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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新聞╱清潔隊捕犬 竟侵門踏戶殺狗

犬新聞╱清潔隊捕犬 竟侵門踏戶殺狗
  更新日期:2009/04/19  13:28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竟有這麼誇張的事!嘉義縣水上鄉清潔隊侵入民宅,把屋主飼養、植有晶片的狼犬勒住脖子強行拖走,造成狼犬活活被勒死,清潔隊員還說謊想推卸責任,被屋主調出監視器畫面,當場踢爆。


飼主回家找不到美努,調出監視畫面一面看一面哭。監視器拍下兩名清潔隊員拿著套索進到徐家後院,套住狼犬美努,老狗美努不斷掙扎,飼主指著畫面說,「你看這隻狗,牠完全不想,就這樣一直掙扎,不想跟著他們走,一直掙扎、一直往後退,他們一直把牠勒!」


兩名清潔隊員就這樣一路拖,硬把美努拉走,等拉到前院時,這時畫面中的美努已經一動也不動了,活生生被勒死了。飼主說,「他就從我們家的後院,一直把牠拖,拖到我們家的前院車庫來,你看,這隻狗能活嗎?」


飼主養了8年的美努有植入晶片,清潔隊怎麼會侵門踏戶,到人家家裡抓狗?清潔隊說是有人舉報,以為美努是闖進人家家裡的流浪狗,水上鄉清潔隊班長林國鐘表示,「當時那隻狗還在外面亂跑,因為網子沒辦法抓,他(指清潔隊員)就回車子一趟拿套索,換拿套索去,可能這中間狗就跑進屋裡去。」


飼主反駁,「事實上,我們這隻狗有人照顧,那你活活把牠勒死,還告訴我這隻狗死在路邊!」美努雖然是隻外貌威猛的狼犬,但性情溫和,飼主表示因此沒套項圈,讓牠在車庫和後院自由走動;事發後,飼主第一時間向清潔隊詢問時,對方還誆稱,是有狗死在馬路上才派人處理,而目前兩名殺狗的清潔隊員也只記申誡處分,飼主無法接受,不排除提出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瑞興)


  • 我有個親戚的鄰居是清潔隊員,他們抓狗是算業績的,有獎金好拿 
  • 雖然無意筆戰,但有感而發

    ps:我一路看下來,因為個人看法不同,所以會有差異很正常,沒什麼不對
    可是越看我越覺得有人到後來已經變成是為了辯論而辯論了,只是因為他一開始說過什麼而繼續講下去,但本人也無察覺

    還有一開始還很正常,有人去怪飼主,也有人去怪清潔隊,怎麼到後來變成千錯萬錯都是狼狗的錯,好像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個錯一樣,可憐又無辜的狗啊!

    ps:我看到隱形狼來說這件視野是蠻詭異的,死掉的好像是狼狗沒錯吧,而就某方面而言,他待在後院裡,是否是隱形呢

  • 我發文  不是為了嘻笑怒罵  就是為了某些目的
    這版  我的目的  是為了提供一個看法

    我個人也很愛狗  我男友養了一隻長的超像狼的狗(品種不明)
    後來ROCKY老死了  我還為了這件事掉淚

    我究竟想要給大家一個什麼看法
    就是法律的角度  大家用那麼多角度來看事情
    為什麼我就不能用我的專業角度來看呢
    我也不是一定對
    只是對於`法`觀點錯誤的訊息
    我希望藉由我的發文  讓大家的法概念  更強

    希望你們可以冷靜的理解我的立場  謝謝



  • 不好意思,我上面有感而發只是針對某人,並非針對全部
    我上面說了,因為個人看法不同,所以會有差異很正常,沒什麼不對

    而白色火柴盒說的沒錯,那終究是片面跟剪接過的片段,我並沒說你有錯,而且我覺得那飼主語氣有點麻木
    而問題是    在作實質審判時   
    辯方律師是可以提出抗議    抗議這種`惡意誤導`的
    除非控方律師可以提出實證   
    證明有這種關聯性的事實行為存在
    而這是就法律判決而言,並非是就事實而言,這是有其差異的,我也不相信人性,這件事也有可能只是各說各話,但我覺得那隻狗很無辜,為什麼有人就是感覺對那隻狗死不死不在乎

    不是要筆戰,我是針對某人而已
    而那人也不是白色火柴盒,我是因為你回覆我而回覆的,因為剛來FG,有時候會被當成透明人
  • to白色火柴盒
    我並沒有懷疑你,造成你的困擾,抱歉
  • 清潔隊...
    真他媽ㄉ王八蛋!!
    最好不知道是家犬啦
    狗在怎麼吵
    有必要把它嘞幣嗎?!
    牠是個生命耶
    最好嘞死狗狗ㄉ清潔隊員也都死於非命
    氣死我了!!
  • 沒有誤會  妳不用說抱歉  呵呵~

