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
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玻璃娃娃的哥哥說他只為弟弟要求公道,但何謂公道,何謂正義,年輕人只是單純行善之心,大人並未教導他們幫助他們時要注意什麼事項,若今天是他自己家人抱兒子而滑倒呢.那結局又是如何呢,總之以後我在路上只要看到有人求我幫忙,尤其是玻璃娃娃,我一定會說NO,想想如果我的好心換來重賠,誰敢幫他們啊,連看到他們都閃的遠遠的,坐大眾運輸時,記得閃遠一點,別怪我沒有好心腸,只怪這個案例讓人心寒而不敢幫助他人.
  • 好生氣喔!什麼叫遲來的公理正義?!所謂的公理正義顏家人懂嗎?他們已經汙辱了公理正義的意義了!

    別人好心幫忙被他們污名化,我看他們所謂的公理正義就是「要錢」吧?

    真是貪錢嘴臉顯露無遺的一家人!
  • 看完92年的那個舊新聞

    讓我想到了一件事情

    有些案子律師在打官司的時候是不收律師費的

    但....

    他替告訴人討回多少錢後

    是可以抽成的

    意思是如果抽成  15%

    那麼賠償金以  三百萬計算

    律師可得四十五萬之所得...

    抽成多少則看告訴人跟律師怎麼  deal

    所以....

    PS:  本人對律師無任何預設立場
            會有這樣的聯想是幫公司處理案件時
            律師的訴訟費用有些是這樣計算的
  • 而且我覺得再怎麼告,也不能告幫人的學生吧?他錯在哪?

    錯在自以為自己是專業人士,去幫助玻璃娃娃嗎?

    就算要告,也只能告學校吧?

    好氣喔!

    讓我想到我男友老闆的朋友也是這樣,看到路邊有人出車禍,熱心的送那個人就醫,結果反倒被傷者的家屬咬定他就是肇事者,賠了好幾百萬~~

    這樣以後誰敢作善事?
  • 看完報導我心中的震驚實在是筆墨難以形容
    之前南亞捐款被我先生罵死 事實證明捐款被”凍住”
    大家辛苦錢被政府拿去買平治#$!q#$
    而羅倫佐的油更別提 

    我不斷的告戒3歲的孩子
    ---絕對不可以幫助別人 因為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現在我還會抽問孩子
    ---可不可以幫助別人
    孩子---不 可 以 要站在遠遠地方叫老師


    幫助人∼∼我想留給真正有錢 ”賠”的起的人吧
    至於我這種平民百姓還是獨善其身 求自保
  • lydiamaiomaio的話:
    我有個想法就是,文筆較好的網友請盡量寫出你的感想,並公佈在網站上,然後每個想幫助的人都寄一封信到阿扁信箱、秀蓮信箱、投書到報社,阿扁、秀蓮不是最講人權?    這樣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然有幫助,請有力量的人幫助被判的同學吧~~好人雖然難做,不過這份好意是值得幫的!

    還有,法官腦袋裡都裝什麼,真的很難懂,強姦犯一犯再犯,還有很多不公平的事,也是因為他們的縱容,真是有點是非不分,他們在判決的當時,難道不能設身處地為當事人想一下,或者想一下如果自已親人遇到這種情形,他們真的看不見正義嗎?
  • sdfa
    sdfa
    我是老師
    我以後再也不敢自己幫或是叫學生幫忙其他弱勢.生病骨折.殘障學生了,萬一出事,我還得賠錢背上前科
    神精病
    爛社會爛法官

    髮禁制服禁...都解掉啦
    管她們會不會專心讀書
    人權至上
    法律都保護壞蛋
    看看那些職棒賭徒.薛球......抓到要關還要看證據充不充分
    煩啦
  • 一個字
    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
  • 哎...  又來了一個娃娃法官吧
    真的是很沮喪耶
    現在真的不要講人情味了
    以後字典應該把"幫助"這個單字消失吧
    不然最近很多事件都是幫了反而有事
    另外,最好是把法官的名字公佈出來
    笨官...
  • 覺得顏家這樣做
    真的是會害死那位陳同學
    再怎麼說他也不是故意的
    這樣一個年輕熱心的年輕人
    無非對他的人生價值觀受到無限衝擊

