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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的現實問題

12月底要結婚了  目前住的房子是老公在付房貸

頭期款是老公的爸爸出的    結婚前  媽媽提醒我說

要跟老公說  結婚後要去登記夫妻共有財產制

也就是房子要登記我倆的名下  我知道媽媽是為了保障我

的權益  因為我家的房子也是登記我媽的名下  以她的觀念

男人是應該要給女人這方面的保障  更何況我和老公雖都

有個穩定的工作  但他付完房貸後再扣掉必要開支  每月所

剩無幾  生活的部份如吃的地方  也是我要支出

這是我們之前都說好的  我也有跟他提過(雖然只是在MSN上) 

那房子以後要去登記一人一半  他當然也是說這是一定要

的  我了解他的個性  如果我不再提  他也不會主動去提要

去登記  但矛盾的就是  在結婚前提到這種事情  不就是會

讓人家覺得我很現實  還沒嫁就已經想要分人家的財產

但我了解以後家庭生活經濟方面我也是要負擔很大的部份

媽媽說的沒錯  以後如果怎麼樣了  他有一棟房子 

而你什麼都沒有  問題是  什麼時候才是最佳的時機向他提

出呢?要用什麼樣的態度去跟他說?
  • 大家好認真~

    我一看發言內容反反覆覆又斤斤計較就直接跳過.

    也只有SB大姊會挺她吧,  似乎瞄過有一篇.

    總之,  放給她去吧,  這類人除非得到所有好處..

    不然是不會甘心的!
  • 男人這種生物的話:
      ~~~~~~~~~~~~~~~~~~~~~~~~~~~~~~~~~~~~~~~~~~~~~~~~~~~~
    當然不公平阿

    對方的家用叫他自己出!!

    啥?對方要跟妳收房租跟車位的租金?

    沒辦法囉,誰叫妳要跟他計較生活費
    -------------------------------------
    所以我說    繳一半房貸    拿一半產權

    誰會付房租又沒產權這麼傻呢

  • 暱稱:  sabrina1108   時間:  2008/12/13  上午  09:33:41   
     
    所以我說        繳一半房貸        拿一半產權

    誰會付房租又沒產權這麼傻呢
    ~~~~~~~~~~~~~~~~~~~~~~~~~~~~~~~~~~~~~~~~
    說的好
    誰又會對方沒付半毛錢卻把房子登記在對方名下那麼傻呢?

    有阿,很多租屋族不就是幹這種事?
    每個月付房租給房東,產權卻是房東的

    我的意思是版主要計較負擔對方的生活費
    那男方是否也要計較版主怎麼什麼都沒出就可以住新房子和免費的車位?
    (男方大可把房子出租養房款,回老家住.)
    (跟公婆住難受的絕對不會是男方)
  • 看了版主的所有回應
    覺得版主不但自私而且又現實

    有本事就請老公賺錢來養房子送戒子
    妳公公才只有6百萬元.棺材本都以無條件給你夫妻一半了
    你還要妳公公怎麼辦

    您未來居住的房子.你現在貢獻多少了
    都沒任何貢獻.就想要有150萬元的保障
    若妳公公也要跟你要求以後要孝順他的保障.妳會如何想啊
    要房子保障請跟你先生要.不要向退休的老人要
    要戒子也請跟你你先生要.不要向退休的老人要
    真是有夠自私的公主


    妳難道是結婚後跟妳公公同房嗎


  • -----------------------------------------------
    一本初衷談何容易的話:
    我覺得你不是現實耶,是愛計較這些東西,即使放在心裡,別人還是一樣感覺得出來的,你要計較,別人就會舒服嗎?當然也會跟你計較起來....
    ------------------------------------------------

    說的好.
    有其母必有其女
    母女兩人都是
    自私又愛計較
    不顧別人感受

    PS.講得這麼難聽就是希望妳能多站在別人角度為別人著想.這樣家庭才能和樂.結婚絕不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千萬別為了某一位長輩所建議的禮俗.打壞了兩家婚禮的良好氣氛
  • 我是覺得大家都希望自己嫁的好又有保障的出發點也沒錯
    但也不能太凡事計較東計較西的
    嫁到別人家去..離開家裡.幫人家生小孩
    這種都是因為你們相愛才會結婚
    但如果凡事都想到以後你老公會劈腿.會付出代價
    那會很累的..因為你己經把你的未來設定好了就是不幸福
    你表姐和你親戚他們只是例子,不代表普羅大眾吧

