼中是:誰管你去死~,但是保住前科能過日子嗎?目前錢才是我需要的,錢並不是沒有,只是我需要錢維持前妻生活能撐多久是多久而已,前妻雖有身障,但是還能上網閱讀文章,擔心她不小心看到此悔過書會過於自責或自殘,因此我無法公布姓名,若無法公布姓名讓志光感到我誠意不足,我只能賭法官輕判賠上前科,但我會誠實面對司法並以我如何觸法、和解過程及審判結果,對我來說很產痛的經驗告誡大家,用匿名方式於新聞及各論壇呈現,提高大家對智財法認知.最後深深地向志光鞠躬跪拜,對不起我錯了.



    此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悔過書人:阿德

    立書時間:中華民國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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