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男人的生物對我上篇的回覆簡直是崇拜到無以復加!(原不習慣在版上對某人指名道姓, 但是看到您後面又有文提示, 要指名道姓才算有種, 所以只好失禮了)
因為我只是一個有家庭的職業婦女,午休,工餘與假日才能掃文, 實在沒有時間逐行逐字去找相關證據來反駁別人所要表達的意見, 再加上我也無心針對單一個人的發表內容作駁斥; 僅針對全部的內容看下來的一個隨筆感想, 沒想到可以被逐字檢視外加舉證批判! 顯示您真得太用心了!
只是, 真有此必要嗎? 因為可能花了您不少時間, 真是不好意思!
我想我也提過, 因為版主沒有提到太詳盡的內容, 所以就此批判版主沒有付出亦會失之公允, 是否與您提到..我如何認定他們交往多年一樣, 都是將自我經驗套入情節, 來作為判斷的依據! 因為我是比較傳統的人, 認為"遠距"又是"兩三天"就會聚在一起 (我是想到週五與週日晚上), 所以應是認識很久了! 或許現在年輕人講究速食愛情, 那就是我的失誤了!
至於"常常"兩字放在一個句子裡的中間還是前面, 以我的認知在對這個話題中是沒有兩樣的!我也不是寫一篇回應文時,還反覆推敲逐字對照前面的內容; "常常讓你付錢" 與 "讓你常常付錢"都是這兩個人在一起時會發生的消費, 真有差異嗎? 如果他們不在一起時,也沒機會讓他常常付錢吧! (sorry! 我想我一定又沒按照您的原文, 因為我還是只憑剛才看過的印象而已)
還有我提及誰想喝飲料通常是由誰去買, 我想您是否也誤解了呢? 話題所點出的是"今天" 不是"前天"的事; "今天"是男友想喝,版主並不想喝! (希望我沒記錯)
如果我的意思表達的不夠清楚讓您有所誤解, 在此致上歉意!
但是, 我覺得男女交往不就是一種感覺罷了! 如果版主對自己亦有檢討, 或許沒有多加說明"她的付出"而導致今天被批判的主因, 我想那也是每個看版人的自由! 而我也僅是提出我的疑問! 當然您不也就再次投了您的反對票了!
((對了! 投票只是一種虛擬用語, 希望您別再要我提出證據語出何處, 謝謝!))
只不過我認為單一事件, 要扯到男女平等與女男平等之大標體是太過了! 並非說男人付帳是其天職, 但是有時候這是交往時倆個人的互動關係, 誰有能力付喜歡替心愛的人付錢是看他(她)高興, 他們不會去想是否有男女平等的問題!
男女如能真平等且放諸四海皆準時, 我可以同意您的說法! 但是我處身於製造業,一個有國外百大學院之研究所學歷外加15年的工作經歷的女經理,不比一個現場國/高中畢業年資15年的裝配組長薪水高多少時, 這是傳產業的性別歧視, 當然可以想作不作皆憑個人自由! 但,這只是一個例子驗證不是口頭上說平等, 在現實生活中就可平等!
所以不妨只就話題內容, 作直覺反應即可; 如果要牽扯到"平等"與"自私"等議題, 可能要請兩造出席, 從那年那天開始交往, 各自花了多少錢條列出來, 再來仲裁到底誰比較計較囉!
我相信您不是對我個人有任何意見, 只是不同意我的回文內容, 因此我尊重您的想法! 僅就可能前篇文字沒解釋清楚的地方再作說明!
最後,舉個例子..如果我是李安的夫人, 在負擔家計的時候絕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