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53萬元娶親 新娘妹妹跑了告媒人姊姊
桃園縣未婚的全姓男子,100年間認識嫁來台灣的越南新娘黃氏,經黃女介紹未婚的胞妹「送作堆」,全男與母親多次前往越南相親,花了53萬元與黃女胞妹結婚,不料101年9月間將新娘接來台灣依親僅1星期,對方卻不告而別、返回越南,全男認為被「騙婚」,怒控黃女姊妹詐欺。<br />案經桃園地檢署調查,全男與「媒人」黃氏於100年5月7日前往越南相親,當月14日就與黃女的妹妹訂婚,同年7月8日全男與母親即再赴越南海防市與黃女的妹妹辦理結婚,及至101年9月7日將黃女胞妹接來台灣依親,同月14日黃女胞妹不告而別,離境返回越南。<br />檢方查出,全男的訂婚與結婚用於金飾、聘金、紅包以及本人與其母親多次往返台灣與越南的花費即達50餘萬元,黃氏與其妹妹並無不法所得,且新娘來台離境時,也未帶走全男財物。<br />檢察官認為,男女感情本就無一定規則可循,原本真心相許者,最終分手與反目者所在多有,黃女胞妹與全男從訂婚、結婚以及來台依親,彼此相處也達年餘,難認兩姊妹有詐欺犯意,今天偵結以不起訴處分。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16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