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有錯嗎嗎嗎嗎嗎嗎∼你們說嘛

大概是這樣來的∼
我昨天去五分埔逛街我很少去..我知道五分埔對零客是態度不好的所以是正常的∼所以我也保持客氣不殺價之類甚至怕怕態度去五分埔撿便宜∼∼
結果昨天逛阿逛∼

因為下雨所以地上都濕濕的∼而我昨天看到一個包包掛在人形模特兒上的肩榜上!!
∼我覺得很漂亮∼想拿下來瞧瞧∼

唉啊∼一拿∼那包包滑了下來..而地上濕濕的∼
完了完了∼我心想怎麼辦時∼店員走了過來說∼
說:哼..冷笑∼都髒掉了耶∼(他說的髒是因為地上也一些泥土再加上下雨所已有一角是黑髒髒的..)
我很不好意思∼我就說:我不是故意的∼不好意思
他就說那都髒掉了啊∼他意思就是一定要我買就是了∼
但是我一直跟他道歉說不好意思∼真的不是故意的..他態度就很不好一口要我買∼不管我說啥道歉話語..店員的臉就是就是:你要不要買!
我同學就問那這包包多少∼?
店員說300!
我同學說:不能算便宜一點嗎∼?
店員說:300算很便宜了∼

因為他一直叫我買∼但是他態度很不好雖然店員臉上帶著笑容∼這時候他們家的老闆過來旁邊故意折衣服∼但是不發一語∼
我看我同學他們也沒人幫我說話∼很無力..
在想到那店員那個死要我買的態度∼我就越想越抓狂
(心想我死也不要跟你買∼就看你一口要我買的機車臉我就是不爽買∼如果你態度好點我還會買但是你沒有∼)

我就開始口氣不好強硬說:我剛說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一碰他就滑下來了∼又不是故意的∼
店員就說:如果你沒喜歡就不會碰!
(這時那老闆還是假裝在我們旁邊折衣服還是沒說話喔∼店員一直看老闆可能想找老闆解救吧∼)

我就看他說那句話我就不爽要走人了∼再看到老闆也沒說話我更大膽就要走了∼
我就烙下一句話說:我就是不買∼我就是不買..你告我不成?走了幾步路我看到我那幾個同學還在呆呆看著那個店員∼每個人.頭仰望傻傻看店員(只差嘴巴沒張開就像看什麼刺激電影之類的)∼
這畫面有夠好笑∼唉我就有點火對我同學說:還不走你們在幹嘛啊...
我對我同學火的原因是:他們就沒幫我說一句話∼
連我要走他們也沒配合∼粉丟臉!!

如果是你們會買嗎∼?........我再說一次喔
我的想法是..我死也不要跟你買∼就看你一口要我買的機車臉我就是不爽買∼如果你態度好點我還會買但是你沒有∼因為他一過來就咬定要我買的態度了∼

如果發生在你們身上會買嗎?前提是這種店員!

這次最讓我切心的其實是我同學∼丟臉死了!至少也配合我走啊∼槓
  • to  一個人沒有什麼不好啊!
    如果你們家的衣服  穿在model身上的是不能碰的  ,那是不是立個標語比較好?不然客人不知道去碰,就被你說手賤,那很冤耶...客人怎麼知道是問你耽誤你的時間比較好,還是自己翻比較好?而且翻翻衣服就會壞掉那也太誇張了,那這樣應該穿穿幾次也會壞掉吧!
  • 你還是不知道你為什麼走到哪都被罵嗎?!
    自己很吵還不知道...
    還說人家罵你很奇怪...
    我的天~怎麼...會這樣...
  • 有些人提到在店裡弄壞東西,但卻沒有賠償的經驗..
    但是那是因為賣家的態度很明確,擺明不要客人賠.
    他們願意自己吸收,那是店家的好意.
    但是版主的情況不一樣,店員已經在暗示他了,還擺爛,而且也沒有說對不起.
    我要是那店長,應該會報警處理吧..

