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婆婆一開口就20000,
不包含奶粉錢+尿布錢,
同事兩人一個月總共100000多,
可是因為買房子,
有貸款+保險 要交30000/月
還有開銷+存錢,
同事說,一個月真的沒有錢可以花,
因為那20000是帶孩子的錢,
另外還要給婆婆+公公"零用錢"--->20000,
所以,賺的多,卻存的少,
婆婆跟同事說--->這些錢是因該給的,
她(婆婆)說她只會疼愛她的金孫,
絕對不會,凌虐那孩子的,
所以是"理所當然"的,
同事她先生也覺得,給媽媽帶還孩子比較有保障,
雖然同是有怨言,但是先生的話,還是要聽從,
同事真的粉愛她先生的,
所以,一切就認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