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對黃子容小姐鄭重道歉

此為我在2007年1月5日對於黃子容小姐的發言的網頁連結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sabrinawen&b=28&f=1442550588&p=7

您不只一次說過你認識誰誰誰,也有說過你的筆記本很重要不能丟,因為裡面都是有名藝人的電話; 
我跟您同事一年以上,您也給我看過你當時所謂的老公的出遊照片,但我從沒看過你先生本人來補習班找你 
以上這些都是事實,但是我聽傳言而在網路上說你是別人的外遇對象,且誤以為真,對你所造成的傷害感到非常抱歉 

現在這一篇討論原文經您的要求已被板主刪掉 
我必須說,從頭到尾只有發表過一次關於您的文章,那一篇討論主題不是我開的,也沒有"一再"散撥謠言。關於您的靈異體質與在電視錄影中被鬼上身,這跟我沒關係我也沒有參與任何討論。我也不像那些支持您的朋友所形容的,想出名/需要目光焦點/或是因為你有名就想傷害你,我目前在美國讀書根本沒時間看電視也沒時間去攻擊你,更沒想要在FG出名。 

當您發現那篇文章的時候給我的留言我正在忙期末考,所以沒有馬上回應。我留言了三次給您也沒有消息,所以我直接在fg公開道歉。 

祝  事業如意,身體健康 
  • 一篇真的沒有惡意所參與的討論(2007年1月5日),在2007年5月14日被翻出來,而已經對於自己發言不當公開道歉...難道真的是需要受到這樣的對待嗎?

    只有"唯一"的一篇,卻要被講成"再這樣放話"、"如果他要繼續亂說話" 

    把自己當初所參與的討論完整貼上,讓大家知道事情原由;也對於被誤會之處做說明,這樣被講說【二次傷害、二次毀謗】

    期末考中回應、道歉,要被說:明明說期末考中,怎麼還能加入討論呢?
    不回應時候,又要一直收到那樣子的留言、律師的電話
    那我又應該怎麼做呢?

    之中發表有關我的不實的地方,又怎麼說呢?

    我只能說,我已經準備好有上法院的準備了,因為我真的受不了這樣的強迫


    文有點長,希望大家見諒!


  • 哎...
    板主  惜惜~~~~~

    我們相信妳絕對不是惡意的啦...
  • 版主加油~為自己心中的正義而戰!
  • 看到現在也不知道黃子容是誰
    可能是我電視節目看的少吧.....
  • 謝謝大家!
    我不懂為什麼在她部落格說的跟做的差那麼多呢?

    我不會打悲情牌,我也做不到
    目前我對於這件事情的發言,每一件幾乎都是對照原文一句一句的說明、解釋、道歉,
    所說的每件事情,也都拿出我手上有的資料,會這樣做,就是希望事情不要有單方面的說法,而造成誤會、或是解釋上的誤會

    我在FG上面也一年多了,認識很多的人,大家一起交換意見、一起互相鼓勵、互相幫忙,留言報好康等等啦,我真的很愛FG,所以我更不想被誤會!

    再次謝謝大家!

    右圖:→→→→學校期末考日期
  • 5月22日Research  Paper-----
  • 5月23日--日文作文Due  (除了作文外,另有期末考試)
  • 我支持你啦
    加油!!
  • 5月23日--日文期末考試

    (會從PO道歉文到現在才上來,最主要就是這兩天的考試內容都很重,也是因為這樣連續兩天沒睡覺....)
  • 我只能說,我已經準備好有上法院的準備了,因為我真的受不了這樣的強迫
    =======================

    隨便也看得出來他的目的就是在脅迫你
    要你達成他要你做的事
    但你不是揆壘耶
    人有言論自由
    這件事法院的判決會和黃力行一是樣無罪的
  • 感謝ㄝ尼...謝謝你!我有看到你PO的"落落長"文唷,我有懂到你的意思啦!真的很謝謝你....

    右圖→→→
    (黃小姐律師所打通話紀錄,皆為未接,因為有不知道的電話,所以不接的習慣;請台灣家人打去詢問後,才確定此為律師所電話;大家可以看到電話次數的頻率--若需查證,也可自行打電話去是否為律師所)

  • 加油!加油...

