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捐錢給陳同學啦
捐給陳同學然後進入顏姓一家人的口袋
這樣行的通嗎
請幫忙捐律師費與上訴費...然後上訴到不用賠333萬
不是更有用
還有.
照法官和顏姓他們的講法...是不是要讓每個人都
隨身帶一張....``助人同意書+印泥``
如下:
................助人同意書.................
當事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幫助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今西元xxxx年xx月xx日,在xx縣市xxx鄉xxx街xxx路,
當事人因xxxxxxxxx之故,所以在xxx時xxx分xxx秒,協
助當事人.
當事人xxxx認定幫助人xxxxx有足夠能力,所以認可幫
助人xxxx的協助.
如有不慎發生意外,恕 幫助人不附帶任何賠償責任(幫助人沒有333萬元),因為以取得當事人認定能力許可.
最後,以防萬一,請再次確認,
當事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幫助人:(請簽名加蓋手印)
雙方看完以上說明,已無任何異議.
以後在外面看到老人需要攙扶..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溺水..........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跌倒..........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需要推輪椅....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有人遇到歹徒搶劫..先拿出助人同意書
先簽一簽,免的以後都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法官的意思應該是這樣吧=.=