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委託談建交 外交部遭吞9億

金紀玖吳思材  坑政府的錢

〔記者范正祥、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我國政府秘密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洽談建交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九億餘元新台幣)援助合作款,爆發遭中間人侵吞的重大弊案!

外交部已於四月十五日函文台北地檢署,告發涉嫌侵吞鉅款的前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金紀玖,及另名中間人吳思材涉及詐欺、背信,案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偵辦中;據了解,目前擁有美國護照的金紀玖去向不明,吳思材已被台灣司法單位限制出境。

凍結金吳資產  星國已裁准

外交部並於四月二十八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凍結二名台灣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在星的資產,以便追回鉅款。

這項重大外交醜聞弊案,昨天經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後才傳開來,外交部並做了相關說明。

由於此秘密金援建交案由當時的國安會秘書長、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交辦,在逃主嫌金紀玖在案發時為交通部轄下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此案未來可能會有爆炸性發展。

外交部是在四月十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追討屬於台灣政府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為防止二人脫產,外交部四月二十八日再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要求在訴訟開審前,禁止金、吳二人脫手或處理在新加坡的資產,也不得減少資產價值;禁制令特別針對二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戶頭,並含他們在新加坡的所有資產。此申請已獲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准。

秘密金援建交  邱義仁交辦

外交圈知情人士指出,此事涉及台灣機密外交,源於外交部長黃志芳在二○○六年八月間,接獲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案;邱並介紹曾任中華顧問工程司副董事長的金紀玖協助執行,金紀玖後來於會見黃志芳時把另名中間人吳思材帶來。

與巴紐沒談攏  推託不還錢

外交部當時與金紀玖、吳思材達成「口頭協議」,委託兩人擔任中間人,與巴紐談判建交,並同意在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設立的聯名戶頭存入三千萬美元,做為向巴紐提供技術援助的經費。

根據雙方約定,金、吳承諾僅在外交部同意下及有關技術援助談判成功後,才能從戶頭提款。兩人也同意,如果外交部提出要求,就必須無條件返還這筆款項。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外交部把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入金、吳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戶頭;另有二十萬美元則被扣除當作開銷。

曾押金吳赴星  竟讓金落跑

之後,台灣與巴紐建交談判確有進展,但因我方感受到巴紐沒有誠意,決定停止建交案,外交部要求金、吳趕快把錢匯還國庫。但金紀玖不願放棄,再三推託不還。

為了催促金紀玖還錢,外交部二○○六年十二月底甚至派員押著當時人在台灣的金紀玖和吳思材親自前往新加坡,結果到了當地已是傍晚,入住飯店後,隔天金紀玖就失聯了,吳思材則沒跑。

截至二○○七年,外交部只能透過吳思材查詢在新加坡聯名帳戶中的錢還在不在,吳一度告知款項仍在,但今年以來吳的說詞閃爍,外交部已無法確定錢還在不在。

最近五二○政權移轉在即,金紀玖仍去向不明,不能再拖,黃志芳在向邱義仁報告後,除了在台灣及新加坡提告,不排除透過台星司法互助防制洗錢,黃志芳也已透過管道將案情告知馬英九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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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億就這樣被A走......
剛好最近碰到要繳所得稅,大家都在為了能少繳一點稅在想辦法節稅
但看到我們錢就這樣不見了,我還寧願拿來做公益還比較好一點
該說我們政府太單純還是無能?

  • 不要拿爛留連      跟蘋果相比


    胡志強      那是經過正當程序    也沒有被騙...


    別的國家要騙你...你真的沒辦法


    但是被肩客騙...那就是無知與無能...


    還有    我說他的論點狗屁      並沒有人身攻擊吧?


    想告就告吧    我前女朋友剛考上律師執照

    不用錢的~
  • 銀狐前後說的    都在自打嘴巴

    一下子說我們都沒再注意過去未來的事情

    只重視現在進行式.  ...罵人家迂腐(那要不要告他?)

    黃志方    用過去的經驗辦事

    那是不是迂腐又無能?

    前後標準不一    想批判就批判    想幫腔就幫腔

    說的一附就事論事...騙誰??

    如果說依個外交部長    用陋習來辦事

    那要他下台也不冤望他

    你要說以前國民黨也這樣所以是他們的錯才是嗎?

    那選妳幹麻    那輪替幹麻?
  • 樂高玩具的話:
    還有  我說他的論點狗屁  並沒有人身攻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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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就黑了你.    反正咱們  沒有  共同點.

