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班嗎
昨天我在報紙看到某個小公司的老闆請特助行政 跑去應徵 也錄取了<br />今天去上班 老闆說要試我的能力 要我打字 操作電腦<br />就這樣幾個小時過去了<br />他就說啦 從明天要我來他們店裡實習 學店裡一切事務<br />但因為是實習 所以不給薪水 還要簽切截書<br />怕有麻煩上身吧!不然要我簽切結書幹嘛?<br />這樣 還有去嗎<br />實習三天至一星期是不給薪水的<br />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