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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我很難過,也覺得自己很呆!

我被告了,我住高雄,而卻收到台北的傳單,
我想必定是在這裡和人發生爭辯起口角,
講了氣話,對某人謾罵,所以會被他告吧!

我5/2日接到傳單,承辦警員要我今日再撥電話問他
結果,說我人不到台北大安分局作筆錄就不能跟我講
我到底被誰告!但心中有譜.或許是她吧!

我很有誠意跟當事人道歉,但是說真的台北太遠了.
我沒錢也不知路怎麼走,根本也不敢告訴家人我被告,
選舉過後,激情也過了,誰當總統不都不關我事,為了這事
我亂罵人,被告妨害名譽,
想想我真的很呆很無聊!

不懂法律就是呆,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情緒性的亂罵
出口,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各過各的生活,氣氣就算,也不知會這麼嚴重.

台北太遙遠,對一個未自己出過遠門的我,
真不知該如何去處理,
跟家人講好嗎?還是置之不理,
我在想,我沒錢也不知台北怎走,如果放任不管,
等警察發拘票抓我,會不會好一些?

有沒有人知道,被告妨害名礜,置之不理,
會受到什麼刑罰嗎?
我真的很難過,自己居然犯法!請知道這方面法律
知識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 給版主,

    版上很多熱心人在幫你想辦法,不知道你有沒有靜下心來聼進去
    而不是一直在那邊覺得很害怕,很無助,覺得大家都不理解你的情況。

    如果不想讓家人知道,又不能帶小孩去,
    那麽,可以把小孩托給你的朋友嗎?
    如果沒有朋友,小孩同學的媽媽呢?或是老師。
    麻煩他們幫你帶半天。

    至於從高雄去大安分局,很多網友都提供路綫給你了。

    當媽媽了,要勇敢一點。
  • 不去出庭?現在應該只是偵查庭訊問而已

    如果連訊問都不去  被檢察官起訴

    那麼我想只會被加重刑責

    甚至妨礙名譽的金錢賠償也要概括承受

    這時候你大概就得離婚了

    如果這是你要的~那就等警察來抓你出庭吧!

    肯定當天收押~省那幾百塊可能會花得更多
  • IamUID
    IamUID
    等警察來抓,會幫忙載到台北嗎?
  • 忽然想到FG不是都有記者埋伏

    不知道這會不會上報
  • 網站會通知需要配合調查.才會有妳的資料給警方.

    之前很夯的第三者版.有人提到她都用什麼產生器的號碼註冊.那個號碼當事人是不是才衰?

    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本人沒上網也要被調查.就算最後搞清楚是別人冒用也夠累的.很像是被颱風尾掃到.

    版主還是要面對.其他東西都只是藉口.這是一種身教.你要好好教育自己的小孩.不要做這樣的事.

  • 高雄搭高鐵去台北不用兩小時,我想早上出發

    下午應該就可以弄完了!!

    他不想去台北只是藉口吧....
  • 蕾琪的話:
    小小建的話:
    不是在討論區的網友都喜歡打嘴砲!
    也不是討論區上的網友都喜歡亂罵人或被罵!

    當有人先亂罵人,損害他人名譽或讓人心裡受傷時,先該反省的是罵人的自己本身修養為何不夠!

    而不是反過來說告人的氣度小...        -_-"

    ***********************

    疑?照你這樣講

    你所講的話,跟你的行為完全相反呀

    你怎麼可以訓話訓的那麼自然?

    你第一次攻擊我就罵我【可悲+可憐】、【嚴重公主病】

    真謝謝你第一次罵我耶,不然我還不知道你叫小小建

    那你覺得我要不要告你?
    ======================================
    你告不了他
    第一可悲+可憐=形容詞
    每一個人對生活的感受不同
    所以不能說是一種侮辱的話語
    嚴重公主病沒有這類的病徵
    對你的身體也沒有影響也是一種形容詞
    所以你還是告不了他~殘念~~@_@
  • 上台北不難.若那麼害怕.不然我陪你去好了.