    盡量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啦

    為了這種事情回台灣上法院,我覺得很不划算@@

    不過我認為你已經做到道歉的誠意了,感覺現在是他還在不爽...

    不然你也把這邊的道歉文PO到他的部落格去,這樣也算是配合他了

    如果他還不滿意,那就真的認囉@@
  • 期末考中回應、道歉,要被說:明明說期末考中,怎麼還能加入討論呢?
    不回應時候,又要一直收到那樣子的留言、律師的電話
    那我又應該怎麼做呢?
    ==============================

    你如何確認打電話給你的是律師?
    有沒有律師事務所的發文函件?
    我也可以打電話給你說是總統府打來的
  • 而星期日那天我怕自己沒辦法專心唸書,跑到學校圖書館唸書,忘記將手機帶在身上,所以律師那裡打來的密集電話,我都沒有接的原因-----
  • 你不要擔心也不要煩惱
    我覺得他的律師很閒耶....
  • 偶從頭到尾把S和黃`s的相關文章看完的心得素,


    如果S所當初所發表的文章是事實,那相對看來黃s是在咄咄逼S認錯。

    反過來說,

    如果S聽到和所說的不是事實,那當然黃s自然不會管S是否在期末考,

    他就是要馬上討回一個公道。


    名聲對一般人來說很重要,對公眾人物應該更是ㄅ。

    既然是當初版主先"道人長短"的,我想我們也不要期待對方會"和顏悅色"ㄌ:>

    --
    大家加油
    台灣加油
  • 因為電話打的太密集,所以當時有打電話回台灣請家人幫忙查證此電話

    而因為當時尚未找到律師,我媽得每天上班,所以那時候還沒正式找到律師,而不想與對方律師直接談話的關係,是請當時已找到的補習班人員幫忙打此電話確認的
    (因為我是單親,所以台灣現在聯絡事宜變成只有我媽在幫忙連絡)

    而當初我的確有留言留下我美國電話,希望到時若確定需要出庭事宜時,能用電話聯絡;後來請對方律師留電話給我,因為希望若真的需要出庭,那希望律師與律師去溝通,但是都沒有收到任何留言
  • Ameimei的話:
    偶從頭到尾把S和黃`s的相關文章看完的心得素,
    如果S所當初所發表的文章是事實,那相對看來黃s是在咄咄逼S認錯。
    反過來說,
    如果S聽到和所說的不是事實,那當然黃s自然不會管S是否在期末考,
    他就是要馬上討回一個公道。
    名聲對一般人來說很重要,對公眾人物應該更是ㄅ。
    既然是當初版主先"道人長短"的,我想我們也不要期待對方會"和顏悅色"ㄌ:>

    ================================================

    哈囉,  Ameimei
    我已經對"第三者"此事道歉,也依照黃小姐所說公開道歉
    而其餘皆為事實,
    而不只一次說過你認識誰誰誰,也有說過你的筆記本很重要不能丟,因為裡面都是有名藝人的電話;   
    我跟您同事一年以上,您也給我看過你當時所謂的老公的出遊照片,但我從沒看過你先生本人來補習班找你   
    以上這些都是事實.....

    而黃小姐在部落格中,以說明"除了她在補習班工作是事實",其他皆予以否認--這已經不是事實了

    對於所說事情之一的一個道歉,就是代表承認"所有的錯"嗎?

    為何得擔負所有的錯誤呢?



  • sabrinawen:

    雖然不清楚整件事情,
    不過,既然妳是當事人,
    我是覺得就讓証據說話,白底黑字的畫面擷取圖應已足夠∼!!!


    (因不清楚事件內容,所以妳們雙方的行為我不予討論~)
  • 我覺得你說的粉有道理.
    網路的用處應不該用在不好的事務.尤其是毀謗之類的
    想想自己如果是當事人那又會如何
    請用心看看真理
    先不管這件事請錯對為何.
    我覺的講人是非就是不對
    誰希望自己是非遭人胡言亂語公諸與眾
    社會果然沒有正義與真理
    這篇文章是小弟最後一次留言
    我不想趟入是非之地
    好奇的回應.有時感覺自己也變污濁了.
    我臨可去不錯的網站交一些真正地好朋友囉.
    886-讓網路變的乾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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