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愛走百里 仍難挽回女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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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發現,林男家住在台南市白河區,因為女友最近與他分手,為了證明自己的愛,竟然一路走到高雄湖內,但女友仍不回頭,才會難過的在路邊哭泣,也因為長時間步行,林男從臉部、手臂到後頸部,都被太陽曬得通紅,幾乎已經到了燙傷的程度,趕緊將他帶回派出所休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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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通知林男的家人到派出所,林父向警方表示,兒子最近好像失戀了,精神狀況很不好,情緒也不穩,前一天晚上從家裡騎機車出門後,就失去聯絡,正在擔心之際,就接到警方的電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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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推估,從台南白河到高雄湖內最少有86公里,以一般成人每小時走6公里來算,林男至少走超過10個小時,才會曬得這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