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的話:
皇后娘娘的話:
我是不得已.一定要在那兒看..
誰叫我曾經在那兒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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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多年前去對岸時
廠商招待客戶
我一定要去做陪
結果廠商的某個朋友當場喝醉
動手打坐檯的還把人打傷
結果那個地方的的保安和兄弟都把傢伙抄出來要對付人了
還好有人跟裡面的經理熟
當場打圓場賠錢了事
不過我和那個廠商當場被客戶罵死
後來就沒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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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地方呀.少去為妙.
喝醉了真的很容易誤事.
你是工作.所以沒辦法.
而我是真的不喜歡那裡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