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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我很難過,也覺得自己很呆!

我被告了,我住高雄,而卻收到台北的傳單,
我想必定是在這裡和人發生爭辯起口角,
講了氣話,對某人謾罵,所以會被他告吧!

我5/2日接到傳單,承辦警員要我今日再撥電話問他
結果,說我人不到台北大安分局作筆錄就不能跟我講
我到底被誰告!但心中有譜.或許是她吧!

我很有誠意跟當事人道歉,但是說真的台北太遠了.
我沒錢也不知路怎麼走,根本也不敢告訴家人我被告,
選舉過後,激情也過了,誰當總統不都不關我事,為了這事
我亂罵人,被告妨害名譽,
想想我真的很呆很無聊!

不懂法律就是呆,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情緒性的亂罵
出口,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各過各的生活,氣氣就算,也不知會這麼嚴重.

台北太遙遠,對一個未自己出過遠門的我,
真不知該如何去處理,
跟家人講好嗎?還是置之不理,
我在想,我沒錢也不知台北怎走,如果放任不管,
等警察發拘票抓我,會不會好一些?

有沒有人知道,被告妨害名礜,置之不理,
會受到什麼刑罰嗎?
我真的很難過,自己居然犯法!請知道這方面法律
知識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 凡事總是可大可小囉

    更何況是為了政治而惹上的紛爭
    真的是不值得...

    看不懂為什麼一堆人在這裡冷言冷語..
    版主又不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就情緒激動下言語不當..  告人的就收手咩...
    主動跟版主聯絡吧  讓她安心一點..

  • 剛逛了ptt,找了一下類似的文
    這位苦主是在家族上罵自己的老師
    以及加上合成圖片,被那位老師全部存檔起來

    某鄉民的回答是:

    可能成立刑法第309條第一項公然侮辱罪
    或同法第310條第二項,因為你訴諸文字且有圖片
    兩者差別在你罵的東西是抽像事實為前者
    具體事實為後者

    前者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後者則為兩年
    法官量刑應該不會超過一年
    很有可能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解決方法也不難,因為都是告訴乃論之罪
    跟告訴人達成和解告訴人撤回告訴就沒事了
    就算你不知道怎麼和解
    檢察官跟法官也會幫你橋
    切記在偵察庭或法庭上明白表示你願意和解的意思
    剩下的檢座法官會幫你跟告訴人協調
    -----------------------

    我覺得最少要上去台北一趟
    至少要當面和提告者道歉較有誠意
    事情總是要解決的
    勇於面對,去解決
    大家也說了最壞的情況來告知
    如果還是那些理由來推託
    你覺得執法人員吃這套嗎?
    那大家以後都打苦情牌就沒事了?
    不解決,那是不是最後要搞上社會版頭條?

    大家都是為妳好,沒有什麼事是解決不了的
    如果妳沒踏出第一步的話。
  • 版主一定要上台北跟警察說明你想和解...拜託警察幫你傳達
    真的要踏出去...不要在想別的了
    試著獨立一點喔
  • To  color-fish:
    妳人真的很好!!
  • 柚…的話:
    我覺得最少要上去台北一趟
    至少要當面和提告者道歉較有誠意
    事情總是要解決的
    勇於面對,去解決
    大家也說了最壞的情況來告知
    如果還是那些理由來推託
    你覺得執法人員吃這套嗎?
    那大家以後都打苦情牌就沒事了?
    不解決,那是不是最後要搞上社會版頭條?

    大家都是為妳好,沒有什麼事是解決不了的
    如果妳沒踏出第一步的話。
    ==================================================

    +1
    冷言冷語是必定有的,版主你在這表達情緒,不是不可,
    只是對於事實已是於事無補,去把小事化無才是真的。
  • 我是苗栗人之前去台北找人
    也是自己搭車再問公車在哪搭
    台北的交通很發達
    妳不用自己嚇自己
    想說沒去過就先皮皮挫了
    勇敢去面對並解決事情吧
  • 天啊~我犯法了的話:
    有誰知道如果傳票不理他,會不會謷察來
    高雄抓我呢?    因為我真的不會去台北.
    *****************************************
    警察會來拘提你

    假如你想要被銬上手銬,坐上警車去台北,那你大可以不用理傳票

    還是去一趟好了,在根本不知道是誰告你的情況下,你在這裡道歉也沒用吧
  • chiclady的話:
    To    color-fish:
    妳人真的很好!!
    *******************
    謝謝
    人難免都會有犯錯的時候
    可能因為一時情緒掌控的不好
    或許今天我們原諒了別人
    以後遇到困難有可能也會逢凶化吉的
    "傻人有傻福"...人生不要太計較會比較快樂
  • 我覺得版主根本沒有在想辦法
    只是一直在繞圈圈嘛

    不想讓家人知道,小孩又沒人帶
    又不知道怎麼上台北....

    我真搞不懂耶,大家幫你想辦法
    而你卻一直有理由,感覺誠意很不足
    這樣是要叫告你的人怎麼原諒你?
  • 請第三者陪你出面合解ㄅ
  • 雨海   
     
    在FG上...
    最好不要在政治上得罪人,也不能得罪女人,
    勉強來說的話,可以擇其一去得罪...@___@
    但絕對不可在政治上得罪女人!
    更不可在政治上得罪女人後,又不圓場收手,
    給對方台階下,也給自己台階下,萬萬不可呀...
    不過萬一是兩個女人槓起來,好像就會演變成這樣>"<
    網路竟也能認真起來,告來告去何時了...叩叩叩叩叩
    版主看能不能知道是誰告你的,就展現點誠意私了吧... 
     