    前面某位網友說的沒錯,交易是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因此賣方不能強迫客人購買.不過,忽略了一件事.
    賣方是有權力要求客人賠償的哦...可以報警也可以告他.
    畢竟是毀損了他人的財物...人家願意原諒你,不要你負責,那是他的好意.但是他沒有義務要那麼做.
    不要搞錯了.
  • 豬太寶莉的話:
    曼誹洛的話:

    從妳發言燒烤店人欺負妳台北不是妳的地盤到現在
    妳很以自我為中心 
    講話發言也很不禮貌
    第五頁第五頁一直叫叫叫叫
    就是覺得不管第幾頁妳都不懂大家想跟妳講的是  負責任
    負責任 妳懂不懂
    她態度不好 妳也該負責任 
    妳不甘心  妳也要負責任
    妳不爽   妳還是要負責任

    因為妳不是狗 不是畜牲
    妳是十八歲 有行為智商能力的成年人
    是人 就要負責任

    就這麼簡單
    ===

    原來版主是那位"燒烤"妹啊...>"<
    說真的..
    你的邏輯的確很與眾不同    看不懂...

    從頭看到尾    好氣又好笑
    氣的是你這樣理直氣壯    一昧認定就是店員的錯
    錯在她冷笑    惹你不爽    所以你不賠是對的!
    好笑的是...
    沒有半點邏輯的回文內容...

    光憑片面    或許大家無法公平論斷
    但是..
    版主    你越是回文越是突顯你在這事件中的..差勁..
    +++++++++++++++

    跟我想的一樣她原來是燒烤妹@O@
  • 態度很差

    我真的不會買

  • 奇怪?!之前在討論"電影院帶東西進去的話題"
    還不是一堆人蠻不在乎.偷帶進去?!
    現在就會義正嚴詞說自己臉皮薄.
    那人家沒看到.告示貼在牆上就可以厚臉皮?!
    偷帶進去是因為怎樣怎樣藉口一堆...

    電影票2.300.給妳看2個鐘頭在裡頭買個東西都嫌貴的人.
    真實情況真的會賠錢.會負責.恐怕也是嘴巴說說!
    對自己就沒關係.對別人就要求高道德.

    其實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一樣沒水準!!




  • 原來妳是燒烤妹=    =

    如果我知道,我就不會花那麼多時間回這篇文

    因為..妳給我的感覺是非常的
    本.位.主.義

    好像,還處在嬰幼兒時期
    全世界只有一個"我"
    不管事實是如何,只管==>"我覺得是如何.."
    (從上篇燒烤事件就有發現,所以那篇我沒回文)

    多半這樣子的人,不太容易聽進別人的意見
    (我也通常懶得講)
  • 阿宅阿宅我真宅的話:
    "先想想自己    再來談論他人吧"
    ================================
    +1
    現在太多人都是純理論派的~
    不管公司、週遭的人、事、物都一樣~
    漂亮的話~人人會說!!實際遇到的時侯~卻跟說的不一樣
    這種事遇到的太多~  誠如樓主所言!!
    ~先想想自已  再來談論他人~
  • 偷帶東西進去電影院
    電影院頂多是沒賺到零食錢
    並沒破壞電影院的設備

    如果,我帶進去的食物破壞了電影院的設備
    或影片
    我.也.會.賠.錢

    有些人的邏輯真的怪怪的=  =
  • 另外,
    我帶進電影院的食物,
    如果會弄髒電影院內原本有的食物,
    導致那食物不能賣給另外想吃的人
    我.也.會.賠.錢

    ...這社會上,有些人的邏輯真的有點怪=  ="(大發現~)
  • 搞不懂大家為什麼那麼生氣的指責痛駡版主
    還沒知識沒教養咧
    大家都沒做錯事的時候嗎?
    做錯時
    我們希望別人用如此嚴厲的口吻教訓嗎?

    其實版主只是回應能力不夠好
    表達能力的技巧也有待加強而已
    有必要這麼兇嗎?

