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在哥哥住宅自殺 法院判外甥賠舅舅 25 萬
台中報導〕台中市的陳姓男子將住處借給妹妹居住,沒想到妹妹在該住宅內上吊自殺,陳男認為該住宅因妹妹的自殺行為而成為「凶宅」,向3名外甥求償,台中地院審理之後,判處外甥們必須給付陳男25萬元。<br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的妹妹因罹患慢性疾病而鬱鬱寡歡,他便讓妹妹回到娘家居住,在前年6月間,其妹因不堪病魔折磨而在廚房上吊自殺。<br />事後陳男認為妹妹在該住宅內自殺,已讓其住宅變成凶宅,因而向3名外甥求償。陳男指稱,該住宅的市價為314萬元,在淪為凶宅後至少折價5成,因而求償157萬元。<br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的3名外甥辯稱該住宅為母親的娘家,為外祖父遺留給3位舅舅(包括陳男在內),而母親長期居住於此,並非是故意在屋內自殺,而且在事後,他們已依台灣習俗重新修繕、粉刷,盡力讓房屋回歸平靜。<br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請估價公司進行評估,估算該房屋市價為243萬元,若是為凶宅則折價為168萬元,有75萬元的損失,至於該房屋為3人共有,因而法官判處3名外甥必須給付陳男25萬元。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