    不知道你們家有沒有兄弟..如果你媽今天幫你兄弟買房子
    結果他女朋友媽媽說結婚就要分一半
    我想..你媽媽那麼會算的人可能也會吐血吧
    要將心比心之前,要先問問自己做不做的到

    大家其實也不是怪你,只是覺得你應該是要站在你剛入門的角度.不要到最後在婆家難做人.落口舌..
  • 我自己跟我身邊一些女生的例子

    女家給女兒ㄧ間房子做陪嫁(全部付清,沒有貸款)
    婚後女生就沒工作過,ㄧ直都是老公上班養家

    從來也沒聽過有哪個老公敢說,
    老婆下半輩子都是吃他住他靠他養
    所以陪嫁的房子他要分一半



  • 我不知道為什麼想的清楚就叫現實

    那先進國家為何還有婚前協議這種東西?

     



    為什麼台灣大多數的人都希望大家事先不要想清楚

    反正事情發生後再說

    發生到時候來的及嗎?

    難道事先不想清楚可以預防未來不好的事情發生嗎?



    說別人斤斤計較的往往是事實上的獲利者

    如果自己吃虧不斤斤計較是你家的事

    別人吃虧要斤斤計較也不是你能置喙的更不是既得利益者所能置喙的






  • 我不覺得板主現實  愛計較
    因為相同的問題  在要結婚時  我老爹也有和我談過
    一般情況下
    手上有比較多錢多資源的  在"婚姻關係中"  家庭地位比較高  另一半會比較尊重  婆家也會對你比較好  不然可以去觀察一下

    像你的情況  要改共同登記比較不可行
    因為公公的想法觀念是比較難改的(不要硬要老人家接受)
    可以考慮

    1.  如果娘家/你個人資金狀況允許
    請娘家/你個人出棟房子的頭期
    買你個人的名下  你的薪水繳房貸  房子出租(租金可以拿來帖家用)

    2.  如果娘家資金狀況不允許
    和老公說以後你出房貸  他出生活費
    讓銀行轉帳記錄出現你有把薪水轉入房貸戶的資料
    (至少是有正式文件代表你對這個房子的貢獻)

    3.  用拿錢回娘家的名義  每個月多存點私房錢
    讓自己也有一個每月的"固定支出`  不是無條件的把薪水全部貢獻給家裡的生活費

    這樣應該不算計較吧  比較像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買保險
    且你又沒有白拿人家的  只是保障自己出的部份而已
    不是嫁了人  錢全部給夫家  夫家就一定會對你好
  • 我是覺得如果自己有能力
    並不一定要跟老公分那棟房子
    如果是我,乾脆自己在外面買一間
    但是老公那間房子,我就不會幫他付太多的金額
    各買各的,很公平~
    但是,如果我沒那能力為了家庭和諧
    會先溝通看看,若溝通無效也只能先暫時這樣
    重點是老公疼我、生活過得去就好了~
  • nosecret的方法不錯喔  而且很聰明  值得學習
  • 為什麼要結婚?
    為什麼要結婚?
    不要嫁  真的
  • 不覺得容貌跟賺錢能力有什麼差別
    頂多就是沒有人要,但是自己不會去賺嗎?
    要就改去找一個好公婆什麼都給媳婦是應該的,不會去計較
    拿別人跟自己比永遠比不完
  • 結婚前考慮清楚的話:
    greatlin2002001的話:
    版主還真頑固不冥
    都跟你說半年或一年之後.再想辦法來處理.這就是癥結點

