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誹洛的話:
我在美國時 有個案件
一個人 自己打翻可樂 然後小孩跌倒
他告麥當勞 說 賣他可樂害他打翻
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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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什麼都能告
我以前打工的餐廳
有個老太太在餐廳門口滑倒
就告餐廳
其實這是可以的
因為只要是在餐廳的範圍內
餐廳都要負責安全
不過後來老太太沒告成
因為警察發現她專門這樣來敲詐拿錢
很多案子要看內容比較能理解其邏輯
例如你說的打翻可樂
可能那個客人告麥當勞是蓋子和杯子不合所以蓋不緊
或是桌子不穩之類的
那麼這些就是麥當勞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