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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近5年 醫美申訴案77件

消基會昨日表示,  2009年至今受理的醫美申訴案件已達  77件,許多人求償無門,呼籲政府儘快將抽脂、拉皮和胸部整形等非醫療行為納入消保法以及確定定型化契約,以保障消費者。<br />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  2009年以來醫美糾紛案例已達  77件。爭議多以收費爭議,包括價格不實、終止服務退費問題等、或因醫療過程不當造成傷害以及醫療器材或治療無效。<br /> 她舉例,有消費者購買  2次豐胸手術費用為  19萬元,第  1次手術後發現右側乳房注射脂肪處有硬塊,經檢查為「自體脂肪隆乳術後伴隨小脂肪囊腫」,消費者要求退還第  2次豐胸手續費用,但業者表示當初是以優惠價格出售,原本  1次手術費用為  15萬元,消費者做過  1次,只能退回  4萬元。<br />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提醒,消費者要進行的整形手術前應清楚與業者或醫師溝通,才能正確評估是否要執行手術,同時要與業者簽訂白紙黑字的書面契約,整套課程也要詢問課程單價、解約辦法等細節問題,禮券部分也必須包含履約保證,避免求償無門。<br /> 張智剛呼籲,醫美盛行,但有關醫美的定義卻不清楚,也無嚴謹的規範,所以衛福部應對抽脂、拉皮和胸部整形等非必要的美容行為歸類為消費行為,而歸入消費者 保護法中,並盡快制訂定型化契約,同時對於美容的訓練核發證照,診所中也應該擺設原本的科別,讓消費者對執業醫師有更深的知悉,以加強對醫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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