    心裡想歸這樣想    當然實際行動上我還是會考慮

    老實說當初我媽第一次跟我說的時候

    我還跟她吵    說才剛結婚    這種話我怎麼說的出口

    為什麼要算這麼清楚

    但在結婚的過程    有些小插曲    讓我覺得    人還是自私的

    我不為自己想    別人也不會為你想

    之前結婚時禮俗上他們必須送我金飾    我們就和公公以及老公

    以及他阿姨一起去選金飾   

    我一開始選    他爸就在旁邊說    不要選太貴的    沒有很多錢

    重複了三遍    其實我也知道    識相的選了只有2兩出頭的套

    組    結賬的時候    才發現他爸從身上拿出很多金飾(是之前

    留下來的)    結果秤了以後    發現有三兩多    換了我那套組之後還超過很多

    他阿姨就說    那要不要多選重一點的   

    我老公他爸充耳不聞    然後問我老公說    你要不要也選個戒

    指   

    這件事    讓我不是很開心

    難道是我太小心眼嗎?
    ...
    不是你太小心眼
    是他爸根本不會把你當女兒
    你充其量只是媳婦
    或許
    只是幫他兒子煮飯帶小孩的機器
  • 你若有能力給公公頭期款一半.當然就可以提出說房子登記2人名下.但你若不想出.這樣就很難說成功

    生活費跟房貸部分.你擔心的是沒錯.不然就是要像你媽說的把房子賣掉.頭期款還給你公公.你們自己在去買自己去負擔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

    除非你不想給你公公頭期款.只想付房貸的一半就想要登記名下.以你說的公公的個性跟想法.絕對無法成立的

    你說你阿姨的例子.那是他遇到願意買房子登記他名下.可惜你就是沒遇到這樣的老公.(之後會包2奶低=  =  )

    為何不用頭期款給你公公一半這種方法呢~比較可行ㄟ
  • 社會風氣日下..

    人家幫你給你的是恩惠,  不是應該.

    你有能力完全分擔一半,  之外你要存保障自己的錢也行.
    不過如果有分擔到一半,  你還會需要再另外存嗎?

    這討論串真的是分辨人性的.
    ======

    我個人小故事:  爭取應得的財產?

    小弟家裡普通,  所有財產就是父母一棟房子.
    某天跟某女性朋友聊到結婚後的事情,  她說房產要爭取.
    而且強烈表示那是應得的,  是公平的做法.

    我無法接受.

    房子是父母買的,  他們有權決定怎麼處理.
    所謂應得或公平是我們(下一代)也有出錢出力的條件下.
    而且誰出多少就分多少那才是正確的.
    =======

    有時候,  事先知道(婚前)對方一些看法還是不錯的.
    如果彼此觀念不合,  比較不會在後來造成種種家庭問題.
  • 是啊
    夫妻共有制的前提是,該財產是你們兩個人一同付出的吧?(或是單方)

    如果說你公公也有付,你們要把那個房子過戶成你們自己的,除非是他老人家答應,不然他也很沒有保障啊。

    如果是我嫂嫂做這種要求,我會說她很不識相。

    如果換成是我,我會問我先生當初頭期款是多少,然後女方自己也要付一半,讓公公覺得,你和娘家沒有別的意思。也許,他一聽到你們有這樣的好意,也不好意思拿。

  • 呵...看來這個問題還是挺多人遇到的,
    我婚前也有類似的問題,
    先生買房子,公婆幫忙出了一些頭期,
    房子堅持要登記先生的名,
    我叫老公不要拿公婆的錢,
    一人出一半,房子登記兩個人的名字,
    他不願意,我也ok,不過就不幫忙出房貸,頭期款,
    但有出些裝潢費,
    婚後當然也負擔部份的生活費(大約一半吧),
    然後就規劃再買一間自己的小房子...

    中間當然也經過一些的爭吵溝通,
    這是後來達成的共識..
    我覺得這樣也不錯
  • 我相當同意以上許多人所說的,我的想法是版主妳要為妳自己未來做保障,而不是要求別人幫妳做保障,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就完全建築到另外一個人身上,這個人是妳另外一半沒錯,但是妳也要認真地為自己想想,而不是一昧要求人家給妳保障,其實這樣不管對方有沒有給,妳都不好過,因為妳就是完全地在想這件事,那結婚的意義何在?
  • 再看一次,  只有一個感想

    如果女人一直停留在  "向男方要保障"  的思惟

    那就不是真的在實踐女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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