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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卿嫂的薪水是全民買單喔

看了這則新聞

感覺這家人真是太誇張了

老百姓油漲水漲電漲麵粉漲健保漲漲漲

只有薪水沒有漲的時候

他們還這樣浪費我們辛苦繳納的稅金



全民幫駙馬雇傭!  阿卿嫂領總統府薪水  寄

【聯合新聞網  記者劉永祥╱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特權事例再添一樁。雖然陳水扁(新聞)總統夫婦早已搬離民生官邸,但在民生寓所幫傭的阿卿嫂(本名林秀貞),過去六年多都支領總統府薪水,等於是拿人民血汗錢幫總統女兒及女婿聘請幫傭。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昨晚證實,阿卿嫂是總統府配置在民生寓所的工友,她的薪水自民國八十九年起,即陳水扁總統初次當選之時,就是由政府支付。他強調,民生寓所也是總統官邸的一部分,而且陳幸妤是第一家庭成員,配置工友並無不當。

記者追問,如果民生寓所是官邸的一部分,是否表示趙建銘(新聞)與陳幸妤全家人的水電費及住家維修費也是由全民負擔?李南陽表示,還需要向總統府第三局查詢。

第一家庭已經不只一次使用政府預算負擔家務支出,先前總統府不但以約聘書記名義雇用為陳總統夫人吳淑珍(新聞)推輪椅多年的羅太太(羅施麗雲),更讓她違法領取每個月兩萬多元的特勤津貼,甚至違規配用國安局公務車。羅太太領取特勤津貼的時間長達三年多,一直到被舉發後才停領。

阿卿嫂已在民生寓所幫傭十多年,民國八十九年陳水扁就任總統後,陳家就改以總統府工友名義聘用,一個月二萬多元的薪水也由政府預算支付。陳幸妤婚後搬到民生寓所,阿卿嫂的工作變成專責為趙建銘夫婦處理家務、照顧小孩,但其薪水卻持續由全民負擔。

外界一直以為阿卿嫂是由趙建銘夫婦雇用,綠委一聽到她是領總統府的薪水,就直呼「離譜」,批評陳總統一個月薪水四十多萬元,趙建銘夫婦一個月收入也高達卅多萬元,自行支付每個月兩萬多元薪水,應不成問題。

第一家庭涉及金錢的爭議不斷,包括吳淑珍疑涉SOGO禮券案、趙建銘涉及股市內線交易案及不當收取財物、陳總統國務機要費涉嫌報假帳,不過第一家庭都只是強調清白,不願正面回應外界質疑。
 
  • to愛喝白開水
    我想是看人如何去解讀吧
    我是認為總統是國家之首派一個工友又不是很多個,況且在法律上就是規定這樣的阿
    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吧,也許你有你的看法
  • 官邸不就是公家的地方但是讓總統任期暫時居住的嗎﹖
    是不是﹖
    如果是私人住宅怎麼能稱為官邸,怎麼可以讓在私人住宅裡面工作的人編列成公務人員﹖
    如果不是私人住宅而是公家的,那等陳總統下臺後會不會還給國家﹖﹖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
  • 雪白銀靈的話:

    民生官邸屬陳總統所有且其家屬繼續居住,故事實上仍屬官邸之一部分,況且總統夫人經常往返,亦曾多次不定期短期居住。
    所以我認為依照法律上以及安排制度規定,是很平常的事
    似乎是媒體以及政客名嘴誇大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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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這麼說是對我國民法與台灣國家公務法不清楚,
    政府所指派官邸必須為該政府官員本人及(或)配偶居住,且須符合居住事實(一年住滿180天).  官邸使用若違反公務員辦法,政府可收回或以貪污懲治條列送辦.  陳幸妤結婚後,陳水扁已無對其撫養之第一優先義務,不能將國家配給之官邸依親屬讓給陳幸妤及其配偶居住.  而且陳淑珍亦已不符合居住事實要件.  其行為只能視為探視.  所以不能算是官邸延伸之部分. 

    台灣民法規定,已結婚女性,對其負擔之義務與權利順位為配偶第一優先,再來才是女方父母.  也就是說,趙建銘具公務人員身分,國家已經配給趙建銘居住津貼,陳幸妤依法不得再使用國家配給陳水扁之官邸宿舍. 

    事實上,國外政府對其官員的保護與福利,都只到其未成婚子女為限.  已結婚之子女則視為另一家庭個體.  陳水扁是律師且已執政六年,總統府內資深公務人員,不可能不知道這些辦法.  總統府如此解釋硬ㄠ,  是把人民當白癡嗎?

  • 雪白銀靈的話:
    我想是看人如何去解讀吧
    我是認為總統是國家之首派一個工友又不是很多個,況且在法律上就是規定這樣的阿
    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吧,也許你有你的看法
    -------------------
    一個工友就消耗納稅人200多萬
    你覺得不是很多....那你要買單嗎?
    這不是想法不同的問題
    是根本不合乎法規
    民生住所是趙建銘夫妻住的
    他們用的工友當然他們自己花錢請啊!
    有什麼道理要我們幫他付
    夫人也常去逛SOGO
    難道SOGO的服務人員薪資也要我們來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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