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這個話題是由女方當事人來開板,哭訴自己吃了虧.....我相信在FG有一半以上的人還是會認為用一個星期的時間來認識一個人並作進一步的親密接觸實在嫌短.
但...若她自己願意以性為代價來交換一段"在她的認知中是感情"的關係, 只能說歡喜作就要甘願受, 沒啥好怨的! 畢竟對方並未脅迫她, 性不性由她, 那幸與不幸也就要自行承擔! 不該哭也沒資格哭.
只是這個版是您用男方當事人的朋友身份來評論這件事,爭議當然就多了!
第一: 有人因愛而性,有人因性而愛...與時間不一定要成正比! 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 不是神話,感覺對了時間就對了!雙方一見鍾情心意相通, 想要建立親密關係, 是兩個人的共識...千萬別去高調談"責任"問題; 不想立刻結婚, 避孕是雙方都該有的認知.
第二 :如果有人認識一天就上床但是接著也結成連理, 與一對交往一年才有親密關係但在同居一年後分手了; 外人如何來看待這兩個人對感情的態度呢? 時間與態度有劃上等號嗎?
第三 : 版主認定這位女生對性的態度隨便, 是因為結果論! 那麼一開始如果別這麼言簡意駭或許好些! 再者您的男性友人如果沒佔便宜, 那您又何必認為這種事是女生吃虧呢? 而佔便宜又賣乖的人顯然也不是善類, 您對他也無須多所維護.
我想"性事"是很personal的, 事不關己別多加評論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