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在8/3前道歉

to  "警察"網友

因閣下在"懷孕"討論區不當發言及公然污辱
本人決定提出告訴,
已請律師在第一時間請FG配合,
FG亦承諾明天上班時間即處理,
您犯的法規如下: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於大庭廣眾下,公然以抽象之字眼汙辱他人者,即成立,而其成要件如下:

1.公然:及於公共場所,或不特定人等聚集之處。

2.所侮辱之字眼,需為抽象之詞。如:公然罵甲,賤...。而侮辱他人係利用具體之物、文書者,已毀謗罪論以。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警察小朋友
    何必要這樣呢??
    你才10歲??
    就說吧
    現在的小孩子每個都精的跟什麼似的...
    不知道他家接到傳票的時候
    警察的娘會不會拿棍子追殺他XD
  • 一個大驚

    一個小怪

    這種小不拉基的事情也可以告來告去的話

    也算是製造律師業的業績吧?


  • 訴訟
    訴訟
    該不會是某人起頭後   

    就感染了這股歪風吧

    我可沒指名道姓哦
  • 現在小孩真成熟阿~~十歲的時候我不知道還在幹麻勒~~~
  • to  警察

    您真貼心
    麻煩您提供您的連絡方式
    就算您只有10歲
    也可以請您的監護人和我處理您的不當發言
    請您從今天開始不要那麼早睡
    喔!!對了!!
    FG屬於蕃薯藤華人網
    無聊的媽媽我已對FG及蕃薯藤提告,
    當然我很樂意他們將你供出囉!!
    這樣我就只要處理你就好啦^^

    記住喔!!!
    不管您有多"愉悅"
    這輩子都不要再公共場所,網路,信件
    說別人是"可愛的動物"
    要不然搞到班不能好好上
    課沒辦法專心上
    還要被叫出來道歉
    好可憐ㄋㄟ~~~~~~~~~~~~~

    下次你可以試試看在大眾運輸系統上
    大大聲的叫您娘親
    "狗~~~~~~請不要擋路"
    如果您娘親很愉悅的接受您的玩笑
    那我就不追究了
    感恩喔~~~~~~~~
  • Dear  all

    就算是我大驚小怪也好
    這已涉及人身攻擊和公然汙辱
    已交由法律處理
    律師花費也是我本人的事
    我有權決定文章中對自己的稱呼
    就像所有網友對自己的匿稱一樣
    "不當發言事件"不需要去批評到別的人匿稱
    這版和道德,外遇,虐待,無人性,政治都無關
    不想看的人就跳過
    不久它就會被遺忘

    再次強調本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我就是要大驚小怪的討回公道
    這是個人原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原則吧!!)
    請不用再做回應
    本人也會接受律師建議不再回應
    請他人勿做人身攻擊

  • ㄜ....就為了一句沒頭沒腦的話動肝火,要上告?
    那你要不要順便調動FBI一起把那時候推你的女學生抓出來呀?

  • qqq123
    qqq123
    哈哈哈~
    果然世界上什麼人都有
    每個人想法就是都不一樣
    沒惡意喔~~
    我可是有問過我的御用律師了
    他同意我可以這樣回答
  • 有點無言.....
  • 得饒人處且饒人
    世界上還有很多需要幫助ㄉ小朋友
    多想想ㄅ
  • COOL~~~~~~~~~
    我也想當律師
  • ....

    大家時間真的很多ㄟ
  • 好可笑的肥皂劇
  • 生氣對孕婦及小baby都不好喔!
  • 建議大家
    以後不要回應某些愛告人開版者的所有的一切發言
    免得只為了哪一句話看不順眼而令對方不高興被告啦
    修養不夠的也最好不要上來抱怨(除非寫明只接受一鼻孔出氣者)

    本來還同情開版者的
    後來變反感


    別忘了
    FG有
    直接加入黑名單功能

  • =_=
    =_=
    紫蘇娘娘的話:
    建議大家
    以後不要回應某些愛告人開版者的所有的一切發言
    免得只為了哪一句話看不順眼而令對方不高興被告啦
    修養不夠的也最好不要上來抱怨(除非寫明只接受一鼻孔出氣者)

    本來還同情開版者的
    後來變反感


    別忘了
    FG有
    直接加入黑名單功能
    ---------------------------------------


    對呴
    我也好怕
    我也怕UID雖然名字不同
    但是其實是同一人
    現在發言都好緊張
  • 沒錯..
    查了一下對方的紀錄

    他似乎是個大學生!!

    就這樣讓一各社會新鮮人留下不良紀錄
    真的很可憐=  =

    如果我以後的小孩因為這樣被告的話
    我會很無奈又很難過!!

    將心比心吧...
  • 網路上原本就是這樣
    你講的話要為自己負責的
    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隨便亂說話
    這樣不是和那兩個捷運上的兩個女同學一樣嗎?
    不是說想推別人就推
    不是說想說神麼就說
    有時候可能無心的一句話就會讓別人覺得很受傷的
    講話的人無心  聽話的人有意
    就是這樣吧!
  • 那我從現在也要    "謹言慎行"      ^^
  • 我倒覺得這可以讓年輕人上一課
    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可以隨便亂講話或亂來不用負責任

    不過如果肯道歉    也受了教訓  就不要讓年輕人留下汙點也比較好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