  • C.W.  提出的觀點  就很值得討論

    就是當清潔隊再執行任務時 
    是否有過當  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
    這是愛狗人士經過這事件後應該要抨擊的點
    究竟我國對於`動物權`的概念有多深厚
    (不過人權概念都薄弱時  就遑論動物權了....)
    是不是未來在招考及訓練清潔隊或捕狗大隊時
    要加以強化他們的概念
    跟教給他們正確的執法手段
    這是值得探討的~


  • 另外  國內對於飼養寵物  似乎沒有明確的規範
    也會導致動物主人知識上的缺乏
    所以其飼養行為不合乎法律規定 
    也侵犯了其他人的權益
    這都是我一再重申 
    這是經過這事件  我們要學習到的教訓
    前面提到狼狗  並不是惡意針對這個品種
    但是這真的是具有攻擊性的大型犬  都法有明文規定的
    各國警方多用狼犬  為警犬  軍犬  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我相信那隻隱形起來的狼
    他也有他想要表達的觀點  給大家參考的~


  • 怕狗  是一回事
    殺狗  又是一回事

    難道有人討厭小孩
    (很多小孩路邊尖叫奔跑
    就算大人在也都不管教的)
    同樣道理
    任何人也都可以嘞幣小孩
    且名正言順的說因為小孩太吵了
    什麼跟什麼ㄚ
    就算有再多的理由
    扼殺任何的生命就是不對
  • to仙貝
    並不是說你,我覺得我已經說的很明顯了,造成你的誤會,抱歉
  • 這什麼社會?
    好生氣..........
    用力的討論,把這新聞炒大。
    讓那些自以為是的清潔隊員被罰...
    狗狗在家也會被抓?為什麼不先跟狗主溝通,或「屋主」
    這樣闖入別人家抓狗?還會不知道這是狗狗的家嗎?
    真是太超過了,什麼嘛!!!!!!!!!
  • 無異筆戰,之前口氣有較差的話,抱歉

    我打從一開始就不是針對清潔隊或主人,我是針對"狗",不論事實如何,最倒楣的都是狗,我只是希望爭論時語氣不要好像狗死掉是活該的,也許這只是每個人語氣不同所造成得誤會,若誤會了,在此說一聲抱歉



    題外話:與法律無關,只是個人亂想而已
    就個人而言,我是認為當一個人剛去補狗時,第一次會害怕,第二次會有罪惡感,第三次......之後到底是業績重要還是狗重要,一個愛狗的人若去清潔隊多年,還能愛狗嗎

    一個人第一次做一件很糟糕的事時,那罪惡感會陪伴他一生
    一個人做很多次同樣很糟糕的事時,那罪惡感會到死時才冒出來
  • 告死抓狗大隊
    對待動物用凌虐的手段就是不對
    下輩子會輪到你自己去體驗的!!!
  • 手段殘忍
    入侵民宅就是不對!
    撒謊就是不對!

    主人回來了,結果養了八年的心愛美努已從第三者的嘴裡得之已遭殺害並火化?

    誰能接受?

    告死他!不然又會有很多無辜的生命死在他們手裡。
  • 告清潔隊員~
    還太便宜他們了!!
    真希望他們也被楚以絞刑
    但這社會ㄉ法律
    是不可能的
    頂多罰罰錢了事
    所以我詛咒嘞幣狗ㄉ清潔員都被車撞死
    怒!!
  • 如果真的有要改進的話,我覺得應該是先規定不能把狗弄死或弄重傷,這樣至少飼主發現時,還有時間去救狗,我覺得這是最基本的保護狗了,以目前台灣還不是那麼重視動物的情況,這不曉得有沒有可能
  • 我在很早的發言就說了

    這裡整篇所有人的回覆都焦點在:“侵門踏戶”、“殺狗”

    並沒有任何人對如何改善對流浪動物抓捕時的技巧有所建議

    一面倒的是要如何的對這二個清潔隊員“處以極刑”

    說實話,這二個清潔隊員受到何種處罰又關我啥事??
    我不痛不癢照常過我的日子……………



    不過我倒是學到所謂“愛護動物人士”的…………
  • TO:  A網友

    我提供一個角度  你提供另一個角度
    若你也受過法學訓練  那你應該很明白  這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
    我從頭到尾都一值強調  我也不一定對
    我只是提供我的看法  一樣的原則下  你當然可能有不同的見解
    我所要更正的  是前提的錯誤 
    你如果願意  請你回頭看  如果我有錯  我歡迎你指正
    因為  我當然會有錯  我又不是....    死不認錯  嗯!














  • 雨海的話:
    任何沒受過訓練的人都明白不能私闖民宅,更何況是公務人員身分,
    連職責範圍都搞不清楚,豈可一句不知法就能帶過,錯誤又豈在造成狗兒的死亡而已。
    =========================================================

    說得好
    不知法,不能成為犯法後免慣的藉口
    不然人人都去殺人,再來說不知道殺人是犯法的
    更何況這是職責範圍內,沒專業知識,還外加犯法
    這是可以原諒的嗎?

    私闖民宅、毀損、外加虐待動物
    這幾條都犯了刑法
    有沒有罪,法官判下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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