    再不面對.你這個母親節可就難過了.
  • HIDE-HATA

    可以的

    我剛有去問我們公司的法務部

  • 蕾琪的話:
    HIDE-HATA

    可以的

    我剛有去問我們公司的法務部
    =====================
    你可以告看看他呀!
    保證不起訴~^^
  • HIDE-HATA的話:
    蕾琪的話:
    小小建的話:
    不是在討論區的網友都喜歡打嘴砲!
    也不是討論區上的網友都喜歡亂罵人或被罵!

    當有人先亂罵人,損害他人名譽或讓人心裡受傷時,先該反省的是罵人的自己本身修養為何不夠!

    而不是反過來說告人的氣度小...                -_-"

    ***********************

    疑?照你這樣講

    你所講的話,跟你的行為完全相反呀

    你怎麼可以訓話訓的那麼自然?

    你第一次攻擊我就罵我【可悲+可憐】、【嚴重公主病】

    真謝謝你第一次罵我耶,不然我還不知道你叫小小建

    那你覺得我要不要告你?
    ======================================
    你告不了他
    第一可悲+可憐=形容詞
    每一個人對生活的感受不同
    所以不能說是一種侮辱的話語
    嚴重公主病沒有這類的病徵
    對你的身體也沒有影響也是一種形容詞
    所以你還是告不了他~殘念~~@_@
    ==================================================

    不告怎麼知道,法官才是最終的裁決呀...XD
  • 你說的對

    告告看也無坊

    不起訴的話,也讓他有個警惕阿
  • 版主不想去台北就不要去吧~

    大不了等著警察直接來拘提你罷了!

    說真的  對於你這種在網路上隨便罵人  還以為沒事的人

    我還真是一點都不同情~

  • 蕾琪的話:
    你說的對

    告告看也無坊

    不起訴的話,也讓他有個警惕阿
    =========================
    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倒也是~^^

    你們法務說的對  當然可以告

    有一個告訴的理由當然可以告

    就裁決而言是不會被起訴的

    不過要遏阻他的行為那是個好方法

    至於法庭上有太多狀況了包含長相也是一個

    通常情節不重大長得漂亮或帥的都會有印象判定

    所以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講變數很多~^^
  • HIDE-HATA

    嗯~~謝謝你囉

  • 高雄搭高鐵來台北
    超快的
    小朋友不能請朋友幫忙帶一下嗎
    @@
    你不上來事情才不能解決吧  =  =
  • 蕾琪的話:
    HIDE-HATA

    嗯~~謝謝你囉
    =======================
    你也是個血性女子阿~~
    欣賞你~~呵呵
  • 現在要扯出案外案嗎  =口=

    天氣熱
    大家火氣都大了點..

    買杯青草茶來消消火吧  !
    版主加油唷  !

    至於xx健先生一直引用我的發言..
    我是覺得回應不用引用

    因為我知道那是在講我..
    版主大概就是引用了別人的發言然後回應過度激烈才被告的..

    以後大家盡量少引用別人的發言唷  ~~  ㄎㄎ
  • HIDE-HATA的話:
    蕾琪的話:
    HIDE-HATA

    嗯~~謝謝你囉
    =======================
    你也是個血性女子阿~~
    欣賞你~~呵呵
    =====================================

    你可以得罪我,但千萬別得罪她呀:D
  • lovelyapple的話:
    現在要扯出案外案嗎    =口=

    天氣熱
    大家火氣都大了點..

    買杯青草茶來消消火吧    !
    版主加油唷    !

    至於xx健先生一直引用我的發言..
    我是覺得回應不用引用

    因為我知道那是在講我..
    版主大概就是引用了別人的發言然後回應過度激烈才被告的..

    以後大家盡量少引用別人的發言唷    ~~    ㄎㄎ
    ==========================
    基本上想戰
    也要殿殿自己的本事
    不然就會落得開版的原PO的下場
    跟引用與否是沒關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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