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請放了那位老師一馬吧

看到電視上那位因疏忽而造成小孩子不幸悶s的老師

哭成淚人兒似的,實在是.......

我覺得不如放人一馬吧

我想她一生的愧疚也夠她受的了

我看不如就原諒人家吧

猜想她一個月努力工作的薪水大約一.二萬元吧

如果真叫她賠償的話,可能要好幾年才能賠完吧

而她的精神壓力會更大吧

倒不如順水為小孩做件功德

就原諒這位老師跟那位司機吧

畢竟這二個人也有賺錢養家的生活壓力在阿

不要因為此事件再多出愁雲滿佈的二家人


我知道我沒資格說話,只是純粹說出心裡的一點感想罷了

你們覺得如何呢  ?


我覺得有時候寬容比所謂的公平正義還要來得更重要

因為社會是需要點"人味"的.

ok


  • 我也覺得好難過
    平常我只要一點不舒服
    我媽就會擔心的要命
    我想萬一我怎麼了
    我媽應該會崩潰吧
    不管小孩多大
    都是爸媽的寶貝
    如果就這樣原諒了他....
    太不公平了
    而且他們一開始還騙人
    不可原諒
    一定要重罰
    不然一定不知悔改
  • 難不成開板者正巧是加害者的親友團  =.="
  • to
    chen-s以下是我回覆  大鬍子好帥  的文

    TO    大鬍子好帥

    我不是呸你    更不是呸    家長

    而是呸自己    為何看到又有這種難過的事情再度發生

    請你不要激動    假如殺了我    孩子可以回來    那你來殺我吧
    ..................................................
    chen-s  麻煩  看完所有文章再來發文=.="

    我們在這邊無意義的發文 根本無法幫助孩童的父母

    還是一樣的話 假如殺了我罵我    孩子可以回來    那你來殺我罵我吧

    覆意+1??
      
    覆意+1億 只要能讓 孩子回來 我無所謂


  • 我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犯錯的時候.

    不過問題是這所幼稚園犯的錯,造成一個無辜的小生命的死亡,司機及老師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好好的照顧小孩.
    而且更糟的是,園方還不斷的找藉口,說謊想脫罪,企圖將過錯推到小孩身上.

    等到事情瞞不住以後才哭著向家屬求情,道歉.

    我想這樣的道歉會不會來的太晚太遲,太沒有誠意了呢?
    這樣要家屬怎麼原諒呢?
  • 唉
    風之徘徊的話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原諒

    以免犯了無心之過的人更連累了他們的家人一起受苦

    這樣就不太好了

    我反而希望無心之過的人能好好努力賺錢

    幫忙撐起家計,只要下次不要再那麼粗心大意就行了

    ******************************************
    只要下次不要再那麼粗心大意就行??????
    這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ㄝ
    版主在發表評論時
    真的要深思


    任何一個生過孩子的爸媽
    都不能認同園方只要哭哭啼啼就可被原諒
    任何一個孩子
    都是媽媽受盡辛苦才能生下的
    不該因為這種誇張的錯誤而喪失生命


    想像一下你被悶在一個高溫的小空間內好幾個小時
    然後痛苦的.......
    你只要想想
    就不會認為這是一件可以輕易被原諒的事














  • 真的有生小孩的人就知道失去的痛~~
    我~~~不會原諒~~
    因為那些犯錯的人在第一時間說謊、推卸責任∼
    當老師的人竟然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
    這點真的很可惡∼
  • 我沒有小孩,可是,我也不認為那個老師應該被原諒....

    他當初在懲罰小孩或是不注意時,有沒有想過天氣這麼熱,小小男孩在車裡哭著求救的狀況?現在上電視哭給大家看不知道有什麼意義?我其實還很想問的是,如果是她自己的小孩遭遇這樣的狀況,對方也是在被爆料後一副哭的死去活來的狀況,他作何感想?

    版主是個很善良的人,可是對於這個老師,我真的覺得他不可原諒,而且我在想,他難道都不會做惡夢嗎?
  • 她們哭是因為那小孩嘛?還是因為生意不保了?

    若真的話為甚麼剛開始還大言不殘的說謊話

    那位駕駛先生為何到現在不出面

    說要放了那老師一馬為何不放了小孩子一馬阿??

    讓她在大熱天的去車廂呆一個小時看她們要不要?

    太殘忍喔,  不然去她們那台BMW  X5開冷氣呆好了

    因為自己的粗心而虐待小孩致死的人絕不可以原諒...

    不然安親班是幹嘛用的?招生賺錢而已嘛?
  • 如果那些亂砍人的飆車族

    被抓到了    就亂哭一把  連父母也一起哭

    那就要原諒他嗎

    同情心不是這樣用的.................

    是非要分
  • 受不了版主那個"小過論"之說。
    這個遺憾原是可以避免的,因為大人無意間的"小過",失去一條寶貴的小生命;孰重孰輕分不清楚,真是鄉愿到不行!
  • 我覺得各行各業都必須重視自己的工作
    哪怕是再小再微不足道的工作也足以影響這個世界
    工作不是只有賺錢而已
    那哭的虛弱的園長哭是哭她的前途事業不保
    而不是哭那個無辜的小生命
    只有當事人能決定原不原諒她
    我們
    只能在旁邊看而已
    我想當事人也不會去在乎原不原諒了
    心都死了
    像那爸爸說的『他(司機)沒這麼偉大』
    誰要陪他們在那邊灑狗血?

