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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鼻/ 林晏君 道歉啟事

 http://eugene09.pixnet.net/blog/category/1079680<br />    在匹克邦 極力 發布 此道歉啟事 而且是好幾篇 好幾篇 由此可見 林晏君的網軍實在相當強大   <br /> <br /> 網路上 許多見證 案例 有沒有可能 是 診所自己杜撰 ? 推薦林彥鈞有沒有可能是 自己網軍所為 ? <br /> 這我不知道 但 有相當的討論空間 在此呼籲 有要整型的網友 在網路上看到任何推薦文章 須審慎思考 慎選醫生 才能夠 得到最好的術後成果 <br /> <br /> 當初會簽下此合約  是因為  本人因辱罵髒話   林晏君 提出出告訴  若要和解   必須簽此約定   當作交換條件<br /> <br /> 當初我希望此事  能夠到一段落    所以忍痛吞下 並簽屬  <br /> 怎知  答應我的口頭約定陸續跳票   到後來他們律師還跟我說  下次記得要做任何事 要跟公關簽下 協議 而非口頭<br /> 這不是在酸我嗎   你們明明知道 她答應了我什麼    之後卻都不認帳     而當初的約定 公關還跟我說這都很簡單 很好解決   <br /> 詳情請看(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post_list.php?topic_id=1052981&forum_id=6)<br />    關於鼻子狀況 並無任何說謊     試問 我何必 花這麼多心思  來說一個謊  反之  診所 為了生意考量   會如何之作為 我相信 大家心中都有一把筆直的尺  <br /> <br /> <br />
  • 後悔莫及續
    後悔莫及續
    弄糟別人鼻子不知反省道歉<br />砸錢請律師公關收爛攤子<br />還告給她做鼻子的人<br /><br />只想到自己少賺錢<br />卻不想自己造成別人多大的困擾<br /><br />妳請的那些員工也請想想自己這樣賺錢妥不妥當<br /><br />不是會在網路上弄廣告就可以了<br />真相會出現的<br /><br />如果技術不夠那也沒辦法<br />但這樣後續的應對方式<br />妳的這些客人真是一起都領教過了。<br /><br />如果真做的好<br />開心過變美的日子都來不及了<br />就是被妳這樣對待才覺得需要點天理<br /><br />
  •  過幾天 我將公布  術前術後 鼻子朝天情形
  •  各位請看一下文章網址 <br /> 一樣的道歉啟始事  發了多少篇文章?<br /> (點入請看右方)<br /> 如此網路大軍   (且用匹克幫大量發文時) 診所公關 居然告訴我 他並不知情 並不了解?<br /> 那為何叫做公關? 林晏君還跟其他病患說 那是我自己寫的?在這邊鄭重聲明 並不事我自己寫的 <br /> 只有簽名是我簽的  箇中原因 我想我都說明很清楚了!  <br /> <br />
  • 後悔莫及續
    後悔莫及續
    我可以作證<br /><br />林醫師當面告訴我( 八月她去台中西屯路賺錢 跟我約高鐵站見面談賠償 細節我波過了 也被fg刪文)<br />那些文章她都不知道<br />都是E大自己波的<br /><br />我反問她怎麼可能會要這樣<br />應該在同學間會有很大的困擾<br />她就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br /><br />還說那些推薦文都是做滿意的人自己波的<br />不是廣告<br /><br />最好說是都這麼相像啦<br /><br />這個醫師問題很大 <br />
  •  10/15
  •  10/21
  • 開始有點擔心
    開始有點擔心
    請問後續?
  • 目前   林晏君 提告的 恐嚇維安罪 為不起訴 <br /> 因為 乃事實陳述 <br /> 謝謝網友熱烈的關心  很感激大家  <br /> 你們寄信到我信箱 給我打氣 我都收到了 <br /> 很謝謝大家  <br /> 我只希望大家 能慎選 什麼診所 什麼醫生
  • Dear Eugene09~<br /> <br /> 因我們接獲來函,<br /> 提及您的發言有涉及不當的言論,<br /> <br /> 由於網路的毀謗告訴成功案例越來越多,<br /> 而FG一直以來也陸續接獲警察局來函提告的毀謗案件,<br /> 之前因為FG為了保護所有網友免於被提告之風險,<br /> 都會儘量將涉及毀謗的發言先行刪除,<br /> <br /> 但因網路是一個公開的發言交流平台,<br /> 任何網友都能夠在網路上分享各種感受。<br /> 在FG希望維持網友有言論自由權的前提之下,<br /> 若經檢舉有涉及不當之言論時,<br /> 我們將會以以下這二種處理方式,<br /> 以避免您牽扯上不必要的法律責任!<br /> <br /> 處理方式如下︰<br /> <br /> 1.網友以【非會員】身分發言,<br /> 若網友是以非會員(UID)身份發表了不當言論,<br /> 代表網友也不願意為自己的發言內容負責,<br /> 經由來函檢舉後,FG便會立即刪除。<br /> <br /> 2.網友以【會員】身分發言,<br /> 若網友是以會員身份發表了任何言論,<br /> 我們都會認為網友是願意對自己所發言的內容負起應有的責任,<br /> 因此,我們會先徵求網友的意見後再做相關處理。<br /> <br /> 若網友同意刪除發言,我們便會馬上刪除!<br /> 若網友不同意刪除發言,我們便會保留不做處理!<br /> <br /> 我們會以三天的期限做為判斷,<br /> 若是三天後網友都未回覆,<br /> 我們就視同網友放棄他的發言權,<br /> 將會直接刪除該網友發言。<br /> <br /> ◎因 Eugene09 以【會員】身分發言,<br /> 我們已經在 3/21(五)今日MAIL通知並且私密留言給您了,<br /> <br /> 因怕您沒有收到信,所以要在這裡提醒您一下,<br /> 要麻煩您檢查一下您的信箱以及留言版,<br /> 並且回應給我們您的決定,<br /> <br /> 若在【3/25 星期二】內尚未接收到您的回應,<br /> 我們就視同您放棄您的發言權,<br /> 直接刪除您的發言喔!<br />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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