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 連續強姦犯也才"重判"五年

    扣掉假釋赦免等    約三年後就可以再出來繼續強姦

    而被強姦過的女孩子有的家庭毀了 

    有的自殺了  沒自殺的也跟死了差不多

    一輩子抱著陰影活下去

    之前也有一個男的殺了自己的女友

    也只關3年就出來了

    然後又再殺第二個女友 

    而且這男的還有前妻相挺(這前妻還被他家暴)

    還有很多強盜、偷竊、吸毒販毒、強暴犯..等罪犯

    假釋出來之後再犯率非常的高

    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下還要廢除死刑

    台灣將變成犯罪者的天堂





  • 開什麼玩笑啊
    那些人本身就先不尊重生命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吧!
    今天如果是白冰冰出來喊廢除死刑 大家還沒話講
    人權團體是沒事找事做
    王清峰也是
    不想殺人...我不覺得這樣叫做殺人耶
    那是職責
    是他們自己毀掉自己的
    當你捅了那一刀、放了那把火時
    等於是把自己也殺掉了
    不要讓那些壞人有僥倖的心理
    這樣受害的只會是善良的老百姓
  • 怎麼能廢除死刑阿.一但廢除.犯罪排行榜第一名應該會變成"殺人"吧
    社會已經越來越亂.廢除的後果無法想像.
  •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很多人是累犯的吔~
    什麼是 難道法律都只保護加害人的人權.  這是什麼話!!!
  • 那位 王小姐 是不是腦袋有問題阿?
    簡直是撒旦代言人

  • 當然是反對,
    畢竟殺人是非常可惡的行為,
    有些犯人又不懂得反省,很糟糕。
  • 台灣的法律真的太鬆了!
    如果沒有死刑,那麼我都可以找各有錢人謀財害命,
    反正有錢好辦事,假釋條例又超寬鬆
    折算下來,隨便關各幾年,出來以後是億萬富翁,有什麼不好?
    一輩子做到死都賺不到的錢,隨便殺幾個人就可以賺到,那麼為什麼不做?
    但有死刑又不一樣了,畢竟花不到,謀財以後是要賠償自己一條命低....
  • 總覺得法律都是在保護壞人的
    基本上犯罪的人已沒資格講人權
    不然那些受害家屬情何以堪
  • 可以考慮,但在沒有真正的配套措施出來,貿然喊停,
    對以過往的被害人,情何以堪,
    應該不朔及既往,如果有相關的法律改革,
    那就以四十四個死刑犯以後適用,
    而不是馬上廢除吧!
  • 去看看    這篇  44個死刑犯幹了什麼事~~ 
  • 不要做壞事,就不怕死刑~
    因果報應...
    所以自作孽不可活,罪大惡極的人,應該付出代價

  • 如果沒有了死刑,那以後是不是想殺人隨時都可以,反正抓去關,幾年後就可出來了:死刑是絕不可廢掉
  • 大大的反對,樓上說的超有道理,
    先打一針再開槍,痛快斃掉,對死刑犯還真的是太過人道了,
    真的是應該照他怎麼虐殺受害人的手法,就這樣還給他。
  • 雖然贊成
    但是理由並不是"因為死刑存廢和治安好壞沒有對等關係"
    只是想給真正內心懺悔的人最後一次機會
    至於瞑頑不靈的人則關到死,讓他下半輩子歷經生老病死都在懺悔
    一槍就解決似乎就只有一瞬間痛苦便解脫,豈不是更便宜他?
  • 我要表達的意見
    大家都表達了
  • 非常贊成

    畢竟

    我想

    可恨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

    一個清清白白的人

    怎麼可能莫明其妙被判死刑?

  • 殺人的要人權、生存權
    被殺的呢?他們也不想死啊!
    所以還是要祭重刑,多少有點嚇阻作用
    不然殺了人頂多判終身監禁,這不是變相鼓勵殺人?
  •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有多少條人命
    死於他們手中
    完完全全不值得同情
  • 想一想如果被害人是自家人的心情吧!!
    況且做壞事本來就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 非常反對;自作孽不可活,罪大惡極的人,應該付出代價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