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事件最可憐的人我覺得是伊能靜

很愛自己的女人,  很努力追求自己的真愛

我知道很多不同意這種說法,但已婚的女人,就真的一定要為老公和小孩而活嗎?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想必她也經過一番掙扎,想要離婚,但捨不得小孩...     
明明和老公已成熟悉的陌生人,但為了小孩才沒離婚...

現在卻成了眾矢之的....

實在覺得她活得太委屈了...女人就一定要活得如此卑微嗎?
  • 甲:跟自己的情人交往10幾年,自己的情人最近被爆出跟別人牽手交往多年的消息

    乙:跟自己的伴侶結婚,有小孩,生活自由,也可在外地工作,最近跟自己交往的對象牽手,被公開

    丙:有交往10幾年的情人,但最近跟已結婚的人牽手交往多年的消息被公開

    丁:有伴侶,最近自己的另一半跟別人牽手,這幾年是自己帶小孩的狀況,財產幾乎在另一半手中

    大家對於這個事件,都有性別,或是早就喜歡這個人的先入為主的觀念


    現在,用甲乙丙丁看看這幾人的情況,

    你最不想當誰,誰就最可憐,
    我先說,由最不想到還好的次序:甲>丁>乙>丙
    我最不想當甲跟丁
    我如果是丁,可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我說錯了是丁>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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