    你也只會吹噓而巳.
  • 呵呵    那還請你解釋一下吹噓的意義呢    銀狐阿姨~

    我到底哪裡吹噓咧

    我在上面說我很帥還是友魅力還是學養很高呢?

    我如果有說我還請多指教呢~
  • 胡志強            那是經過正當程序        也沒有被騙...


    別的國家要騙你...你真的沒辦法


    但是被肩客騙...那就是無知與無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1+1+1+1+1+1+1+1+1+1+1
  • 樂高玩具的話:
    不要拿爛留連            跟蘋果相比

    胡志強    那是經過正當程序        也沒有被騙...

    別的國家要騙你...你真的沒辦法

    但是被肩客騙...那就是無知與無能...

    還有        我說他的論點狗屁            並沒有人身攻擊吧?

    想告就告吧        我前女朋友剛考上律師執照

    不用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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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這種狀況下 買外交還有什麼正常程序? 中共處處打壓 一定是檯面下動作嘛 難道還光明正大的跟人家建交嗎 可以光明正大還必須要躲躲藏藏? 會跟台灣建交的不是缺錢缺很兇 就是家裡賣油不怎麼缺錢的

    總之外交上都是被騙了 這也好榴槤蘋果比的 真的在外面公司 不管你是怎麼回事被騙的 大筆的金額損失 都是批鬥一陣拉下台 哪有像現在還可以風光當市長的 船過水無痕呦

    不沾鍋也是有同門師兄弟的 難怪大家處的好的不得了

    另外 就算你女朋友考上律師 也未必打的贏官司 頂多省下律師費罷了 輸了還是要賠啦
  • W&T的話:
    樂高兄    我真的是再同意不過了

    當年馬其頓被騙的錢    要不要請你們三位貼出來
    前因    過程    後果通通貼出來看一下

    再來跟這次的事情比    講真的    你們三個
    不斷的拿過去的事情比較    請問一下喔
    真的有"就事論事"去比較嗎?
    還只是看到你們眼中看的東西?

    坦白說    銀狐小姐發的那一篇台灣民主論調
    真的是讓人不敢恭維    以照你們這樣評判事件
    我真的好奇    所謂的不民主原因    你們該不該負責任?
    每次討論的東西    不是喜歡轉移話題    就是千托東千托西
    講的都是你們"認為應該的事實"
    實際上咧?    只是同一類的事情    不同的情況
    也被你們歸類叫做    同樣同類的事件再發生而已
    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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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們就知道這次事件的來龍去脈嗎 檢察官都還沒查清楚 你們就一付見獵心喜的樣子 跟狗仔隊捕風捉影的模樣有什麼不同

    等事情弄清楚了再批也不遲吧

    不過馬其頓的事情老實說也沒什麼人弄得清楚 外交嘛 特別是跟中共作對 我看也是秘密進行吧 想當初胡志強應該也是恨中共牙癢癢 過了這些年 倒是打開雙臂�中國人大歡迎� 時間真的會改變一切
  • 準吧!!的話:
    To:    樂高玩具

    有沒有看到有沒有看到....準吧!!
    就跟你說了吧,一切的不合理,不合法的作為,都是以前國民黨也醬阿!!!    阿有什麼好奇怪的;    這麼屌的邏輯,你我不會懂得啦!!

    跟你說喔...一個黨的支持者,若都是如此這般,哈...這黨毀掉,苦的是跟他們一樣支持民進黨,但思考邏輯正常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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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全部抓去關吧 現在的黃志芳 以前的胡志強 只要都在外交上損失重大金額的 都抓去關好不好




    同樣事情 卻因為政黨的不同不能同樣看待 都做不到平等了 還有什麼好說的
  • 其實我看到這些死綠的這麼護主,
    我覺得很高興耶!因為這表示民•進•黨•死•定•了
    越晚死就會死得越慘,如果民進黨早點付出代價,
    今天就不會落到這步田地,所以大家別氣了,
    讓他們繼續挺民進黨、繼續到處講那些蠢話吧!
    民進黨的死路,就靠他們這些人一手開創了^^~

    哇•哈•哈•哈•哈•哈•哈
  • to  有毛不能吃兄....


    妳好像...根本搞不懂兩個的差異性有多龐大吧....


    馬其頓...我們透過我們的外交機制    在合法(我國的法律)的情況之下      當然我們還是被騙    但你該怪誰??


