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誹洛的話﹕
我看了市面上所有連續殺人狂的書
我要說的是
不是大家過份苛責這兩個國中生
這種人 真的就是不用給他活下來的機會(我說的很偏激)
因為他們有天性殘暴的可怕因子
長大絕不會是對人類有福祉 或無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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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一個長壽影集叫Law & Order (臺灣好像翻作法網遊龍),有一集就是講一個心理醫生的兒子被同學殺掉,心理醫生一直覺得是這個小孩兇手心理有病(精神分裂之類的),一直願意原諒這個小孩並且想幫助他重建健康心理。但是後來發現這個小孩兇手是天生的殘暴,心理醫生知道這個小孩兇手被判刑也只會到18歲(因為是送少年法庭),出來後他還是會犯罪,因為天生的殘暴是沒辦法醫治的,所以心理醫生在
法庭宣判小孩無罪後(小孩心機很深,一直表現的自己是失心瘋很後悔,所以被判接受治療但是不用服刑),心理醫生搶了庭警的配槍殺了小孩。
心理醫生利用自己的專業,表現出自己是因為在庭上聽到兒子被殺時候的情況刺激太深才失去控制,自己完全不記得當時發生什麼事情。結果他好像也是被判接受治療。心理醫生後來跟當初調查的探員說,他如果那天不殺了那個小孩,小孩以後會殺更多人,他必需阻止他。
因為天生的殘暴,是基因的缺陷,醫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