  • 風之徘徊的話:
    最後一段話∼
    我覺得有時候寬容比所謂的公平正義還要來得更重要

    因為社會是需要點"人味"的.

    ok

    ==================================

    嗯,這我同意.寬容以及人味∼

    可是,要家屬或是社會大眾寬容之前,園方這四人,可有悔意?

    去年,不也才剛發生過一次嗎?
    要怎麼容許,才事隔一年,悲劇重演?
    這園方四人真的太糟糕,太糟糕,一切態度讓人覺得殘忍,
    在我狹隘的眼中,我看不見他們四人的愧疚以及悔意,
    電視畫面上哭著跪求原諒的畫面,居然感受不到它的一絲悔意,
    感受到的是它驚恐,它的驚恐來自於擔心自己沒辦法做生意了?並不是對於事件的愧疚...
    小生命的離去,似乎沒有震撼到他們四人心理去,
    規避的態度,離譜的謊言,直到事件還原真相,仍舊不能坦然...

    醬子要怎麼寬容?可以寬容嗎?
    若,寬容了,會為將來造就另一次的危機嗎?

    其實,社會大眾的感官的,是感情用事的.
    人之常情偏袒受害一方,也心疼孩子所受的苦.
    若不是這園方四人態度糟糕,讓人感受不到他們的悔意,
    面對一個終日淚以洗面的婦人,誰會狠心一再苛責...

    截至目前所看到的報導,孩子的父母親真的是很內斂,
    而這內斂的憂傷,之渾厚,之深∼ 令人鼻酸不忍


  • 大鬍子好帥的話:
    尖叫蝴蝶

    該負什責任法律會制裁

    道德責任上看他們自己的良心

    還有

    你在呸個什麼勁啊!
    ======================================



    對阿

  • 那幼稚園根本沒有悔改誠意 
    還說""過10天後要換個名字繼續營業""
    不了解縣府對於未立案合格的幼稚園只是開出12萬罰款
    今年縣府已抽查2次只是寄文件請他們勒令停業
    業者沒立案合格繼續照常營業還免納稅竟無法可管

    幼稚園∼必須付最大責任
    1.遷移而未立案開業招生
    2.沒有盡到督促員工及老師職責
    3.並在事後以推脫之詞,涉嫌脫罪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說謊"這是你"為人師表"的行為嗎?
    造成如此結果的相關人員必需負責承受造成錯誤的後果~

    而且去年娃娃車事件的那位老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八月,娃娃車駕駛判刑一年六月,兩人均獲緩刑五年~
    算是非常輕判........
  • 我只記得昨天吧

    看新聞時

    看到園長(女的)

    一隻守一直擋著臉一直  假哭的感覺(還躺在床上)

    但標題卻說

    "醫生說可以出院了"

    有點諷刺

    哀`~~~~~

    真的很可惡

    還說謊

    想想...若是小BB的家長

    BB都死了

    沒人給他作證,死的這麼慘,還被亂蓋一通

    有何感想
  • 等你當了父母你才能體會當父母的心情,一個無心之過害人家辛苦養大的小孩死掉.我也剛當媽媽,在沒有小孩前我會和你一樣想法,但有了小孩.只要有人敢碰他一根汗毛,我真的會和對方拼了=  =養小孩不容易.尤其是自己親生的,所以你還是得等你當了人家的父母親你才能體會那種喪子之痛,到時你若是還能原諒你才夠格說話喔
  • 只能說,台灣不是一個friendly的地方---
          歧視女性,漠視兒童的權利
    口口聲聲說"  生命是無價的"  一旦出了事,就變成廉價的
    尤其是那種  "事情都這樣了,不然你還要怎樣的!"  的無賴狀,觸目所及,比比皆是.
    所以,開版者的論調也不足為奇了.
  • 想說,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只是因他們一時的疏忽

    對突然失去了愛子的父母

    版主可知影響有多大??

    願以後別再有此類事發生
  • 風之徘徊的話:
    其實他們並非大惡之人,他們也算是努力正當工作
    只是犯了疏忽而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這是小過,算是無心
    之過

    =======================================

    不懂版主為何一直為幼稚園方面說話

    對於你說"只是犯了疏忽而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這是小過,算是無心之過"

    我更加不解了

    一個小孩子活活的死在他們手上

    為何可說成小過?

    真的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 不能原諒啦!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就發生過,為何不能警惕?
    不過四個被起訴的人之中,最倒楣的是帶班的老師,她有問過小孩姊姊弟弟什麼沒來,也許一時忙才忘了打電話吧!有錯,但是還可勉強原諒。
    最可惡的是園長和司機,事情發生後只想說謊瞞騙,沒有誠意。
    隨車老師則是太瞎了,才8個人,又不是2.3十個,少一個人怎麼會不知道,好扯。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