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請放了那位老師一馬吧

看到電視上那位因疏忽而造成小孩子不幸悶s的老師

哭成淚人兒似的,實在是.......

我覺得不如放人一馬吧

我想她一生的愧疚也夠她受的了

我看不如就原諒人家吧

猜想她一個月努力工作的薪水大約一.二萬元吧

如果真叫她賠償的話,可能要好幾年才能賠完吧

而她的精神壓力會更大吧

倒不如順水為小孩做件功德

就原諒這位老師跟那位司機吧

畢竟這二個人也有賺錢養家的生活壓力在阿

不要因為此事件再多出愁雲滿佈的二家人


我知道我沒資格說話,只是純粹說出心裡的一點感想罷了

你們覺得如何呢  ?


我覺得有時候寬容比所謂的公平正義還要來得更重要

因為社會是需要點"人味"的.

ok



  • 原諒?怎麼原諒?!.....

    事發後幼稚園企圖掩蓋證據...老師司機的疏忽
    讓社會大眾怎麼原諒他們?!

    我覺得他們在靈堂前的哭喊只是做做樣子而已...
    可憐小弟弟活活在車子裡熱死....

    我無法原諒他們...我想再發生這種事..
    可以考慮上面的所說的  判死刑...!
  • 哭是用來演戲,演給大眾看說:不要再責備我們了!!
    表面哭,私下卻可以跟其他家長說,我們過幾天會改名重開

    真的覺得他們有反省,有真的悔恨嗎??
    只會對著死者舅舅說對不起
    卻不肯拿香去誠心的跟小朋友說對不起

    很多事情的看法不需要用:有沒有生過小孩來看
    而是要看:那是一個生命耶
    就算沒有生過小孩,我們也不可能去對待一個小朋友這樣的折磨

    當然,那些老師也是生命
    但是如果他們一開始沒有說謊
    他們今天哭,也許會得到尊重一點
    可是試圖去掩飾證據,哭就可以得到原諒嗎??

    原諒跟尊重不是用在這種沒有良心,沒有悔意的人身上 
    他們再哭,再放話只會讓我覺得更惡心
  • 要不要原諒失職的老師是被害男童家屬才有資格吧
    事不關己的旁觀者大方的拿別人的椎心之痛大談所謂大愛
    只有讓人覺得矯情
  • 看圓長在那裡哭~實在太假啦!!

    這種托兒所早該倒了!!

    小孩子就這樣沒有了...被烤到半熟....

    家人真是情何以堪....
  • to流水

    假如我的孩子  發生一樣的事

    就算把老師斃了  我可愛的孩子一樣回不來 

    我一樣會傷心難過  心如刀割

    所以不管怎麼  負責    我還是  永遠會  傷心難過 

    "負責"  兩個字  虛擬的  不管怎麼做  父母一樣傷心  fg板友一樣會氣憤  而且氣憤到攻擊同情老師的人

    現在可以做的是  不要讓這種慘痛的事情發生
  • TO  大鬍子好帥

    我不是呸你  更不是呸  家長

    而是呸自己  為何看到又有這種難過的事情再度發生

    請你不要激動  假如殺了我  孩子可以回來  那你來殺我吧
  • 對阿

    原諒他吧

    他也不是故意ㄉ
  • 我要老實的告訴風兄
    我不能同意你
    因為我是一個媽
    我完全清楚知道生養一個孩子到3歲能上幼稚園
    是需要花多少的心力及精神
    而那個小不點所能帶給我們的又是多麼的快樂
    如果同你所說
    醫生錯醫死了一條生命
    法官錯判死了一條人命
    司機開車撞死了一個人
    豈不是都能夠被輕易原諒??
    而且
    只需要多看那一眼啊
    只要那麼一眼
    只要是其中一個人..............
  • 如果那是我的小孩
    我一定會狠狠的扁那個司機
    有看新聞的就知道他說的有多扯了
  • 如果哭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那那些殺人犯不就哭一哭就沒事了嗎?
    雖然這算是過失
    但他們一開始既然犯了錯
    竟然還不肯承認
    太誇張了吧!
    誰相信他們是真心想悔改
    他們殺死了一個小孩
    一定要透過司法讓那些明白這個道理
  • 前陣子新買烤箱

    自己在烤東西時    要翻面    被熱氣哈到  都會很痛

    真ㄉ無法想像那麼小的BB    整個人進去烤

    園方一開始還擦拭血跡  湮滅證據    等到被踢爆    才在那邊哭  真ㄉ很令人生氣 

    這邊不是說要她們賠錢或是坐牢    就是純粹很氣氣氣氣氣    我相信家屬更氣更傷心    千萬不要說家屬生氣是為了錢或賠償      我們不相干ㄉ人都會氣成這樣了

      我很納悶      管理幼稚園的法律是不是太鬆了
      是不是無法可管    這是立法院要負責修法的嗎?