      ============

    哈∼哈∼哈∼∼

    很妙!!

  • 行動起來行動起來~
    先誠懇的道歉 
    如果不能跟公婆講 
    你就說有事  象聚會什麼的
    請他們幫忙帶下小孩
    這樣應該可以了吧~

  • 今天換作是我被罵,都已經氣到告上法院。
    想必真的是氣到不行,不管版主在這邊說
    有小孩要帶
    不讓父母傷心
    不知道怎麼到台北...
    我想告你的妳都會覺得這些你需要自己解決&負責。
    不要再苦惱了,若確定傳票是真的就快點上台北,展現誠意,讓告你的人知道你排除萬難來協調,你也是很有誠意的!
  • 請這位媽媽你先不要緊張~
    我先把我的經驗告訴你
    這是我真實發生的是喔
    ===============================================
    我去年也收到由轄區警察親自送來的通知單,
    上面寫著要到警局作筆錄,
    因為通知單上面有承辦員警的電話,我就請先生打電話去問,結果是關於網路言論的妨礙名譽,請我們協助調查
    結果我跟我先生如期前往調查作筆錄
    承辦員警拿了一些資料出來,說我們在網路(非常婚禮網站)攻擊婚紗業者,做生意不老實之類的...網路抓下來的資料,問我們有沒有這一回事,
    因為他透過上網時間點所查出的IP位址查出來發表言論的上網時間點是我的網路所連線的IP位址是一樣的,所以通知我們配合調查,
    結果~根本就不是我們,但是很奇怪,透過電信警察查出來就是我的的IP位址,我跟先生堅決否認,因為我根本沒有上過非常婚禮的網站,請警察在去調查看看是不是非常婚禮網站提供的資料有誤~
    沒做就是沒做,結果警察查證完之後,也沒有下文了
    到現在一個屁都沒有看到,只是蠻倒楣的還跑去做了筆錄,還請中華電信技術人員來查證是否網路現被偷牽使用,
    我建議你勇敢去面對事情,去了解看看~
    一直哭是沒有用的~
    如果確定是你做的沒錯,趕快找對方私下和解,
    運用苦肉計或態度好並保持誠意,
    事情沒有這麼難處理的啦
    加油
  • 想想  還真的蠻佩服可以在網路上單靠讀文字就能吵起架來的~
    不過就文字跟螢幕還有手指頭跟鍵盤~
    這樣吵架會有什麼快感~
    又不能惡狠狠瞪對方也不能衝上去拉頭髮幹架~
    遇到磁場不合的  閃開就好了~
    何必在網路上這麼認真的逞口舌之快~




  • 版主好像認為   
    "  我該做的都做了  "

    可是連我們這些路人    很多人都感受不到你誠意了
    原告能感受的到嗎??

    龜縮不能解決事情      趁事情還沒擴大    把傷害減到最少

    你說你怕家人知道
    可是如果原告不願意和解 
    我想你的家人遲早知道
    而且是沒有心理準備下知道   
    我想也不會體諒你     



  • 版主,先顯示出你道歉的誠意吧
    看了你那麼多文
    我只知道你很害怕會有案底~台北很遠~不可以讓家人知道~會被先生罵~
    (以上才是你後悔的主因)
    卻感受不到你對你本身行為道歉的誠意

    如果我是那個被你謾罵的苦主
    恐怕我也不會願意撤消告訴輕易原諒你
  • 看來我已經知道你是支持哪一邊的了
    支持者落選自己又被告~很難過對吧!?
    所以對政治不要太過於狂熱的好


    讓我教你吧!

    上法庭不要解釋太多
    也不要有過多的政治表達
    只要竭盡全力的承認自己的錯誤
    表達最深的歉意
    並且很直接的表達自己很窮(如果有名譽賠償問題得部份)
    法官會衡量社會地位應該會有對你比較有利的判決
    就刑法的部份也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大概就是四個月左右甚至可能緩刑一到三年
    大體來說只要你夠有悔意是不會被抓去關的

    至於能找到當事人讓他撤回告訴是最好
    剩下的就祝你幸運啦!
  • 小小建的話:
    不是在討論區的網友都喜歡打嘴砲!
    也不是討論區上的網友都喜歡亂罵人或被罵!

    當有人先亂罵人,損害他人名譽或讓人心裡受傷時,先該反省的是罵人的自己本身修養為何不夠!

    而不是反過來說告人的氣度小...    -_-"

    ***********************

    疑?照你這樣講

    你所講的話,跟你的行為完全相反呀

    你怎麼可以訓話訓的那麼自然?

    你第一次攻擊我就罵我【可悲+可憐】、【嚴重公主病】

    真謝謝你第一次罵我耶,不然我還不知道你叫小小建

    那你覺得我要不要告你?
  • 既然已經確定東西是真的
    那版主就只能拿出最大誠意去跟告妳的人和解囉
    很誠心誠意的道歉當然是必要的!!

    拿離台北遠、
    家裡的小朋友、老人家、學歷等等這些當檔箭牌
    我想告妳的人不會接受的

    雖然妳不一定會被定罪,但是這種官司會拖上一段時間
    我覺得拖那段時間,又要開庭,又要答辯什麼的,
    到時候妳一定要上來台北了,而且可能還不只一趟 
    真的很麻煩

    還不如  誠心誠意的去道歉,
    只要取得和解,請對方去撤銷告訴就沒事了

    版主都已經成年了,還是表現的像個大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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