    事後諸葛誰不會做?
    聖經:當你一支手指指向別人時,別忘了有四支是朝向自己的"

    別再駡版主了啦

  • 生氣不是因為做錯事

    而是因為"硬ㄠ或死不認錯"

    我做錯事,喜歡別人指正我,這樣才不會一錯再錯
    免得成為令人不敢恭維的人而不自知

    我沒有駡版主喔

    我有提醒她下回小心點^___^
  • 錯錯錯
    錯錯錯
    那意思是要贊成鼓勵版主這種行為囉
    既然是上網來尋問
    網友提供的就是自己的價值觀
    一個人的做出的事,絕對和他的信念有關
    妳們這些覺得把人家東西弄髒
    不賠是理所當然的人
    那是你們的價值觀,不需要強迫們跟妳們一樣
    真發生這種事,我們是一定會賠的
    畢竟是自己把別人東西弄髒的
    喜歡當墺客的人請繼續當
    不必來叫大家一起當
  • 風馬牛不相干的事情
    偏偏要擠到一篇文上去做討論...

    版主如果要我評評理
    我也只能說你...要賠!
    賠完很幹也是要賠!
  • 我覺得一件有爭議的事

    就事論事就好

    搞到人身攻擊    更會模糊焦點

  • 為了省那300元
    把FG搞的烏煙瘴氣的
    真是夠了
    個人造業各人擔
    消費者不會永遠是對的
    這社會很多的錯誤價值觀是要被糾正的
    不是靠網友的擁護
  • 靠你們到五百了喔
    早知道我就用暱稱我星星一定很多∼
    =====================================

    你暱稱是誰ㄚ?好奇?
  • 忽然想搞清楚

    覺得不必賠或不必買的人

    是:1.覺得我沒錯(因為他沒擺好..或態度不好..或店家本來就要負擔風險..等等原因)

    還是:2.我有錯,但是我就是不想賠

    是那一種心態呢?

  • 很抱歉可能這篇不是回應版主所要問的。
    剛剛看到網友說到契約的成立係由當事人雙方合意構成
    這句話是對的,可是這絕對不代表雖沒意思購買商品,即使它被我弄髒了也可以不賠償
    一件東西損壞即侵害賣方的所有權,不論故意過失都要負責
    應該將它恢復原狀,不然就是賠償。這制度是針對人的自由範圍做限制
    至於商品本身是否為展示品還是可賣出的商品,我認為都是老闆的所有物
    另外有提到商品本身置放問題,走道狹隘等安全問題
    這的確是另一層面法律關係,不可混為一談;因此在債的關係中,仍應賠償老闆的損失。

    不好意思,因為回應觸及我熟悉的範圍,若有觀念上的錯誤請留言給我
    (因為擔心直接回應,我可能不知道,Sorry)




  • ~ROSE~的話:
    版主妳沒錯~!
    買賣是交易要兩者達成共識才算交易成功
    沒有人規定一定是要硬性買
    政府和消基會也沒有硬性規定東西損壞一定要消費者自行吸收
    要不要買那是個人心理問題…
    於情於理於法都沒有一定要買的規定
    無關買主口氣好不好
    有關消費者買的意願
    說說我個人經驗:
    去大買場"特力和樂"
    我當場打破了一組高級對杯(價格要好幾千元)
    當場服務員有看見,當時她嚇了一跳也有點不悅~!
    是我自己不小心打破的
    她想很怪我…,話到口中結果又吞回去了(因為不知怎麼說我才好)
    我也是皮皮的頭皮摸摸就走了
    我還是沒買破對杯。
    這跟誰有沒有錯無關
    買賣本來就是如此~~!
    賣家都會進大批貨,常常折損兩三個難免
    不管有無折損這些成本早就灌在成本裡了…
    對他們是無傷的…
    要妳買只不過是想加減賺而以
    別住心裡去……

    ....................
    本來很不想回應的....但是看到這....我真是無言

    若是你自己本身是老闆...你會怎麼想...
    就算大批進貨那些都不是成本嗎?
    那些都不是錢嗎?

    很難過的看到原來有些人的心態都是抱持這種想法...

    是社會病了嗎?價值觀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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