    人家國家要騙你妳能怎樣??


    這是    是完全違法的情況    沒有透過我國正常外交核准的情況之下    被騙    而且是被肩客給騙


    這次的事件    是他們私底下暗盤黑箱作業

    想要黑這10億元耶...



    講簡單點啦


    一個    是名正言順跟公司請款    但投資失敗


    一個    是私自盜領公司的錢    想要分光它卻還被騙光


    妳自己去想想吧...

  • ps

    我會不知道敗訴還是要賠錢阿???真讓我無言ㄟ...



    想告就來ㄚ    我說他理論狗屁怎樣?



    大家都沒聽過狗屁不通這句成語嗎?


  • 就連我們的無知記者


    都知道這兩案不能拿來比較...


    只有你們這些護航又不去搞清楚狀況的人在提這些



    不是硬凹......是什麼........??
  • 兩黨都很濫阿~~

    綠黨污八年  很濫~~

    藍軍大勝老將在度上陣  也很濫~~

    金援外交  從以前到現在  都是送錢給別人~~
    給誰污走  沒什麼差別阿~~~

    我只期待馬英九  4年  在不好~~就放給它濫到底阿~~

    反正還是一份工作  一份薪水    生活照過阿~~~
  • 逗得咧
    逗得咧
    Silverfox的話:
    樂高玩具的話:
    不是再護航....
    那是什麼....????
    ---------------------------------------------
    我沒有在護航.

    我只在論是非.        你想    太    遠,    也    太    多.

    =========================

    鐵綠論是非  ?!!!!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岔氣了
  • 講一個最簡單的邏輯好了

    買房子~~~~透過仲介公司買房子

    不論買方賣方在“房屋成交之後”都會給仲介公司一筆仲介費用,買方“直接”將購屋款“交給”賣方。

    從來沒有聽過未成交就有人將購屋款先交給仲介公司的吧。
  • 整個事件,用二個方向來思考…………

    第一:邱義仁等一干人等藉由假建交真詐財,這方面大家陳述很多,不再多言,靜待司法調查。(不會又要說司法已死或司法不公,還是要來個法院都是國民黨開的??))

    第二:被這二個外交掮客所騙??

    那真的是國際醜聞了。先說外交部無能識人不清,對方能耐底細摸不清楚,居然能匯出巨款任由對方處理,這樣的外交部官員要他何用,全部關了。
    被騙在先,現在事情爆發已經事隔一年之久,整個台灣的國安局、調查局或是國外情治人員也無法掌握二個人的行蹤((十億台幣出動所有人員追查不過份吧)),難道只有爬玉山重要??

    之後大家把台灣政府當呆子一樣看待這才叫國際醜聞。
  • 目前已經很確定的,以邱義仁為首來主導這個外交建交案。(這當然不希望看到有“更高”的官員涉入)

    以邱義仁在民進黨或整個台灣政壇來看,可說是民進黨“智庫”一枚,更不用說在整個民進黨政府的重要身份,甚或邱義仁擔任過多少個政府的重要職務。

    這樣的角色出面說他被騙了??

    那代表信任民進黨的人被騙了。
  • 上面已經有好幾位大大都分析得很清楚了~~
    這次的事件,和過去國民黨時代的金援外交,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以前是確定建交後,才給錢
    但後來是對方國家在沒多久之後就馬上反悔斷交,但那是那個國家的問題
    最起碼,在建交的程序上,一切都合法

    但是這次的巴紐10億醜聞
    卻是都還沒確定要不要建交,錢就先給了~~
    而且竟然還將龐大的巨款,先交由一位本身紀錄就不良的掮客
    結果最後所有的錢都不見了~~

    以上這2種狀況,哪種才是真正最荒唐的??    白痴都看得出來吧~~
    都已經分析得這麼清楚了~~
    如果還是有人硬要和國民黨時代馬其頓的建交扯在一起,也沒辦法了~~
  • 連家曾經是商人∼或者說官商
    真的當公務員∼應該只有連戰跟連戰的父親吧
    連家的發跡是從日據時代就開始了
    那數十億(?)的家產不是因為當公務員來的

    至於連家到底有沒有貪污過∼這我就不知道了
  • ~小歐~
    ~小歐~
    又扯上連戰…

    原來這整件巴紐案都不關邱義仁、陳水扁、黃志芳這些人的事
    都是連戰的錯、胡志強的錯、國民黨的錯、阿共的陰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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