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給我ㄧ天的話:
焗烤龍蝦的話:
話說母親節那天我帶小孩去公園玩。
結果遇到一個婦人因為她帶去的小孩被一個11~13歲的小女生打,
那個婦人居然一直對著那個小女生唸,
小女生還回嘴,說婦人家的小孩,偷摸她、打她,所以她才拍打那個小孩,
不過那個婦人還是不放過小女生,一直對著她罵,也打了她
還抓著她的手,說要帶她去警察局,旁邊的一個先生看不下去,
跳出來罵那個婦人,說要帶小女生去驗傷,再去警察局告那個婦人,
那個婦人才終於肯放著小女生。
其實小朋友在一起玩,本來就會打打鬧鬧的,
何必要把小事當成大事在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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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過份了!!
當媽的也不能這樣護短
以後怎麼教育自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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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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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人都嘛這樣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