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喔 一定要到羅湖過關蓋章才可以用台胞證在香港停留!
使用台胞證加簽的規定是:
用以下的行程走法,就可以用台胞證加簽進出香港免港簽:
台北-香港(可入境停留不超過7天)-大陸-香港(可入境停留不超過7天)-台北,
簡單的說,只要你的行程是要進入大陸地區,在去程和回程經過香港的時後,都可以用台胞證加簽當作港簽使用,每次在香港各可停留7天以內.
重點是:一定要進入大陸地區
所以坐火車去羅湖城蓋個章,是要在台胞證上蓋上入出境章,在回頭進入香港可停7天以內,不用另行辦港簽.
其實現在的電子港簽費用才NT600-700元(和一次台胞證加簽的費用差不多),又容易申請,如果你的行程是根本沒有要去大陸,辦電港進入香港是比較省事的(省去進入羅湖的來回時間40分鐘和交通費用70元港幣).
如果你本來就要進去大陸,順便去香港逛逛,只要符合台胞證使用的規定,當然就把電港的費用省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