    想到就氣    靠    官員是只會吵架    一些跟民生息息相關ㄉ漏洞    要靠修法來保障民眾權益的重責大任  難道每次都要死對人(死到官家ㄉ人)    才會正視嗎?
  • 兒子馬上就要上幼稚園
    這類的新聞讓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政府立ㄌ這麼多大學  高中那幼稚園ㄋ?
    怎麼都沒人來關心一下這些小幼苗啊
  • 對呀

    提到人權團體,

    他們到底宗旨是什麼呀

    為何老是在幫罪犯爭取人權呢

    殺人者有何人權可言

    像新聞哇哇哇常邀請的陳輝文

    標榜著人權記者

    但每次言論都讓我氣的半死

    我就不相信事情若發生再他身上

    他還會這麼想
  • 那有沒有"無辜"的被害者人權團體?

    -----------------------------------
    無照營業---錯
    人為疏失---錯
    說謊湮滅証據---錯
    負責人避不見面---大錯特錯


    整件事情發生的很扯,三歲小朋友懂什麼呢??
    大人太粗心了....
    課堂沒點名嗎???
    我看他小朋友多一隻少一隻老師都不知道...

  • 如果,沒有媒體持續的報導,那些犯錯之人會勇於認錯嗎?還是他們會欺瞞.選擇昧著良心過日子呢...
    是社會的輿論和媒體的報導才加深了那些犯錯之人的愧疚感...
    生命無法再次重來,即使幼稚園的園長及老師和司機都賠上了他們的命,那小生命也回不來
    只希望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了
  • 原不原諒應該是看受害小朋友的家屬吧..
    負責人一直避不出面...我想..這樣的行徑..不會得到家屬的原諒的..

  • 在國外,就連父母把小孩放在車內死掉都要做牢的,自己的小孩讓自己弄死都無法脫離法律的責任,更何況是外人?
    何況那個幼稚園又不是第一次被罰,是第三次了耶,這應該是報應吧.是老天看不過去了.可憐的是那個失去小孩的家庭,因為園長他們做的壞事要成為犠生品.
  • 說真的    樓上水水
    若是你有看到昨晚新聞轉播她們ㄉ嘴臉
    再看到家屬的修養集那位父親的堅毅

    你就不會覺得園方是善人了
    園方前3天都否認  並做偽證
    直到解剖    被踢爆    不得已才出來哭

    但其他家長指證    說園方說10天後會改名另起爐灶
    要家長別把小孩轉走

    看到這邊    覺得應該把負責人關個20年  殺雞儆猴

    以免他的壞榜樣    讓很多不肖業者傚尤  使BB遭殃
  •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他們是無照、非法的..並非努力正當工作)

    若園方勇於負責...家長何需鬧大...
    是非曲直..交由法律來解決...
    並非三言兩語就能交代一條生命~~~

    好人大家都會做~~~
    但不是大家都想當"濫好人"....
    尤其是他們一點誠意都沒有~~~

    版主的說法一直很牽強......
    針沒有扎到自己的肉...永遠不知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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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之徘徊的話:
    其實他們並非大惡之人,他們也算是努力正當工作
    只是犯了疏忽而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這是小過,算是無心之過.
  • 主要是園方處理的態度讓人覺得很過份吧!人命不是哭一哭就能原諒的。

    「沒執照(園方夫妻)--->粗心忘記數小孩(隨車老師)---->沒看到孩子上學,也沒打電話去家裡問(班上老師)---->發現小孩死了,馬上說謊.變造錄影帶(證園長夫妻)--->被踢爆----->馬上在鏡頭前哭喊」

    一生的愧疚大概就是最大的處罰---→如果他們有良心的話,就不會傳出十天後要改名,請小朋友不要轉走的清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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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之徘徊的話:
    其實他們並非大惡之人,他們也算是努力正當工作
    只是犯了疏忽而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這是小過,算是無心之過.

    我想他們一生的愧疚大概就是最大的處罰了吧.
    比法律的處罰都還要來得深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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