    真是好心沒好報
    既然顏家覺得是陳同學和學校的錯
    那當初你們父母就
    更應該自己24小時陪伴在身旁啊

    不幫說沒人情
    幫了卻又要賠
    現在的人怎麼會這樣呢
    唉...
  • 白瀾政府下的法律~想也知~~搞都搞不懂~如果照她這樣說~那許許多多的善事都不要做好了~義工也是~
    那些法官頭不知道裝大便還是裝什麼~~法律要考量人情
    好歹也緩刑~還賠錢~再來那個顏家~更是誇張~
    好心幫她的兒子上學~造成這樣~還要告人家~
    我只能說~現在的社會~黑的都變白的~~白的都黑的更黑~
    這政府就是一個惡列~許許多多的政治操作搞得民情亂亂的~
  • 陳同學實在好可憐~~顏同學死在他的手上(雖然這樣說不對,但在他心中一定有這樣的罪惡感),這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陰影了!

    沒想到顏家人得理不饒人(這是什麼理?),死咬著陳同學不放,我看陳同學實在需要心理建設~~是否可以就心理建設這一點要求顏家對陳同學精神賠償???

    還有到底顏家哥哥要什麼清白?這件事有為他們家帶來任何污衊嗎?到底他們要的清白是什麼?

    是錢嗎?
  • 我今天早上看到新聞....
    超氣的~~
    顏姓父母明知道自己小孩身體上的缺陷,
    同學好心幫忙卻得到這種"回報",
    真是沒良心到了極點,
    今天如果他們的小孩因為同學的幫助能夠成什麼大事,
    他們也不會感謝他...
    有些人總是會仗著自己一些弱勢,
    就覺得別人幫助他是應該的,

    陳同學真是好心給雷打...
    希望有好心的律師免費幫陳同學打官司....
    這年頭好人都不能做了><"
  • 經過這個事件~

    我想今後我們社會應該會變得更冷漠了吧!

    如果連好意的幫忙都要遭受這樣的回報

    那還有誰願意當好人呢?




  • 雙方都有錯啦

    顏家人..1.自己叫學校別叫救護車,錯其一
    ................2.父親自己遲到50分鐘,錯其二
    ................
    陳姓同學..1.比較雖衰,跟顏家弟弟當同學,錯其一
    ................2.當天好心善意幫忙,錯其二
    ................
    學校設施...1.可能真的無障礙空間做的不是那麼理想,錯其一
    ...............

    好心被說成蓄意傷害..不知顏家在想什麼(愛錢也不是這樣吧)雖說可能你們是想把判來的錢拿來當做,哥哥的醫療費用,(如不是這種想法,請不要對號入座)
    但陳姓同學只能說是現在大家說的...``好心被雷親``

    還有我覺得啦...判賠333萬...也不用幫忙捐啦..因為捐還不是捐給顏家人

    應該幫忙陳姓同學捐..律師費..上訴費才對
  • 我想    這跟政治操作應該沒多大關係吧    只能說顏家人把身心障礙這件事當作大家都應該同情他們的工具
  • 顏家人還說什麼"這是遲來的正義!"

    這家人還好吧~~~!

    台灣人民以後變得自私.無情,這就是那些白癡法律害的..

    怪不得別人

  • 加油加油的話:
    還有我覺得啦...判賠333萬...也不用幫忙捐啦..因為捐還不是捐給顏家人
    應該幫忙陳姓同學捐..律師費..上訴費才對
    ------------------------------------------------
    對喔!  妳說的有道理,幫陳同學捐款後還不是送給顏家人!
    請問大家知道有什麼管道可幫陳同學捐上訴費ㄇ?

     
  • 好人真難做
    這樣判決
    那不是叫大家以後都要冷眼旁觀的看待那些可憐的人嗎??
  • 陳同學還說看到殘障的都會害怕><~

    看到有人痛苦的向著你!要趕快逃跑喔!免得有什ㄇ閃失!會被認為是兇手~><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